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妮·韋斯萊讨厭她的同事和搭檔,這是衆所周知的事實。這個男人,也可以稱為大混蛋、應該死掉的讨厭鬼、老鼠臉混蛋、蠢貨和——在正式場合或她的上司就在她背後時——德拉科·馬爾福,自從他們一起工作以來,他惹火了她無數次。從他嘴裡說出的每句話都能激怒她。事實上,她今天已經威脅了一百二十六次要把他的臉炸掉,至少是如果他不閉嘴的話。而将他們困在一起很久的一系列離奇事件,更是讓情況雪上加霜。
“該死的暴風雪。”金妮嘟囔道。
他們被派到荒無人煙的麻瓜區域調查奇怪的魔法讀物,卻遇到了肯定是由魔法造成的暴風雨。嘗試用咒語止住它産生了一些不幸的副作用(金妮一度變成了穿着一隻綠鞋的麋鹿),他們攜帶的魔法物品也失靈了。天氣更是讓他們火冒三丈。他們剛到這裡時下着瓢潑大雨,随後變成了冰雹,現在更是下起了凍死人的暴風雪。真是讨厭,因為現在是夏天,兩人都沒穿禦寒的衣物。這也是他們此刻試圖離開這片區域的原因。
可惜暴風雪不想讓他們離開。
“你在和我開玩笑吧。”讨厭鬼抱怨道。
不知怎麼回事,他們被困在了一個魔法環裡。無論他們怎麼嘗試要逃離暴風雨,似乎都無法離開這個山谷。讨厭鬼說,可能某處有個受到詛咒的物品導緻了這場該死的混亂,但實際情況是,他們一使用魔法,咒語就會出問題;如果他們待在這個山谷裡,肯定會被凍死的。簡而言之,他們完蛋了。
“我想我們應該找個遮風擋雨的地方。”金妮無奈地說。
在尋找這場魔法暴風雪的源頭時,他們遇到了一棟麻瓜的房子。尋求麻瓜的庇護并不理想,但總好過沒有。讨厭鬼隻是哼了一聲,所以她想,如果這意味着他們能活下去,即使是他也可以把偏執放到一邊。兩個人可憐巴巴地回到那棟房子,受到了他們之前與之交談過的那位老太太的歡迎。她管他們叫“可憐的寶貝”,把他們領進了屋。屋裡也沒有暖和多少。因為現在是夏天,老婦人沒有儲存木柴,也沒有電暖爐(無論它是什麼意思)。她也沒給他們替換的衣物(也許是因為她隻有身上穿的打着補丁的晨衣。或者她隻是頭腦不清楚;她竟然這麼輕易就接受了反常的天氣)。不管怎樣,讨厭鬼和金妮找到了躲避暴風雪的地方。一切似乎都會好起來的,直到老太太問他們結婚多久了。
“嗯,什麼?”金妮眨了眨眼睛。“結婚?”
老太太皺起了眉頭。“不是嗎?”
一陣尴尬的沉默。
讨厭鬼伸出胳膊摟住金妮,把她拉到身邊。“是的。”
“呃?”金妮擡頭看向他。“你說——”
他掐了一下她的腰。金妮閉上了嘴。這也是件好事,因為老太太顯然是個保守的人,不贊成年輕男女一起旅行。她稱之為“道德淪喪”,絕不允許這種人玷污她四面牆壁的神聖。哪怕外面有暴風雪,或者金妮說他們隻是同事,她也不太可能放松标準。缺點是金妮和讨厭鬼最後被迫睡了同一個房間。這個房間裡隻有一張床。
真是該死的奇妙。
“你可以睡在地闆上。”隻剩下他們兩個後,金妮立刻說道。
讨厭鬼揚起眉毛。“你不是在美化過的谷倉裡長大的嗎?我懷疑睡在地上會讓你感覺像是回家了一樣。”
“我不是在谷倉裡長大的,你這個混蛋!”
他聳了聳肩。“騙不了我。”
金妮往他的腦袋上扔了一個枕頭。讨厭鬼躲開了攻擊,然後問她,這就是她對待丈夫的方式嗎。
她撅起嘴。“别提了。想到和你結婚就讓我寒毛直豎。”
“蜜月期可真短啊。”
她翻了個白眼,要不是他開始脫掉濕襯衫,她肯定會回嘴。她睜大了眼睛。哦。對于一個老鼠臉混蛋來說,他的身材真不錯。确實,他的身體偏瘦,但都是結實的肌肉。非常漂亮的肌肉線條。她的手指想去觸碰。她把那些可惡的叛徒握在了手裡。
“你在幹什麼?”她質問道。
讨厭鬼轉過頭,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在問她是不是傻。對了。因為外面肆虐的暴風雪,他們都濕透了,而且要凍死了。穿着濕衣服肯定會生病。
金妮擡起下巴。“去别的地方換。我不想看見你白花花的屁口口股。”
“假正經。”
她漲紅了臉。“什——什麼?我不是假正經!我隻是在說——”
“那個老蝙蝠以為我們結婚了,”他不客氣地說。“反正我們都要被困在這個房間裡,也沒有衣服可換。”他轉身背對着她。“如果你那麼困擾,就别看,但我可不會因為你受不了看到一點皮膚就把我的屁口口股凍掉。”
金妮的臉很燙,她相信她一定滿臉通紅。“你——我又不是——”她語無倫次地說,然後生氣地放棄了。“你真是個混蛋!”
“是的,是的。”
混蛋輕蔑地擺了擺手,然後開始脫褲子。金妮将通紅的臉轉到一邊。啊。他真煩人。他怎麼能這麼滿不在乎?他一點都不覺得尴尬嗎?不過話說回來,他的自信心和倫敦一樣大。他肯定以為露出一點皮膚是在幫她的忙。
超惡心。
金妮渾身發抖,搓着她起了雞皮疙瘩的胳膊。她的牙齒打着冷戰。她可以固執地站在這裡,也可以聽他的話,脫到至少剩下内衣(讨厭鬼脫到隻剩下内褲,現在正在上床,打算鑽進看起來十分溫暖和誘人的毯子裡)。第二輪和第三輪顫抖——讓她覺得她的靈魂都凍僵了——替她做出了決定。金妮迅速脫掉濕透的襯衫和牛仔褲,身上隻剩下胸罩和内褲,然後也上了床。
讨厭鬼的嘴角抽動着。“我還以為你不想和我同床共枕呢。”
“閉嘴。”
他笑着把毯子拉到下巴,試圖蓋住所有露出的皮膚。金妮不由自主地盯着他。此刻的他有點不一樣。也許是因為他沒有穿着完美的名牌服裝,看起來不再整潔和自命不凡。也許是因為他的頭發亂糟糟的,發梢打着卷,柔和了他銳利的五官。也許隻是因為他裹着毯子躺在她身邊,看上去像一個長得過大的孩子。還有點——有點可愛?
唉。她竟然這麼想,快殺了她吧。
“真冷。”過了一會兒,金妮抱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