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憾的是,提姆沒在房屋中找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
這也很正常,作為罪犯施行犯罪行為的場所,警方必然會好好地搜查一番,真要有什麼線索也輪不到提姆來查,除非他們真像哈德森太太說的那樣屍位素餐。
不過,找不到明顯的痕迹線索,不代表提姆就沒有想法。
在确定自己的記憶沒有問題後,其餘一切與記憶相駁的事實就都是信息了。進入房屋前提姆檢查過門口,門鎖處無明顯劃痕,無撬動痕迹,如果來人真是從大門進入的,那麼其必然是有房屋鑰匙的。
提姆之前從警局了解到,綁匪的這處房屋不是他自己的名下資産,而是租借使用。知道他另有住處的人很少,隻有前女友、父母兄弟、附近鄰居和房東,前女友和父母兄弟可以排除,前者已經離開倫敦,後者此前也不在倫敦居住,而剩下都有可能。當然也不排除有人曾偷偷配備過多餘的鑰匙,但這樣的可能性就太大了。
另一方面,就像提姆之前重建現場時想得那樣,窗沿上的手印起碼是在兩天之前形成的,再遠應該不會超過一周,一周前倫敦下過一場大雨,若是那時形成的應該已經被沖洗掉了。而一周的時間也确實足夠草坪上的足迹消失了。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為什麼會這麼巧?提姆是指,為什麼偏偏是在他和伊莎逃走之後,警方搜查之前的這個時間段。這中間相差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滿打滿算隻有四個小時。當然了,當然可以是碰巧,人家就恰恰好在這個時間來了,可這就無法解釋窗沿上的擦痕了。
如果心中沒鬼,為什麼偏偏要擦掉那處痕迹?如果對方不這麼做,說不定提姆還會想那也是草坪修理工的呢。畢竟……好吧,提姆一開始其實并不确定自己想到的那個有人偷窺的場景到底對不對,那畢竟隻是他一瞬間的想法和直覺,缺少實際可能性,反而是擦掉手印的行為才讓提姆這麼懷疑的。
而按照以上推測,那個人擦掉手印是為了防止被人發現——首先排除是防止被綁匪發現,都一周了也沒擦,總不能是突然想到才來的吧。那就隻能是防止警方發現了,加上窗沿上僞裝的痕迹模樣是有人翻出窗戶的樣子,提姆可以很肯定地說,他當時翻窗逃離時附近一定有人在看。
按照時間線來看,另一名受害者女孩是一周前、也就是那場大雨之前被綁到這裡的,那個人是在之後過來偷窺的,對方一定知道這屋裡的主人在做違法的事。所以提姆翻窗時,對方意識到受害者逃跑了,馬上就會有警察來了,所以要趕緊清理痕迹,若有其他的事,也得趁這時候做。
……其實這麼一推想下來,提姆完全沒必要再調查這件事了。
因為如果那個人當時就在附近,看到了他們逃跑的經過卻沒有上前阻止,起碼可以證明對方沒有惡意,也不是和綁匪一夥的。提姆不需要擔心會不會有從犯,不需要擔心有其他罪犯逃脫法律制裁。
可是提姆就是這樣的。
提姆現在好奇死了,到底是誰呢?是誰來了?那個人的反偵查意識一定很強,甚至連警察都沒能發現多餘的痕迹。TA是做什麼的?當時又是為什麼要偷窺?對方一定看到了伊莎,知道綁匪在做什麼,如果這是一個好人,又為什麼不報警呢?
提姆想:也許這隻是一件小事,也許一切其實都隻是巧合,他也沒有實質證據。真相可能隻會讓他失望,可是……
他離開哥譚太久了。
他已經很久沒有遇到過有趣的謎題,沒有經曆過驚心動魄的夜晚,沒有……沒有看到蝙蝠俠和羅賓了。
如果往後的人生就要歸于平靜,那在此之前,請讓他再為一個小小的謎題癡迷一下吧。
提姆需要這個,提摩西·德雷克永遠需要這個。
又勘察了一遍确認真的沒有信息了,提姆才清除了自己的痕迹離開房屋。
他在附近轉了一圈,勘查了周圍的房屋和布局,推測那個人是鄰居還是時常過來的人。先前提姆就發現了,這一片地區是真的又偏僻人又少,不遠處就是一片山丘林地,房屋建築也是隔很遠才會有一棟,分布也不均勻。這些房屋都是英國過去常有的那種自建房,有些被翻修打理的很幹淨漂亮,有些看起來就很破舊。
記下一些有價值的信息和地點後,提姆就打道回府了,他打算休息一下再白天來問問周圍的住戶。
叫了出租車回去的時候已經淩晨三點了,等回到貝克街,就快淩晨四點了。
這已經很晚了,算得上是倫敦每晚最安靜的時間段,但他下車付車費時卻看到街道另一頭遠遠的有個人搖搖晃晃地走過來。
對方身高體型有些熟悉,提姆就站在家門口等了等,果不其然,過來的是個黑發卷毛的年輕人。隻是比起白日裡見到時的樣子,他現在看起來十分狼狽。身上沾滿了淤泥,頭發裡夾着枯葉腐葉,臉色看起來也很陰沉,渾身都透露着“别理我”的氣勢。
看起來是去做了什麼危險的事,總之不像個好人。
提姆看看他,夏洛克·福爾摩斯也看看他。
提姆還記得白天對方說蝙蝠俠不是偵探的事,皺了皺鼻子不打算理他,回過頭蹬上台階用鑰匙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