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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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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墳這事兒的熟練度,方濯在振鹭山同輩之中排在第二,沒人敢排第一。甚至不排除他偶爾覺得人上山就是為了挖墳,曾經所學習的一切、準備的所有,都是為了下山後去幫人挖墳。

他第一次挖墳在跟着柳輕绮下山後的第一次任務,柳輕绮什麼人,一碰上壞事兒,手指就跟黏在了一起一樣,怎麼也掰不開,拿不了鏟子,也握不住劍。

最後隻得方濯去挖,任勞任怨。剛開挖時心中忐忑不安,若三隻飛鸢在心頭亂撞,挖了一刻鐘之後便心如死水,眼前除了墳頭,什麼也沒有,除了棺椁,什麼也不想看見。

而當然,幹他們這行的,就必須得将挖墳這一技能練得無比熟練。一方面是因為困擾百姓的除了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如城中欺壓或是惡霸橫行之類,而剩下的基本上就是亂力怪神,大部分不在廟裡,就在墳裡。前者這些仙山管不了,後者倒是很願意效勞,一票幹好了,不僅業績往上漲,還能往外推銷推銷自己的名聲,名氣一大,衆人蜂擁而至,任務越多,拿到手裡的銀子就越多,況且還能在人們口中落下一點事迹:這位仙君可厲害了,挖墳的時候眼睛眨也不眨一下,直接錘爛棺椁,換你你肯定不行。另一個便說,那當然不行了,術業有專攻,他們隻管挖,你們隻管埋!

自此,埋與挖,無限循環下去,就成了某種心照不宣的産業模式,久而久之,竟也能逐漸形成一條利益鍊。振鹭山的挖墳是免費的,有的門派就要收錢。收了部分銀子,可以保障棺椁表皮完好無損、光鮮亮麗,若是再收多一些,便在挖前虔心祈禱,天靈靈地靈靈,為屋中人驅鬼散邪,替墳中安撫祈福。有的委托人有錢,大把銀子不要命地往手裡塞,來人便也照單全收,當場拉着弟子或是随從,跪在墳前同這位溫酒澆劍、就勢結拜,意在告訴墳中人,這人是我兄弟,此後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果你敢動他,就是和我仙某過不去!

而天下各地,往往講求一個安土重遷。埋了,就是定了,立塊碑,表示此人就死在這兒,不能死後轉移,不許死在别的地方。故而死與活,在一定程度上也呈現出了某種一緻性,活着要尋求一處栖身之地,死了則也要入土為安。活着在城中找不到一處橋洞,死了還能找不着一個睡覺的地兒嗎?說不定這時那隻百求而不得的橋洞就屬于你了。這是流浪者,是自然的兒女,是江湖散俠。而世裡的俗人,生前在人世能有立錐之地的,便還在活着的時候,就多多為死後下功夫。一塊地,拾掇拾掇,圈了線立了碑,就是某人的了。至少在該家族在此居住期間,這裡除了同族人,誰也不能碰,裡面睡着此姓的始祖、無私的靈魂,至于他貢獻了什麼,自然就是那得以令同姓安身的姓名與生命。

既然一座墳、一片地都已繼承着如此的深重使命,那麼“遷墳”就成了一個重大議題,若非有必不可不遷的理由,堅決不遷。久而久之,有人若要開棺調查,想将人連帶着棺椁一同帶走,那麼就得在事後親自出錢再将人葬回來,還得朝墳頭插上三炷香。小墳小崗還好,就怕是富庶人家想尋求一個正義,而往往此等祖墳總是修得富麗堂皇,開一個墳就得給一百兩銀。但同樣,既然有此吃紅利的機會,也自然會衍生出其餘的反敲竹杠之技巧,有在山上修行的,接過任務到墳内時,一句話不說,就先對着墳某長歎一聲,連連搖頭。人家看了不安,小心翼翼地詢問仙君何故長歎?他便裝模作樣一晃腦袋,說此地多麼多麼詭異、又多麼多麼不吉,怪不得你家天天鬧鬼,純粹自找的——吓得那主人家不敢呼吸,亦步亦趨跟在身後,惶惶問道,仙君,這可怎麼辦?這人便咧嘴一笑,沖那人家比一比手指,說,八百兩,幫您驅邪趕鬼,再算一算風水,将這位老兄移至另一處地方,保管以後沒這人似的,再也不鬧。

那亂葬崗怎麼掙錢呢?聰明的人們也早有對策,亂葬崗之所以總是出現各種奇異事件,無外乎此地靈魂太多、邪祟湧動,甭管好的壞的,能扔到亂葬崗的一律默認為壞的。拿走這兒的屍首,大多地方不用給錢,但有的也得上交給城府,畢竟城中皆是城主的子民,都是一家人,收點搬遷錢也不過分。為了應對如此境況,人們根據各個靈魂的不同特點,對一個個墳堆進行獨家規劃、發展設計,并對每一具無名屍身的身高體态和外貌特征進行全方位彙總、多方面分析,親自為之設計出一處最适合他的安身之處,隻要移走了,就必然不會再搗鬼。當然,平安也需要付出點代價,但不多,隻需要三百兩。如果是大師親手幫忙請走邪祟,也行,但要加錢,共一千二百兩。若用三兩開通特殊貴賓待遇,則可以得到大折扣優惠,規劃墳地連帶仙君加持套餐為您奉上,不多不少,九百九十九兩即可。

