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不轉睛地盯着女人佝偻的身體,百孤實在是不忍心讓一個女人去往那種肮髒,黑暗到不見天際的地方。
“那個,我正好有事要去那裡。”百孤追上女人的腳步,女人認真的看了他兩眼,沒有說話。
百孤想要替她拿背後的袋子,被女人拒絕了。
“那裡離這裡有點遠,走路要兩個小時。”百孤說道。
“沒關系,天還長,離晚上還有很久,能走到的。”女人笑了笑。
百孤這才仔細的打量起她,身高瘦長,皮膚細膩,膚色有點黑,五官長得倒是端正,眼睛很大,鼻子精美小巧,一雙微笑唇給人一種親和的感染力,美中不足的是,唇色過于蒼白,也許是因為她穿的太過單薄,雙唇已經有些發紫。
百孤的目光最終停留在她那雙裸露在外的小腿,灰色的小腿肚上有着數不清的細小傷痕,有些傷痕看起來就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殘留下幾條醜陋的疤印,還有一些傷痕是粉色的,血痂還沒有完全褪去。
百孤發現女人局促不安的表情,默默地收回視線,領着她沿着大道往東邊走。
二人一前一後的走着,女人垂着頭,眼睛一直盯着地面看,好幾次都差一點被疾馳而來的車輛撞到,如果不是百孤及時把她拽到自己身邊,後果不敢想象。
百孤不明白為什麼女人不願意跟自己并排而行,每一次他走到女人身邊時,女人都會刻意的躲避。
來來回回幾次後,百孤也隻好和女人保持一定的距離。
“謝謝你。”女人停下腳步,回頭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後的少年,看那模樣似乎願意和百孤一同行走了。
百孤跟上去,紅臉道:“沒什麼。反正我現在也沒什麼事情可以做。”
“其實,是因為我穿的衣服太破爛。”女人像是一個小女生一樣滿臉通紅,她小心翼翼地瞥了百孤一眼道:“我看你穿的很好看,長得也帥,就擔心你是不是不喜歡和我一起走,所以……”
“不會的。”百孤聽到女人的解釋,低頭看着自己身上穿的“高貴”服裝笑了笑,說道:“這件衣服不是我的。”
女人像是無法理解百孤的話一樣盯着他看了幾秒鐘,最後怯懦的說道:“我叫金小雀,我兒子叫金聒,他是七年前離開家來到這裡的,我之前一直想來找他,他爸爸不允許我出門,現在他爸爸已經去世三年了,我就想來看看他。”
百孤專注的聽着女人的過往,沒有插話。
“在他很小的時候,他爸爸對他很嚴厲,以至于他們爺倆一見面就要吵架,最後沒辦法,隻能把他送出去做工,可能因為當時年紀太小,我和他爸爸也沒什麼經驗,做了不到三個月就被教他的師傅賣到别處去了,雖然後來找回來了,但是,他心中一直埋怨着我和他爸爸,在家裡呆了不到半年時間,就又出去了,期間也回來過幾次,後來就沒有了音信,我一直想聯系他,到處求人幫忙打聽,還是前幾天二哥來了這裡,告訴我看見了他,要不然,我現在還不知道要去哪裡找他。”
金小雀說着說着竟然嗚嗚嗚地哭了起來,行走在街上的過路人全都皺着眉,似乎被這突如其來的哭聲打攪到了。
百孤隻好勸慰一番,好說歹說一通,金小雀這才慢慢止住了眼淚。
百孤替她拿着東西,拎起來有點重,不過對于百孤來說,這并不算什麼,畢竟他在貢利上班的時候幹的都是體力活。
金小雀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一路人總是時不時的問他累不累,百孤隻好搖搖頭,不過,女人果然還是和男人不一樣。
金小雀從懷裡掏出來一張白色的方巾,上面繡着兩隻鴛鴦戲水的圖案,她站定在百孤面前,踮起腳尖想要給他擦臉。
百孤看着女人滿臉溫柔的面龐,在意識到什麼的時候,吓得立馬倒退兩步,渾身上下都在抗拒,“不,不用,我真的一點也不累。”
金小雀垂了眼睫,抿緊雙唇,看起來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百孤再次真誠解釋道:“我是真的一點也不累,我之前幹的都是體力活,身子很強壯的。”
為了表現自己的真實能力,百孤一把捋起袖子,露出小麥色堅實有力的臂膀,金小雀滿眼欣賞,贊歎道:“根本看不出來,我看你的穿着還以為是哪家的少公子。”
“哈哈。”百孤羞澀地笑道:“這件衣服不是我的,隻是借穿的。”
金小雀滿眼笑意的說道:“不知不覺聊了這麼長時間,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百孤。”
“哎呦。”百孤剛說完,金小雀突然痛苦的大喊一聲。
百孤被其尖叫聲吓了一跳,他看了眼金小雀,發現她低着腦袋,口中一直“哎呦”不斷,連忙問道:“怎麼了?”
金小雀雙手捂着肚子,臉色極其難看,“我肚子突然好痛,我要去一趟廁所。”
金小雀左看右看,指着不遠處的公廁說道:“百孤,你能在這裡等我一會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