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明珠沒收,而是問道:“趙大哥,我以後還想找你買棒骨,你看行嗎?”
趙大哥大包大攬:“行啊,當然行,隻要你開口,我不賣别人都得賣給你。”
賀明珠又問:“如果我每次都要買呢?”
趙大哥和趙大嫂對視了一眼。
趙大嫂率先開口問道:“明珠啊,這棒骨是你自己吃,還是——”
賀明珠帶着點不好意思說:“趙大哥,嫂子,你們也知道我家的情況,快過年了,債主也要上門了。我想出去擺個攤賣飯,掙點錢,好把債都清了。”
聽明白賀明珠買棒骨是為了擺攤,趙大哥牙疼似的嘶了一聲。
“明珠,不是你哥不幫你,主要是吧,你要一次兩次的買也就算了,你次次都要買……”
副食品店裡的棒骨也就那麼多,各人買多少都是有數的,你買多了,别人就買少了。
當然,這不是說店裡職工都指着這點骨頭了——畢竟他們要想不花錢吃肉多的是辦法。
店裡每月都有損耗,損耗多點少點不都是他們自己說了算。還有賣肉時,杆秤稍微偏一偏,積少成多,一天就能攢出二斤肉。
職工不缺油水,就看不上這點折價買的骨頭,但可以拿來做人情,替别人買。
負責人對此心知肚明,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趙大哥嫌麻煩,說:“你要是自己吃,我替你買多少次都沒問題。可你這是要拿出去賣,我不好和店裡交代啊。”
對于趙大哥的拒絕,賀明珠并不感到意外,她在來之前就已經預料到了。
“趙大哥,我知道這确實為難你了。這樣吧,現在豬肉是一塊五一斤,我按八毛一斤來買棒骨,你看這樣行嗎?”
八毛?
要知道店裡賣給職工的價格才是三毛一斤,這一轉手就能掙五毛。
而且骨頭沉,壓秤,一根就将近一斤了。要是賀明珠每次買個四五根骨頭,他們反手就能賺兩三塊,一個月就将近二十塊。
看着好像錢不多,但一大家子這個月的菜錢這不就掙到了嗎?
趙大哥還在猶豫,趙大嫂已經替他拍了闆。
“就這麼定了,正好現在天氣冷骨頭放得住,我讓你大哥明天就去把剩下的棒骨都買回來。”
賀明珠連忙道謝。
又寒暄了兩句,看着天色漸晚,她就告辭了。
送完客,趙大哥挺不高興地說:“你怎麼不和我商量一下就答應啊。”
趙大嫂看他一眼,哼了一聲,肩膀撞開他,走了。
還商量?
之前他在店裡買的棒骨,自家人都沒吃上幾回,就被婆婆以各種理由拿給了三個小姑子。
還有他那個弟弟,每次打着幫忙買的旗号,拿到棒骨也不說給錢,自家這個死男人也不去要錢,純白拿白吃。
與其讓他們占便宜,還不如轉手賣了掙點錢呢。
第二天,趙大哥雖然不高興,還是依約送來了棒骨。
賀明珠去五金店門市部找師傅打了個裡外兩層、底層中空的鐵皮桶,又拿廢紙殼子做了個牌子,上面寫着“土豆炖棒骨,3角/碗”。
她炖了一大鍋的棒骨土豆,倒入鐵皮桶,在桶内中空部分注入滾水,蓋好桶蓋,在桶身裹上舊棉襖來保溫。
東西都準備齊全,賀明珠把鐵皮桶嚴嚴實實捆在自行車後座,推着車,出門去擺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