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你是覺得,你喜歡不喜歡的明星是一件事情,你用什麼東西是另一件事情,而他代言你用的東西,跟你沒有什麼關系,對嗎?”
A:“對。”
B:“那麼,如果你喜歡的明星代言了一些東西,你會去購買嗎?”
A:“這得看那個明星代言了什麼。如果是奢侈品,那麼我有很大的可能性不會去購買,如果是日常用品且價格比較親民,那麼我會購買,但是如果這些日常用品質量不夠過關,我很有可能不會再購買第二次,且會讓我的親戚朋友也不去購買。”
B:“這樣的行為,你不覺得會給你喜歡的明星帶來損失嗎?”
A:“我希望你明白一件事情,我是他的粉絲,但是我不欠他的,他有沒有損失跟我都沒有關系,又不是我的行為導緻了他的粉絲,而且,我就算不去購買,他也不過是少了一個人而已,這算不上是什麼損失。”
B:“那麼,對于你這種行為,你覺得其他粉絲是怎麼看待的呢?”
A:“他們怎麼看待這件事情,與我無關。”
B:“請問,對于一些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要購買明星代言,甚至花一堆錢去買沒有什麼價值的東西的人,你有什麼看法呢?”
A:“與我無關。不過,如果他們那麼有錢,買多少都是可以的,如果沒有那麼多錢,我隻能夠對他們說一句勇氣可嘉,竟然可以為了一個陌生人付出這麼多,一定很辛苦吧。”
B:“看得出來,在買東西這一方面,你很理智。”
A:“這不是理智不理智的問題,為了一個陌生人這麼付出,我覺得不值得。我喜歡的歌手是林俊傑,但是直到現在我都沒有買過一張他的專輯。”
B:“老白嫖怪了。”
A:“嗯,白嫖很爽的。”
B:“是,不過這樣容易被打。”
A:“這些人的行為,我願意稱之為是無能狂怒,他們做不到大手筆地去要求換代言,卻又不滿意這個結果,又不想要吞下這口氣,隻好敲鍵盤表達一下自己的不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