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和雷斯垂德警探來到了倫敦東區的貧民區。
再繁華的城市都少不了藏污納垢的地方,或者說,正是因為繁華才需要這樣的地方來彰顯别處的美好,像哥譚的犯罪巷,也像這裡。
提姆剛踏入小巷,就看到兩邊或坐或躺擠了不少人,他們衣服算不上老舊,但上面沾粘着各種髒污,有些衣服尺寸又完全不合身。鼻尖萦繞着難聞的酒味和一種令人作嘔的臭味,地面凹陷處積蓄污水,一不小心就會濺自己一身。還有悉悉索索的交談聲,不知其意的呓語聲。
他們的到來似乎打破了某種平衡,雜亂嗡鳴的聲音一下消失,所有人都停下了動作,朝着二人看去。
但大部分人都隻看了雷斯垂德一眼就挪開,無數目光在男孩身上交彙,雷斯垂德連忙後退一步擋在提姆身前,彎腰壓低聲問:“我們真的有必要來這裡嗎?或者你先回去,我來問?”
提姆對這場面倒還算适應良好,隻是被那股臭味熏得皺了皺眉。他搖頭:“我沒事。”
雷斯垂德無奈,隻能一隻手搭在提姆身上,盡可能注意着周圍人的動作。
在雷斯垂德讓提姆拿出證據後,提姆就提出了希望他能陪自己去一趟貧民區,驗證自己猜測的請求。
事實上,提姆對于自己的猜測并沒有完全的把握,但他還是說了出來。他把電腦屏幕轉向雷斯垂德,向他展示上面的監控錄像。畫面裡法蘭克林錘了一下桌子,指着阿曼達·瓊斯喊着什麼。但監控模糊,酒吧内光線又昏暗,無法看口型判斷他到底喊了些什麼。提姆說:“這是第四名受害者被發現前的那天夜晚。”
雷斯垂德看着屏幕上的監控張了張嘴,又擡頭看了提姆一眼,不由自主坐直了問:“你今年真的十歲?”
提姆不知道他為什麼突然問這個,眨眨眼不确定道:“額……再過幾個月十一歲?”
那也沒好到哪兒去。雷斯垂德想提醒提姆等他十四歲後就不要再做這種事了,可現在顯然也不是說這個的時候,隻能把這事記在心裡。
他看着監控說:“對,我們也問過酒吧裡的人了,都說那天晚上阿曼達和她男友在一起,都在酒吧,不少人都看到了,據說他們中間似乎還鬧得不太愉快。”
“那他們以前有見過法蘭克林嗎?”提姆追問,“我的意思是,在此之前,法蘭克林去酒吧的次數多嗎?”
根據提姆了解到的法蘭克林的為人和行為習慣,他并不是一個喜歡煙酒的男人。相反,他可能是一個在女性眼中很不錯的結婚對象。他會做飯,會園藝,會縫紉,不抽煙不喝酒,也不會碰那些違禁藥品。待人更是溫和熱情,很少跟人吵起來。
這樣的一個人,會在跟女友才在一起沒多久,就突然吵起來嗎?而且看錄像全程,他還喝了不少的酒。
雷斯垂德也當了好多年警察了,立刻就明白了提姆話裡的意思。他皺皺眉:“你是說當時酒吧裡和阿曼達在一起的人不是比爾?他們其實還有一個同夥!”
提姆輕輕搖了搖頭:“我不認為他們還有同夥。”總不能出現什麼無法解決的問題就說是還有同夥在暗地裡幫忙吧,那一個小問題都有可能被想成什麼集體犯罪。提姆說:“不過我确實傾向于當時在場的人不是法蘭克林。”
“你看。”
提姆快速按了幾個鍵,監控畫面在雷斯垂德眼前不斷變換,提姆指着畫面說:“這裡,還有這裡,其實都沒有完整的拍出法蘭克林的臉,要麼是低着頭,要麼側着臉看不到,要麼就是戴着帽子。之後我又看了所有的錄像,确定隻有幾處有拍到他的正面,比如這裡。”
提姆又切換了一個視頻,上面是法蘭克林在人頭攢動的舞池中扭動,舞池邊和頭頂的燈光晃得人眼疼。畫面暫停,放大,這裡的法蘭克林确實被拍到了正臉,卻又因為光線問題模糊不清。
接下來的好幾個畫面也都是差不多的樣子。
之前也說過很多次,如今的監控雖然已經開始普及,要求在公共場合和店鋪安裝監控設備,但一來設備安裝麻煩,需要重新裝線路,二來一套設備下來價格并不便宜,所以很多地方仍然不會安裝。加上監控清晰度有限,公共區域的監控通常都隻能拍下身形,面部很難拍的清楚。
酒吧這類場所監控因為距離人會更近一些,清晰度倒也還算可以,但隻要有心,避開也很輕松。
提姆說:“無論他是故意在隐藏,還是多次的巧合,監控無法證明他就是比爾·法蘭克林。格雷格先生,您可以證明嗎?”
“……”雷斯垂德深深看了提姆一眼,掏出手機撥打電話。
他們剛剛搜查完酒吧,因為不死心什麼都沒發現,還是留了幾個人在附近的。現在想讓他們找酒吧人員詢問也很方便。
趁警員去問詢的時間,雷斯垂德又問提姆:“但現在這些也都隻是你的猜測,你也不清楚不是嗎?”
“是的,先生。”提姆鼓了鼓腮幫子,“我沒有查到更多線索了,但我想福爾摩斯先生是一定知道什麼的。他……他很厲害。”
“所以我查看了所有他失蹤前一段時間的監控,大部分都沒有異常,隻有在他進入東區以及之後,因為沒有監控,我也不清楚他在那裡的兩天時間裡都發生了些什麼。但是……”
提姆說:“這也正是他留給我們的線索。”
這次屏幕上出現的是雜亂的街道,身穿白襯衣修身長褲的卷毛青年慢悠悠從遠處走來,就在他要拐彎進入旁邊的巷道時,像是突然發現了有人在看他,擡頭看向頭頂的監控。
他沖監控揚了揚眉毛,轉身走進了小巷。
“他知道我會查看監控。”提姆看向警探先生,“他一定是在這裡發現了什麼,我需要去一趟這個地方。”
這就是他們為什麼會來到東區貧民區的原因。但原本雷斯垂德是不願意讓提姆跟過來的,他作為倫敦本地人,很清楚這片區域裡的居民都是些什麼家夥,讓一個孩子過去簡直是羊入狼口,還是他帶着人去更好。
可提姆一句話就打消了他的想法:“那裡的人會把自己知道的事告訴條子嗎?”
雷斯垂德啞口無言。最終還是換下警服帶着提姆一同過去。
在路上時雷斯垂德收到了手下的回電,稱比爾·法蘭克林确實沒去過幾次酒吧,就算去了也基本上是在門口等着阿曼達下班,從沒有進去過。阿曼達·瓊斯關系最好的同事稱見過法蘭克林幾面,不過都是遠遠看到的,沒有說過話,也不記得長相了,在警員拿出照片後猶豫了半天才說“好像是他”。
也就是說,酒吧裡的人對法蘭克林很陌生。
放下手機後雷斯垂德看着提姆,提姆沖他笑了笑。
雷斯垂德深吸一口氣,告訴自己這是個能和夏洛克聊到一起的孩子。他知道即便現在确認了這些,也無法證明那天晚上的不是法蘭克林本人。可他還是隐隐期待着,為了這個久偵不破的案子,也為了……
希望這孩子是對的,希望夏洛克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