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兩人的旅途并不愉快。
阿萊西奧本來就不甘不願的,還因為暈船一天比一天難受,而在不暈也不吐的時候,他大部分時間都在思忖,自己到底為什麼要同意乘船到那個幾百年前仍然像個原始社會的地方去。
即便他朋友的态度十分強硬,他都這麼大個人了,也完全可以拒絕,在他家裡可沒人能綁架得了他。
他不是他的父親,沒那麼大的興趣到處去旅遊,尤其他還要跨越大西洋,多年以來,他一直都很讨厭乘船,更别提乘船出海。
他過去從沒有讓人意識到這一點,他這樣一個男子漢,居然會害怕海洋。在海面上航行會使他感到很不安,即便隻是加萊到多佛爾港那點距離。
當他還是小孩子時,他就經常會幻想海難,幻想自己抱着浮木漂流,找不到岸,然後一群群鲨魚向着他遊過來的樣子。
倒是某英國女人,對航海很有興趣,有段時間還天天捧着一本根本不适合女孩閱讀的《海盜通史》看得津津有味,哪怕是換了睡衣躺在床上了都不舍得放下來。最後他在一邊撐着腦袋躺得骨頭都快僵了,一直含情脈脈盯着她的眼睛也開始幹得發痛,他索性直接把那本破書搶走,扔到地毯上,讓她好好看看他,他可還沒有老到讓她的睡前消遣隻能是看書……
可不知為何,他的心中有一個聲音,告訴他,跟随他的朋友,出去走走。
他知道路易滿腦子都在想些什麼,這位準新郎希望他可以在美國與哪位姑娘墜入愛河,然後也娶個美國女人,好不至于在朋友之間隻有一個人承受這種恥辱。
而且,美國這種地方缺乏曆史,便也使得美國的人普遍沒什麼教養,比較敢想敢做,很有可能會比一般的英國女人更像她。
那他本人的意願呢?他倒是根本不在乎任何人像不像她,在他眼中,她的每根頭發絲都是特别的,這樣的想法簡直就是對他感情的一種玷污。
可他還是順從地上了前往美國的船,而在那之後,他再也沒有聽到過任何聲音,也許,他的心為了拯救他這種糟糕的狀态,跟他開了一個小玩笑……
路易是個完美的未婚夫,三十出頭的年紀,高大、英俊、充滿威嚴,那很讓一些年輕的小姑娘着迷,而與此同時,他也并非不解風情。
當他在紐約社交界的舞會上強撐着笑走上台當衆宣布婚約時,阿萊西奧一邊敷衍那些同樣想向自己推銷女兒的暴發戶太太,一邊也可以看見,他的美國大金礦喜悅得都快要哭出來了。
這位大名康斯坦絲小名康妮的小姐剛滿十九歲,容貌其實倒也還算姣好,隻是可惜矮了一點又胖了一點。她為了能盡量身姿窈窕地出現在她英俊的未婚夫面前,被緊身胸衣勒得随時都是一副快要暈厥過去的樣子。
好在她沒有真暈,這種表演還是比較适合那些确實楚腰纖纖的嬌弱美人,不然就隻是徒增笑柄罷了,阿萊西奧十分刻薄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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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要什麼有什麼的意大利,美國這種國家一點意思都沒有,不論紐約還是波士頓,都是要什麼沒什麼,而在這些極其乏味的時光裡,阿萊西奧還幾乎一直硬着頭皮杵在這對準夫妻的中間,由康妮帶着觀光。
這自然絕非他本人的意願,他甚至一度考慮不如裝病躲開,隻是他不認為撒謊與棄好友于不顧是上帝樂見的。
大家都是男人,那點小心思誰還能不清楚,他當然明白路易為什麼會希望他時刻在身邊。
這法國人的英語雖然說得一塌糊塗,可他的未婚妻康妮确實會說點法語,不算很好,僅用于與她的未婚夫談情說愛倒也夠了,而且有時候,語言的不熟練不是也很适合調情麼?
但可惜,侯爵壓根沒那個心思與他未來的妻子調情,他一點也不喜歡她,他高高在上了一輩子,如今卻要捏着鼻子娶個愛爾蘭血統的暴發戶,沒有教養,沒有底蘊,估計幾代以前,她的祖先還不是在地裡挖土豆就是在給有錢人家洗衣服、運煤炭……
故而,好友的存在能很好地控制這一點,讓正準備軟飯硬吃的他既可以做一個還算體貼的未婚夫,又不必與她表現得多麼親昵。
哪怕事實上,他們的親昵不過就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罷了,他們馬上就要舉辦婚禮了,畢竟兩邊都挺着急的。
康妮是他們三個人中唯一能傻樂的,不管怎麼說,兩位出身如此顯赫的歐洲貴族一左一右陪在她身邊充當護花使者總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
他們一起乘坐馬車去公園散步時,她穿得像棵聖誕樹一樣,手裡撐着一把十分精美的蕾絲遮陽傘,傘下紅撲撲的臉蛋因為說話時要雨露均沾而在那裡轉個不停。
她說的幾乎都是一些小女孩會說的幼稚的話,他們都很有禮節地敷衍着。
直到,她的腳步忽然停了下來。
“她有賣栀子花,這香味真美妙。”康妮望着前方噴泉邊一位賣花的老太太道。
“我想你們一定會覺得我很怪,但我最喜歡的花就是栀子花了。”
“讓我去為您買一些吧。”侯爵立刻提議道。
可阿萊西奧并不想和康妮單獨待在一起哪怕一分鐘。
于是,他也趕忙開口道:“不,路易,你已經是應有盡有了,請讓我可以擁有這個榮幸。”
康妮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們,頓時有些不知所措了。她這輩子都沒想過自己會有這樣的時刻,兩位如此英俊的貴族紳士搶着為自己買花。
“不,不,我并不是這個意思。”她漲紅了臉,趕緊阻止道。
“我不是想讓你們為我買花,我……我隻是聞到了這個香味就情不自禁地想表達一下我對它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