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不送,歡迎下次光臨,我也該回家了。”
一路上甯綏歸心似箭,按喇叭的次數都比往常多了些。還在開鎖時,他便聽見房間裡窸窸窣窣的聲響,伴着爪子抓地的摩擦聲,在門前停住。剛把門拉開一個小縫,毛茸茸的鳥腦袋便伸了出來。
“已經在門口等着我了?”甯綏忽然感受到了類似養寵物的快樂,蹲下來撫摸着他光滑的羽毛:
“感覺好點了嗎?”
夷微不說話。
“還是不舒服?”
夷微保持沉默。
甯綏心裡暗暗打鼓。一般來說,孩子靜悄悄,必定作了妖。他試探地問:
“你不會把我房子過戶了吧?”
夷微兩隻眼睛滴溜溜地轉着,隻叫甯綏自己猜。
甯綏沒敢開燈,打開手機電筒緩步在屋中逡巡,及至來到次卧,他兩手一垂,有如晴天霹靂。
大價錢買回來的窗簾,被燒得隻留了一角。
“曬太陽曬得太入迷,沒注意,尾巴把窗簾燎着了。”夷微讪讪地。
甯綏僵硬地轉身看着他,神色複雜:
“沒事,真沒事,是窗簾的問題。它都看見你在曬太陽了,怎麼不自己躲遠點?”
“你、你别生氣,是我的錯,我不是故意的……”
“不是你的錯,隻是一面窗簾而已。”甯綏走到近前,把殘存的一角扯下來,“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愛情使人盲目,甯綏。”他對自己說。
人類身上最靈巧的莫過于雙手,正是這一雙手,創造了太多其他自然造物所不可能的奇迹。
比如開鎖。
甯綏自顧自洗着澡,試圖屏蔽夷微用喙敲門的铛铛聲。
“我在洗澡,你非要進來幹什麼?”
“那你非要把我關在外面幹什麼?隔着衛生間門還不夠嗎?”
“浴室跟天花闆之間是空的,怕你飛進來。”随口開了個玩笑,甯綏岔開了話題,“嘉禾休學了,父母都死于非命,她想先查清楚真相,再恢複學業。”
“嗯,她畢竟還是個孩子,需要一段時間接受。”
“這邊的事結束後,跟我一起回師門一趟吧。”
“你,帶我一起?”夷微的語氣難掩驚訝。
“嗯。怎麼?不想去?”
“沒有沒有。”夷微連忙解釋,“我還以為,你不想讓家人知道我的存在呢。”
甯綏意味不明地冷哼一聲。夷微細想不對,問:“這邊的事?什麼事?”
“還有個裝神弄鬼的老頭沒抓到呢。把他押回麻姑山,今年的法官績效考核就差不多了。”
他接着淡淡道:“順便幫你報仇。”
夷微想說些什麼,甯綏卻打開了鎖,探出頭說:
“毛巾洗完忘記收回來了,去陽台叼給我。”
飼養這麼一隻受傷的大型飛禽多少讓甯綏有些頭疼。每當早上被巨大的壓迫感悶得快要窒息時,甯綏就知道,那是夷微沉甸甸的鳥屁股,不偏不倚地壓在他臉上。不要問為什麼,也不要試圖勸阻,因為都是無用功,第二天他還是會這麼做,在甯綏馬上發火之前拍着翅膀蹦跶着跑掉,還要張開嘴“嘎嘎嘎”地發出快活的怪笑。
“二百鹉。”他很快榮獲甯綏賜名。
除了要在相處模式上處處讓步,甯綏還要提防随時有可能上門的警察。他把洗完澡的夷微綁在陽台上自然風幹之後,不知是對樓的哪個人看到了舉報,很快便有警察來敲門:
“有人舉報你在家裡飼養瀕危野生動物,請配合調查。”
還好,潛藏在卧室裡的瀕危野生動物聽得懂人話,自覺打開窗戶飛出去避風頭了。
可到了晚上,甯綏看着那恬靜的睡顔,不順心的地方好像也都能忍受。他揉着夷微的羽冠,輕聲說:“快點好起來,好不好?”
“嗯……”夷微閉着眼,又往他懷裡擠了擠。
*
鋼鐵一般堅強的應檢察官并沒有允許自己因為身體狀況影響工作太久,發了幾天高燒後便迅速回到工作崗位。二人就量刑建議争鋒許久的案子快要開庭了,甯綏反複叮囑被告人在法庭上廢話少說,一切聽他和公訴人指引,對方也爽快答應。
但他的心總是懸着,似乎預感到有意外打破計劃。趙方從上午就沒來律所,甯綏接連給他打了好幾個電話,都沒有接通。
直到一通公安的電話。
“你還剩幾個月就能執業了,何必呢?”這是甯綏見到趙方後,說出的第一句話。
“五十萬,你怎麼敢收的?還全都花了,退贓都退不出來。”他恨鐵不成鋼地剜了趙方一眼,“詐騙罪,五十萬,你想過能判多少年嗎?”
就在不久前,曾有兩個私企小領導因為涉嫌職務侵占被采取了強制措施,他們的家屬找到了趙方,詢問能不能辦理取保候審,并且暗示可以多付出一些金錢。
看着對方的衣着,趙方思及自己并不算豐厚的薪資,動了歪腦筋。他拍着胸脯表示,自己的帶教律師在本地很有人脈,可以通過關系幫他們辦理取保候審,但需要50萬元來疏通關系。
可他做不到,也抹不開面子跟一向不屑于走關系辦案的甯綏提及此事。一直到案件移送起訴後,那家人自覺被騙,被趙方以一份虛假的“不予起訴決定書”搪塞過去,一直拖到現在,讨要無果的他們選擇了報警。
“你把我也牽扯進來了?”甯綏怒極反笑。
所幸公安機關調查後确定甯綏與此事無關,排除了他的嫌疑。甯綏實在感到莫大的諷刺:“趙方,我自認對你不薄。我知道這行不容易,也不為難你一個新人,你在我手下沒加過幾次班吧?生活上我也能幫就幫。同所的其他授薪一個月兩千的都有,人家不困難嗎?為什麼沒去騙?”
趙方為之沉默。他回過神來,問:“你是不是去賭了?”
對,一定是這樣,不然五十萬不可能揮霍得這麼快。
趙方聞言偏頭,極力躲避着他質問的眼神。
“無可救藥!”
下午甯綏是一個人去開的庭,功夫都下在庭前,他滿打滿算最多兩個小時就能結束。舉證質證、辯論等程序全部經過之後,他總結道:
“在本案中,被告人雖然存在以合同方式套取資金的行為,但提供了擔保,不應認定為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次,被告人雖未履行合同,但未履行的原因是其客觀上不具有履約的能力,且不存在揮霍财産等行為。根據刑法‘寬嚴相濟’的謙抑性原則,辯護人認為應當審慎處罰。”
“其次,被告人到案後,供述穩定,并且自願認罪認罰,認罪态度良好,且系初犯、偶犯,并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後果,再犯可能性較小。望法庭充分考慮辯護人意見。”
其實庭審的結果早在控辯審三方的博弈中定下,最終結果與量刑建議不會相差太大。作為公訴人的應泊收拾着案卷,審判長擡了擡眼,問:
“被告人,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最後給你一次發言的機會,後面你想說也沒機會了。”
被告人沉默良久,嗫嚅着嘴唇,說:“……我其實一開始就知道自己還不起。”
“你說什麼?”審判長話音一冷,“那你之前的供述裡為什麼都說不知道?”
“是、是律師教我那麼說的!”
被告人當庭翻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