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曹德福與宜娘,早年也算琴瑟和鳴,他倆的結識還得從宜娘她爹說起。
宜娘本名宋宜,她爹宋成,人稱宋老二,徽州人。
宋成腦袋靈光,年紀輕輕搭上了徽州商幫,靠賣硯台發了家,輾轉多地,最後攜内室趙氏和一對兒女,在汴京落了腳,開了家小食店。
後來啊,店的名氣越做越大,宋家食店的牌子換成了臨江酒肆,宋老二忙活後廚,研制菜品,趙氏打點前台,負責招待客人,忙得歇不下腳,也是那段時間攢下了萬貫家财。
但天有不測風雲,一年端午,趙氏帶着一雙兒女回鄉祭祖,路上遭遇山洪,閨女宜娘抓住了段枯樹幹僥幸得救,趙氏與兒子福哥兒屍骨無存。
如此,宋老二更是寶貝這個唯一的閨女宜娘,想得要挑戶好人家給宜娘衣食無憂的下半生,因而遲遲未許配出去。宜娘遭了變故後,性情大變,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白日和夜裡都睡在酒肆,不願去酒肆前台幫襯,一頭鑽進庖廚研究調味和火候。
曹德福那會兒已在臨江酒肆待了數年,從後廚打雜幹到了行菜頭。
他是汴京人士,父母雙亡,自小吃着左鄰右舍的百家飯長大,人夠機靈,一雙黑漆漆的小眼睛轱辘轱辘,能說會道,會抖機靈,常常招得酒肆中的娘子們笑聲不斷。
宜娘剛入後廚時隻覺得曹德福聒噪無比,時間久了相較酒肆裡隻知一味幹活寡言少語的墩子倒也更讨巧,漸漸也習慣了。正是靠着這“三寸不爛之舌”,曹德福惹得宜娘一片傾心。
宜娘舀了瓢水,往瓷碗裡傾倒,泛着銀光的水就如連串的珠子沖刷着碗壁,又濺到她的前襟。
瓷碗裡映出了她清秀的面容,唇角的檀紅胭脂褪了不少,剩下的幾塊如斑駁的宮牆,鬓角的細紋鱗次栉比,比去年增了不少。
士之耽兮,猶可脫也。女之耽兮,不可脫也。[1]
她怎麼那麼傻,會聽信一個男人的花言巧語。
宜娘擱下瓷碗,面容碎成了若幹片,她小心翼翼趴在門闆上敏銳地關注着屋裡的動靜。
屋裡依舊萦繞着曹德福極有規律的鼾聲。
很好。
她輕輕拉開銅制的門闩,身影融入一片黑暗之中。
“三爺~,”女子嬌呼一聲,普普通通的銀簪斜插在低挽的發髻中,桃紅的面頰已不見得獨守空閨時的落寞,耳中一對明月珰鑲嵌了垂珠步搖,一步一晃,低聲淺吟道,“奴家來了。”
“新到的胭脂宜娘喜歡嗎?”矮榻邊的男子并不看她,手裡一卷新近集注的《李太白詩集》印本勘勘擋住了大半張臉。
“喜歡,奴家謝三爺挂念。”女子行個萬福,靜靜地立在一側。
男子擱下印本,左側眉骨上赤色的一顆痣襯得這人竟有些女子的柔情,
“那宜娘便說說,前些日子我叫你去做之事,現下進展如何了?”
“我邀了裴公子下月踏青共飲,他隻說道若下月崇文院無事,定來赴宴。”
男子眼角一挑,顯然内心大喜,敞懷大笑道,
“哈哈哈哈好呀,沒想到裴越川你一世清名,軟硬不吃,最終竟是要折在美人兒上喽。”
宜娘見李延雙發出一陣冷笑,不敢出腔,隻是在一旁側立陪笑。
李延雙瞥見宜娘的拘謹,知曉她做不慣此種事情,暗地裡嘲諷她的懦弱,表面上卻是一甩袖子大方道:“我知曉宜娘應下此事是無奈之舉,今日宜娘可将緣由細細叙來,無論是取人性命還是财物,國公府皆可做到一件事。”
“我…我想…和曹德福和離!然…然後…拿…拿回臨江酒肆!”宜娘吞吞吐吐着,又強行長了聲音,給自己壯膽,仿佛多一份音量就多一份底氣。
“沒想到,你口氣倒是不小嘛!”李延雙伸手點上盞麒麟戲球的鎏金镂空燈,屋内又亮堂上幾分,搖曳的火苗映在他的亂發與白面上,頗有些羅刹的意味,“不過,這是兩件事。”
宜娘如同被魚刺卡住了嗓子狀,頓住了,她一心想着離開曹德福,将父親留下的臨江酒肆做大做強,但萬萬忽略了這是兩件事。
“不如,”李延雙站起身來,瘦長挺拔的影子蓋過宜娘,做了個抹脖子的動作,“殺了他。”
宜娘大驚失色,吓得後退兩步,纏花弓鞋撞到了門檻上。
“怎麼?你竟還對他有情?”李延雙仿佛預感到了宜娘的反應,直眨眨眼睛,“我可勸你豆腐心可是不行喽,時機便是稍縱即逝的。”
“今晚回去思量思量,若是下了決心,明日午時之前告訴我,地方還是照舊。”
翌日清晨。
夜裡淋了場小雨,空氣中潮乎乎的,偶有幾隻灰喜鵲“蹿”得一聲越過樹梢。
到了三十有餘,宜娘也不喜多眠,趁着淅淅瀝瀝的雨聲就披了件短襖去竈上熬上了白米粥。
“咚咚…咚咚…”
“誰啊?”聽到敲門聲,宜娘趕忙湊到門口,弓鞋踩到院裡的水窪,濺了一腿的泥點子。
“是俺,牛老四啊。”門外是個沉悶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