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爾斯輕手輕腳地帶上華尼托辦公室的門,到底還是沒忍住佩戴了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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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爾斯打理自己的這段時間,布魯斯做了很多事。
他親手把史蒂夫和他的囚徒送到河對岸,比起護送更像是在保證将他城市裡的外客趕淨;他從運輸車上取下斯塔克根據超人提供的氪星科技而開發的障眼術取走,用蝙蝠車的機械臂取走無人看管的振金運回蝙蝠洞,再開着蝙蝠車走完他隻來得及走了一半的夜巡。
等做完這一切回到莊園,喝着阿福熱好的牛奶放松,順便給拳峰上磨皮的皮肉上藥的時候,他的大腦才找到空閑回放和瑪爾斯的對戰。
那個男人的技術其實很好,但體能過分差勁。和他單薄的身闆一樣,手裡、腿上沒什麼氣力。說句公正話,他的力氣對他這個身高的普通男性不算小,但對一名常年戰鬥的作戰人員來說,就沒眼看了。他那件累贅的外套也不知道為什麼舍不得,尤其是後期他的速度明顯慢下的時候,留着這一件好像也隻是藏了暗器的罩衫,明顯有點多餘。
多餘的好像也不止這一點。
比方他們多次近戰,布魯斯能清楚聽到他衣袋裡金屬的聲響。聲音是悶沉的,單憑幾個飛镖達不到這效果,估計是還帶了刀具一類。既然帶了,為什麼不用?赤手空拳不敵自己的前提下,有個武器傍身對他才是最好的選擇。是擔心技不如人,武器被自己反奪嗎?會貼身帶着,總是最慣用的武器。一個戰士不該對自己慣用的武器沒有自信。況且瑪爾斯極擅刀具的說法,連布魯斯都有耳聞,他藏而不用,比起擔心,在布魯斯看來更像是有顧慮。瑪爾斯在顧慮什麼?
又比方他其實幾次故意賣破綻給瑪爾斯,瑪爾斯發現了、出擊了、又再最後一秒改變攻勢。一個老練的戰鬥者不該如此反複,因為反複代表了猶豫,而猶豫會給對手送破綻。事實上,他的一改再改也确實為布魯斯制造了不少傷到他的機會。如果隻是氣力懸殊、為了避免近戰,那瑪爾斯從一開始就不會也不該去抓他留給的機會。一瞬間的本能反應更能體現戰鬥者的真實想法。瑪爾斯的戰鬥本能驅使他去抓每一個可趁之機,甚至可以是不計後果的。這意味着他本質上是個搏命的人。可一個搏命的人又怎麼會打得這樣束手束腳?
戰鬥者會為棋逢對手而興奮。他能感覺到瑪爾斯和自己同樣的興奮,也看得出來瑪爾斯在壓抑本能。對方自始至終的矛盾感讓他很想一探究竟,這也是為什麼瑪爾斯不肯近戰,他就陪瑪爾斯玩貓捉老鼠的原因。
這種矛盾和違和在瑪爾斯逃離之後達到高潮。按理說,他這樣級别的九頭蛇高層,在任務失敗、同行的高級戰鬥人員被俘的情形下,應該殊死一搏。因為就算活着回去,等待他的可能也不會是什麼熱情反應,隻會是被俘更酷烈的逼問。他的地位也許無法撼動到沒人敢硬碰硬,但這絕不意味着他們會輕易放過他。這個道理瑪爾斯不可能不懂,可他在朗姆洛掩護他逃離前,似乎還暗暗松了口氣。
是什麼比丢了振金、丢了隊友都還重要?是什麼能讓他連九頭蛇的酷律都不管不顧?
這個符合着優秀作戰者每項定義的人也違背了同一些定義。這不該是瑪爾斯正常的面貌。他在顧慮着自己、顧慮着蝙蝠。這不是一個九頭蛇該有的顧慮,也不該是對素昧平生、劫了他貨的對手該有的态度。瑪爾斯在很努力地表現出一個戰鬥者該有的姿态,可表現是表演不是本能。
布魯斯忽然生出一種大膽到離奇的猜想。他得去一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