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硬是逼着賀家大哥把她擡回了家。
短短三個月,賀明珠失去了父親和母親。
然後數十年,颠簸流離,家散人亡,最後隻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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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看到弟弟的幼年體形态,賀明珠心一軟,同時又湧起極為複雜的感情。
前世弟弟由兄姐撫養長大,雖然性格有些軟弱怕事,但還算是個聽話的老實孩子。
但結婚後,他就像變了一個人。
弟媳性格潑辣,先是要彩禮,接着要買房,生了孩子要紅包,孩子上學也要姑姑表示表示……
她總有理由要錢,不給錢就鬧。哭天抹淚地喊,早知道她連親弟弟都不幫襯,才不嫁賀明華這個父母雙亡的廢物。
賀明珠一直沒結婚,弟媳繞着圈子打聽她的錢要給誰。
她兒子可是賀家唯一的第三代,将來要給姑姑摔盆,她死了遺産是不是應該給她兒子?
她當着弟媳的面立遺囑,寫明遺産都捐給失學女童。
弟媳氣得當場就變了臉色。
後來,弟媳以弟弟的名義把賀明珠告上法庭,讓她吐出當年侵吞的父母遺産,連法官都看不下去,勸雙方和解。
長姐如母,一家子有什麼事兒是關上門不能解決的?
弟媳堅持要追讨遺産,口口聲聲說當年爹媽的工作都被兄姐頂班了,家裡存款和撫恤金也被他們拿走了,弟弟什麼都沒分到,這不公平。
法官不客氣地質問,那當年弟弟是誰撫養長大的?
弟媳語塞,反正就是堅持要分遺産,特别是那套老房子,堅持房子必須全部歸弟弟。
後來賀明珠才知道,弟媳不知從哪兒聽說老房子要拆遷,想搶走房子,獨占全部拆遷補償。
賀明珠煩不勝煩,覺得總這樣不是事兒,就把弟弟叫出來談一談。
弟弟窩窩囊囊低着頭,說那畢竟是他老婆,他們還有孩子,他也沒辦法。
她當時覺得小弟可能是太小沒了父母,太過渴望完整的家庭,對家庭極度珍惜,所以即使明知老婆有問題,他也沒勇氣來解決。
朋友勸她,兄弟姐妹隻是相伴一程,最後總要漸行漸遠。
雖然有些遺憾,但她尊重弟弟的選擇,這畢竟是他的人生。
在賀明珠重生前,她已經很久沒有聽到過弟弟的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