這可謂暴利,魏涯山最缺德的時候,也曾經想過這麼幹,不過後來所幸道德戰勝了掙錢的心,導緻目前振鹭山一直未曾開通過這一業務,但同時也使去找他們幫忙的人特别多,尤其有挖墳需求的更甚。炎炎夏日之下,方濯挖得平靜,挖得娴熟,挖得熱火朝天。柳輕绮照例不動,隻蹲在一邊看,看了一會兒就挪挪步子,跑到方濯那條聊勝于無的影子下面,兩隻眼睛認真地盯着那隻坑洞,眼看着一具具屍體被搬出來,目光全然未移,聚精會神。

“找女的。”

“那當然。”

方濯不必他指示,一邊在挖,一邊就在留意這其中是否有長得比較像女子的可憐人。但這并不容易,落在亂葬崗的人要麼已經面容破損不知身份,要麼便渾身腐爛、或幾近白骨。麟城外的那個村子遷走已久,坑洞中什麼時候的住民都有,一年前,三年前,乃至于五年前,密密麻麻地堆滿一整個亂葬崗。原先活着時或許風姿綽約、極富辨識度,死了之後便一視同仁,難以分辨。方濯挖了半天,搬出來七八個人,才發現這洞似乎深不見底。他把這些屍首堆在腳邊,還很貼心地将他們人人分開、放在一處,不至于讓他們在陽光之下依舊身處逼仄。柳輕绮撩着袍子蹲着,在裡面找女人,方濯蹬着那隻坑洞的邊緣,探身向下望,瞠目結舌。

“這是真的一望無際啊……”

“這麼深嗎?”柳輕绮探頭過來,看了一眼,眉毛皺了皺,又将頭縮回去。

“你挖出來這些裡面隻有三個女的。”

“希望他們不是男女分坑吧,”方濯說,“我再挖挖?”

柳輕绮不置可否。方濯又挖了一會兒,再搬出來五具。最後他蹲在地上,沖柳輕绮擺擺手,累得直翻白眼兒。

“真不行,真不行了,”他累得直喘,“這個洞比咱們想得都深,真的,師尊,就憑咱們兩個,挖不完。”

他又問道:“現在幾個了?”

“四個。”

方濯身子一軟,作勢要跪下,柳輕绮趕緊去扶他,攙了個空,沒忍住,笑了起來。

“大可不必行此大禮,真是辛苦了。”

“真是辛苦了!”方濯滿臉是汗,大聲嚷嚷,“我這輩子沒抱過這麼多人!”

“辛苦了,辛苦了,”柳輕绮哈哈大笑,“晚上師父請你吃飯。”

方濯原本不敢坐,但是低頭一瞧自己身上的盛況,便放棄了所有的顧慮,一屁股坐了下來。振鹭山的人下山時大部分都穿着特定的衣服,柳輕绮這個級别的就一身白,方濯和廖岑寒雖然在山上也算白衣級别,但是僅在山上穿穿,下山出任務就基本不穿。

一方面是因為弟子大部分都使劍,要沖在前線,白衣總伴随着大袖子,又從來不少揮着揮着劍自己袖子拍臉、或者是突然一腳踩上袖口,摔個狗啃泥的案例,而收起袖子做勁裝,白色又看起來有些許微妙,故而當出任務時,門主穿白色,弟子穿藍色,便利與美感并存,雖然方濯一直都不覺得這有多美,但有的穿就行。至于柳輕绮,他沒啥别的衣服,全靠山裡走後門,做點什麼的時候給他多做一套,再加上那張狀若仙風道骨高深莫測的外表,衣櫃裡全是白色,似乎也較為符合自身特征。

這會兒方濯低頭看看自己,上半身沾滿了泥土,褲子上東一道西一道,不知道是血還是泥。雙手更是慘不忍睹,掌中髒兮兮一片,指尖黏着衣服碎片與枯枝爛葉,拍一拍手掌,稀稀拉拉掉了一地,在陽光下更加明晰。

他長呼出一口氣,合起手來搓了搓:“真髒啊。”

柳輕绮托着腮,蹲在一邊看他,聞言笑道:“你還是穿這身好看。”

“可别,這套最便宜。”

“最便宜不代表不好看,”柳輕绮說,“你自己看看你穿白色好看嗎?真不行,人高馬大的,别人穿上像仙人,你穿上像要去揍人。”

“瞎說,我覺得就還不錯。”

方濯收一收下巴,有些不好意思地避開了柳輕绮的目光。那眼神笑盈盈的,讓他有些招架不住,可回過頭隻過一息,就又忍不住轉過來,再瞧一瞧這一目光,稍稍紅了耳朵。

“有能耐你就跟掌門師叔說聲,讓他把内門弟子的衣服顔色都改了,那以後我就再也不穿。”

“我哪有那麼大本事呀。”

“沒有就别說啊,”方濯道,“再不好看,今年年會你不還得看。”

“那我可以試試。”

柳輕绮沉吟些許。方濯終于笑了:“不會吧,你真覺得不好看啊,我還以為你開玩笑損我呢。”

“我可沒打算騙你,有人适合那些顔色,有人就不适合,”柳輕绮道,“比如你,你就适合深色,不适合淺色,你穿黑色、藍色、綠色,我都覺得比白色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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