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天光從窗戶一角透露進來,照在一雙微阖的眼眸之上;眼皮下的眼珠随之滾動兩下,眼皮終于跟着緩緩擡了起來。
王得意不耐煩地“嗯”了一聲,用手背在眼睛上一抹,随後展開雙臂,伸了一個大大的懶腰;這攔腰一伸出去,隻碰到冰涼涼的緞面,床上隻有他自己一個人。
他從來和程雪時和童阿誦兩個知己好友住在關外,這麼安靜的早晨還是第一次。因為早上起來時,程雪時必定在廚房忙碌,阿誦也必定已經早起練功,此刻,周遭既沒有生火做飯的聲音,又沒有劍刃破空之聲——難道這二人此刻都不在這裡?
他坐起身來,下床穿上鞋子,把小屋裡裡外外都看遍了,果真沒有找到他二人的身影。那麼,有以下幾種可能。
第一,他們兩個去趕大集了。可是,關外鎮上的大集是一月一次,半個月前剛去了一次,現在還不到下一次的時候。何況他們兩個從來看彼此不順眼,又怎麼會去一起趕大集?
第二,出了什麼事故,他二人不得不出去迎戰。可是若真是嚴重到了他們兩個齊齊出動的地步,鬧出這麼大的動靜,他又怎麼會不醒呢?
第三,他們兩個決心抛下他一個人,雙雙回去關裡啦!這簡直是最不可能的猜測,他們兩個絕不會抛下他,開開心心地離開他的。
那麼,他們兩個到底幹什麼去了呢?廚房光潔如新,是每日被程雪時打理得幹幹淨淨的樣子;外頭的新雪之中,也沒有阿誦練劍的痕迹。
正是這樣的初冬,他們兩個人,到底會到哪裡去?
他想到這裡,縱身躍出小院,翻牆的一瞬,還順手拍去了孫百輸小墳包上的新雪。果不其然,在院外,他終于見到了一串腳印——腳型不大也不小,鞋底花紋繁複,一看就知道是阿誦那雙價格不菲、市面上從買不到的靴子。王得意臉上現出疑惑的神色,繼續追着那串腳印掠去,這一追便追到了一家新開的小酒肆門前。
自打老于死後,關外已經許久不再有喝酒的地方。
酒肆之内,居然傳來極奇妙的酒香,王得意隻覺肚中酒蟲探出了腦袋。
就算我進去喝一杯,也不耽誤什麼吧?何況,小紅也在這裡頭。
思及此,他已經毫無負擔地推門走了進去。
酒肆之内,并沒有那個紅得火一般鮮明的身影,他失望之餘,對櫃台老闆道:“沽一兩酒,我喝完就走。”
櫃台老闆微微一笑,突然問道:“客官到底是來喝酒,還是來找人的?”
王得意微微愕然,道:“老闆何有此問啊?”
老闆歎息道:“我本是來這裡做生意的普通人。隻是今早,見到一個紅衣裳的漂亮小夥子走進來坐着,他既不喝酒,也不吃肉。由是我問他可是等人?他說是等人。可是他話音剛落,又站起身來,自言自語道,‘這地方未免太明顯,赢了也不光彩’,說完這話,他就走了。”
這次王得意才是真的傻住了。明顯?光彩?難不成,阿誦和程雪時真是拿他取樂?“赢了也不光彩”又是什麼意思,他到底要赢些什麼,赢了誰?
“他走了,走去哪兒了?”
老闆幽怨地拉着他的驢臉,冷冷道:“我怎麼知道?這酒館裡隻有我一個人,也沒有半個夥計幫忙。難不成我還能抛下我的店,追出去看看他到底去了哪兒?”
王得意吃了一頓瓜烙,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地走出酒肆。
門口隻有一串腳印。那麼出門之後,阿誦又飛身去了哪兒?
他思來想去,又覺得阿誦去了鎮上,便飛身去了鎮上打聽。
他去的時候還是早上,回來的時候,卻已近黃昏了。
他去的時候兩手空空,酒也沒有打,回來的時候,頭上已經多了一支不知道是哪位姑娘贈的金钗,左手中提着一隻活的老母雞,右手臨着三隻燒鴨子,後背上居然還背着一個大包袱!
這次,還沒等他走進院内,在通往小屋的那條小路上,就聽見拳腳破空之聲和呼喝之聲不絕于耳,分明就是那兩個人的聲音!王得意立刻往院内奔去,仍然抓着左手的雞、右手的鴨,背着背後的大包袱。一進得院内,便隻見院中如血夕陽下,一紅影一青影戰作一處,動作快得幾乎分不出彼此的顔色——王得意不由大喊一聲:“你們不要再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