“……好吧。”提姆嘟囔着,“你赢了,事實就像你說的那樣,分屍案的兇手就是在複仇。但我覺得可以理解……二十年前那個虐殺兒童的罪犯,他最初的目标是阿曼達·瓊斯。”
“是愛麗絲救下了她。”
夏洛克挂斷電話,走回雷斯垂德旁邊。此時那些黑色塑料袋已經被警員帶走,要送去解剖室讓法醫進一步檢查。
雷斯垂德用目光詢問夏洛克還有沒有什麼事,夏洛克手還插在兜裡,他說:“查一下二十年前發生在倫敦的兒童虐殺案,受害者叫愛麗絲。”
雷斯垂德警探愣了一瞬,脫口而出:“那個案子和這個有關?可是那個案子的兇手早就死了。”
作為擁有調取機密檔案權限的警長,雷斯垂德在上任之後就看過那些塵封的舊檔案。隻不過資料太多,他也不是所有的都記得,但二十年前的那起兒童分屍案他卻記得清清楚楚。可以說,隻要是看過的警察沒人會不記得。
夏洛克:“死了?”
“……他的死亡信息沒有向外通報。”雷斯垂德艱難地說,“額,這涉及到一點、醜聞,所以被壓下去了。”
夏洛克點點頭,沒有再說話。雷斯垂德追問道:“怎麼了?那案子真和這個有關系?那我叫人去查一下當初案件的受害者家屬。”
“先不用。”夏洛克打斷他,“還有問題沒解決。”
“什麼……?”
雷斯垂德的話還沒說完,兩人的餘光裡就突然閃過一道亮光,是相機的閃光燈。這白光極快,卻在陰沉的天色下無所遁形。
兩人瞬間轉頭朝着光源望去,卻什麼都沒能看到,那個拍照的人已經不見蹤迹。
雷斯垂德立馬警惕地叫着其他警員:“快!去找一下,剛剛那個人别讓他跑了!”
聽到警長的聲音,很快就有警員向着那邊追了過去。雷斯垂德喃喃道:“别不是兇手回來看現場吧?”
倒是夏洛克雙手插着兜,不太在意地說了一句:“明天好好應付記者。”
雷斯垂德:“?”
第二天,第四名受害者出現的消息傳遍大街小巷。消息來源于一名叫弗雷迪·勞茲*的三流小報記者,那名偷拍者也正是她。
人昨天就已經抓到了,但對方顯然對進警局經驗頗豐,很快又在律師的保釋下離開。而警局就要面對大批來訪的記者和不滿的民衆了,一時間忙得焦頭爛額,雷斯垂德更是一連召開了好幾場記者會。
這些事就與提姆無關了。
他在得知出現新的受害者後就直接開始調查起法蘭克林和瓊斯這兩天的動向。由于警方迫于輿論壓力,不得不公開了一些信息,這倒是方便了提姆。
根據警方和房東的信息,屍體應該是當天夜裡被人運到這裡的,但很不巧的是昨晚剛巧下了雨,雨水沖散了一切,而案發地點的室内也一如既往的沒有任何痕迹。
加上地處偏僻,也沒有鄰居看到可疑的人和車輛。
而提姆這邊的調查也出現了問題,他查找了法蘭克林和瓊斯當天的行程記錄,卻沒找出有什麼問題。
法蘭克林白天時在提姆家中繼續工作,提姆本人就可以證明。傍晚他和同事離開,為了慶祝法蘭克林交到女朋友而開了一個慶祝會,期間阿曼達·瓊斯也在,所有聚會上的人都能證明他們沒有離開。
晚上九點半左右,因為瓊斯還要上班,聚會結束,法蘭克林和瓊斯一同離開。但監控顯示他們并沒有去其他地方,而是直接去了瓊斯工作的酒吧。
之後一直到淩晨三四點,瓊斯下班,兩人又結伴回到了法蘭克林家中。
無論是酒吧監控還是道路監控都能證明他們沒有去其他地方,全程都有人證和監控證明。就算是最後他們回到家擺脫了視線,也完全沒有時間再将屍體運送到案發地點了。
更何況那時雨已經停了,他們運送屍體又必然需要開車,如果是這時過去難免會留下車轍印。
可是沒有,什麼都沒有。
那些黑色塑料袋仿佛是憑空出現在綁匪家中一般。
不對勁。
提姆雙手合十大拇指關節抵在唇上,呼出的氣湧進掌心,燥熱地令提姆出了一頭汗。他目光死死盯着屏幕上的監控視頻,企圖從中找出線索,但他最後隻是煩躁地合上電腦,仰躺在椅子上望着天花闆。
現在的情況是,提姆已經基本能夠确定法蘭克林二人就是分屍案的兇手,他們有動機,有疑點。但他沒有實質性的證據去證明。
如果沒有證據,警方就不能抓捕他們,沒有證據,法院也無法将他們判刑。最重要的是在沒有決定性證據的時候,提姆此前的一切推測其實都是有可能被推翻的。
這讓提姆很難不焦躁,他咬着嘴唇,艱難地回憶着一幕幕畫面。
一定是哪裡有問題,而自己隻是沒有看到。
到底是什麼地方……
就在提姆在家翻來覆去地檢查分析現有線索時,哈德森太太突然來訪了。
她敲門的動作有些焦急,把提姆吓了一跳。打開門就要讓哈德森太太進來,一邊安撫對方:“哈德森太太,您怎麼了?您先别急,我給您泡茶吧……”
哈德森太太并不打算進門,她拉住提姆的手說:“提姆,你最近有見過夏洛克嗎?”
“福爾摩斯先生?”提姆疑惑,“我三天前見過他,他怎麼了嗎?”
哈德森太太一下洩了氣,惆怅道:“夏洛克他……他失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