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拿起相機,看到那張照片——照片裡除了法蘭克林,還有一個隐藏在門後的身影。那身形纖細,一半在門後的黑暗裡,一半暴露在路燈昏暗的光線中。棕色長發紮馬尾,棕綠色眼睛,身材不算凹凸有緻,但能很明顯的辨别出性别特征。
那是一名女性。
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七左右,體重55kg上下,右撇子……夏洛克眯起眼。
與之前告訴提姆的一樣,夏洛克在警局搜查到的抛屍點找到了兩種不同的、存在僞裝痕迹的腳印,除此之外還有其他線索,例如抛屍時間以及受害者的具體死亡時間等。但事實上,在當時警方調查時,隻發現了一種腳印,而無論是腳印還是抛屍點的發現也都對案情進展沒有絲毫推動作用。
那些鞋印本身就因為土地的修複力和長期雨水沖刷而毀掉大半,基本都是殘缺不全的,更何況他們發現兇手具有很強的反追蹤意識,無法通過腳印走向來還原現場。
但夏洛克在後來深夜獨自調查時卻發現了另外一種腳印,通過一些細節判斷這兩種腳印是共同行動而非進入林中的路人——這也是他大半夜才回來還弄得滿身污泥的原因。
除此之外,他還發現了其他的線索。不過……有一個問題。
夏洛克看向正一臉興奮的提姆,男孩雙手撐着桌面,眼睛亮閃閃的。
腰側衣擺的污迹,鞋底黏上的東西,指尖的灰塵,挎包内物品的擺放順序,頭發、情緒、身體狀态,以及味道。
夏洛克放下相機,毫不留情地扭頭對正在幫忙沖泡咖啡的哈德森太太說:“這段時間看着他,别讓他再亂跑了。”
“?”提姆一下就瞪大了眼睛!
哈德森太太也不明所以,雖然她确實不贊同一個十歲的孩子成天半夜在外亂跑,尤其是在他剛剛才經曆了被綁架的事後。但她攔不住,一個沒看到人就沒影了。哈德森太太也擔心自己管得太多會惹人讨厭,她畢竟也不是提姆的監護人。
可是明明白天的時候夏洛克還在和提姆一起讨論案件,看起來也不排斥,甚至會提供思路并給予肯定(雖然夏洛克沒有直接這樣做,但他是個别扭的人,哈德森太太看得出來)。
為什麼現在又……?
“為什麼?”提姆先問出聲,“現在我們已經發現了他們有嫌疑,接下來繼續追蹤一定能找到更多可疑線索的。”
他們離真相已經很近了!
但夏洛克卻看都沒看他,仍然在對哈德森太太說:“他被發現了,如果今晚不是運氣好,大概就回不來了。”
哈德森太太張了張嘴,神色震驚又擔憂地看向提姆:“……真的嗎,提姆?”
提姆抿起嘴,皺着眉頭:“但我現在沒事,而且他們甚至沒看到我。”
再說了,提姆對處理這種事情很有心得,之前被綁架純粹是意外,誰能想到大白天就有綁匪敢當街綁架的,就算是哥譚……好吧哥譚也有,主要還是提姆的警惕心因為之前的和平而放松了。
但之後他都是準備充足的,今天跟蹤時也是,他早就做好了預案,甚至如果真的被抓到他也有信心反殺。
否則的話,提姆被追時的想法就不會是不能被看到,而是盡可能逃走了。畢竟按照提姆的計算他是可以直接跑走的,況且那裡雖然人不多,但路上也會有幾個人,實在不行他隻要跑到馬路上就好了。
夏洛克說:“他們已經殺了三個人。”
“你是要說他們的危險性嗎?”提姆說,“但我不是他們狩獵的目标,按照你們的推測,他們甚至可能不會傷害小孩。”
“但按你的推測,他們也沒有救助兒童的想法。”不然伊莎(綁架事件的另一個孩子)早就被他們救出去了。
提姆啞口無言,他盯着夏洛克好一會兒,哈德森太太已經走過來,手搭在提姆肩膀上,擔憂地道:“提姆,這件事還是交給夏洛克吧,這實在太危險了。”
“可是……”
提姆話未說完,夏洛克卻站起來打斷他的話,他淡淡道:“随便你,希望第四具屍體不會是個男孩。”
提姆瞪着他,夏洛克卻已經回了房間,還态度十分自然地拿走了他的相機,把提姆氣得不行。
哈德森太太還在他耳邊說着什麼,提姆隻聽進去了一兩句,最後跟她道了别,被她看着回到了家裡。哈德森太太原本是想要他在家裡住幾天的,但提姆拒絕了。
看着哈德森太太擔憂的目光,提姆低下頭關上了門。
他不是不知道,他們隻是擔心自己而已。
可是,提姆是固執的,也許是因為父母常年不在家導緻他從來都隻能自己決定要做什麼,沒人告訴過他什麼是危險的,什麼是不應該做的,做了之後會有什麼後果。也沒有人告訴他,碰壁後應該是放棄還是另尋他路。
一直以來,他都隻能自己一個人摸索着、艱難地向前。也隻有繼續下去,他才會知道結果。
提姆在沒有開燈的,空蕩蕩的家裡摸索着上了樓,找到自己的房間,在黑暗中坐了好一會兒。
他拿出手機,找到了法蘭克林所在修剪公司的客服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