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umn sixty two
我們計劃在五月第一天出發。
出發的前一天下午,我把東西收拾好放回房間,還是那兩個旅行袋,隻不過比之前要更加厚實一點,因為裡面塞進許多蒂亞送給我的小玩意,還有凱厄斯的兩本雙語教學詞典。
落日的餘輝穿過窗玻璃,在橡色的地闆上折射出金輪。放好東西之後,我就打開門溜出去。通常情況下,進行遠途旅行之前最應該做的事是好好休息。但哪怕和凱厄斯朝夕相處了半個多月,我還是沒膽量提出,讓他晚上到外面随便找個地方湊合一下,讓我去床上躺會這種話。
既然一晚之後就要離開,當然更沒有理由麻煩凱比再給我找一個房間。所以放好行李,又将審閱資料送回前台穿着白紗的女人手裡,我還是跟着蒂亞進入沙漠。
那天晚上我們什麼都沒有做,就躺在沙地裡看了一整個晚上的天空。大概是月光太過蒼白盛大的緣故,天幕上沒有星星,隻有月亮孤零零一個,把大地照得清潔透亮,纖塵不染的模樣。
柔軟清涼的沙被風卷起來,拂過我面頰,很癢。
把被風吹進嘴裡的頭發絲撥出來,這種癢乎乎的感覺莫名喚起凱厄斯給我講解星座的記憶。那還是我們來到埃及的第一晚,人生地不熟,一切都還不習慣,隻想着快點完成任務離開,滿心滿眼都是浮躁的情緒。
可現在一眨眼真的要走了,我心裡卻有種不舍的情感,看着躺在旁邊的蒂亞,就好像抛下一個要好的朋友,雖然也并不是回不去,但下一次再見的記憶肯定和這一次不相同。回憶是永遠不可複刻,所以才在不論何時都顯得如此珍貴。
現在想起來,我隻覺得也不知道凱厄斯什麼時候變得那麼好為人師,呆在埃及這段時間裡,第一天晚上在沙漠裡講星座竟然隻是個開頭。
還有他讓我學習的希臘語和英語,我本來以為隻是為了應付審閱資料,可沒想到審閱資料結束後,他仍然堅持每天監督我翻閱學習那兩本厚到能把人砸死的詞典。
我并不是語言天賦異禀的天才,面對陌生語言,即使這兩本詞典上每個字母每個詞後面都有意大利語标注,甚至某些複雜的地方還有瑣碎詳細的标注,都很難扭轉我語言天賦差勁的事實。
這讓我在激勵自己努力又失敗之後,總覺得很對不起寫書的人——考慮到它們非人的厚度,編完這兩本詞典一定很費時間。
“學好一門語言首先不能羞于開口,聽聽你的聲音!”
每當我近乎嘟嚷地學着讀這些單詞的時候,凱厄斯就像一隻監控攝像頭一樣站在我旁邊或者身後。
一開始他樂衷于教導我,很有興趣地站在我身邊,一手撐住桌子,一手搭在腰間,和我一起看詞典上每一個密密麻麻的單詞,一派即将教出天才的神氣。
這種不知道哪裡來得良好感覺,讓最初幾天,當我對着音标練習讀錯了單詞或者句子的時候,他還很有閑情地糾正我的發音,順便用這兩門我可能永遠也學不懂的語言,叽裡咕噜附帶一大串對這個詞的講解。
可是很快這種溫和的氛圍就被他少到可憐的耐心掐滅了。
當我又念錯一個句子,他在旁邊糾正我,我再錯,他的手就會在桌面上一拍,把書都震到蹦起來。在這種條件下能學到什麼東西才真是見鬼,于是他一拍我就往旁邊縮,後來順便把面前正在讀的書撈進懷裡一起縮。
這樣做有一點不好,那就是凱厄斯很快就發現我在躲避他的教誨。但好在他也同時發現這種發出巨大噪音的方式,很可能不太适用于室内教學。于是他的用力拍改成了用力撓。
每當我拼錯點什麼,他撐在我身邊的手臂就倏然一緊,緊接着他的手指用力曲起,重重劃過桌面,與我的詞典頁邊呈一條完美的平行線。
明明都是吸血鬼,我都不知道他的手指甲是什麼做的,如此鋒利,被他劃過的桌面瞬間就露出慘白如骨的皮膚,細碎的木屑被刮起來,活像某種亡靈的骨灰。
凱厄斯幫人學點什麼實在是太不計成本,我才跟他學了這麼幾天,桌面已經劃花好幾塊,看着那些布滿白色與木色相間的桌面,不知道的人會以為是有夜晚潛入的小貓撓。
好在後來大多數時候,凱厄斯都被我的笨拙氣到一言不發。但盡管如此,他看着我的目光,仍然很有溫度和重量。
這導緻即使他站在我背後,或者無聊地看向窗玻璃,我也能從後背皮膚上掀起的溫度,或者窗玻璃透明的倒影裡捕捉到他的目光,這無疑增多我犯錯的次數。
我很想告訴他要不你别教了,這一份好意我心領了,幹脆讓我自己學,每天花上兩三個小時翻看詞典,外加學習單詞,還有練習句子,這一點也不難,我完全可以掌控,并且我保證我是個沒人監督也會認真完成功課的學生,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在這裡我大概永遠也不可能學好。
但凱厄斯一定是太無聊了,不論我怎麼絞盡腦汁暗示他,他都不肯從房間裡走去出哪怕透一口氣或者散一會步。似乎他生出來就是為了盯着我,而如果沒人盯着我,我就會像室内不止歇流動的空氣一樣,從窗戶縫裡溜走——事實是我當然不會,盡管我很想這麼做。
如果你覺得這就是極限,那你一定是想太多。
事實上,拼讀訓練隻是凱厄斯的訓練裡最最泛善可陳的一部分。
如果要問我什麼才是最讓人背脊發寒,頭皮發麻的,我會毫不猶豫告訴你是抄寫。
是的,抄寫。
兩本字典背後配套練習口語的短小語段,全都被他工工整整抄到一沓白紙上,然後每天我就用另一張複寫紙壓着它們在上面練字。
每當我拿着鋼筆,在複寫紙上對着那些彎彎繞繞的瘦長符号描描畫畫的時候,都有種回到啟蒙時代的錯覺——就算是兒童學寫字都還有自主選擇權呢!
我也曾試過抗議,但換來的不過是凱厄斯一句輕飄飄的“你不是想去愛爾蘭和美國,那麼語言不通要怎麼在那裡生存下去?”
我很想大聲反駁他不是我想要去,而是沃爾圖裡需要我們去,我會那麼說隻是因為他看起來想聽到我那麼說而已。
而且,就算是不懂英文,隻要愛爾蘭和美國不缺人類,我想我也不至于連生存都成問題吧,畢竟人長着嘴也不是靠不停說話而活着。
抗議當然是無疾而終了,每天該練多少字還是得練多少字。
一開始我感到很無聊,每臨摹出一個詞,還會停下來掀起模糊的複寫紙,去仔細辨認下面詞組,嘗試翻譯它們出它們的意思,并且試圖把翻譯出的詞組拼接起來,連成一個句子,然後再對着下邊意大利語注釋看看和我的翻譯是否吻合。
這就算是複習。我曾一度為自己寫一個詞翻一遍紙的行為而洋洋得意。
可是在嘗試了很多次,并且每一次翻譯得到的結果都不過是一個前言不搭後調,連自己都看不明白,給别人看更隻會讓人笑掉大牙的句子之後,我就徹底放棄了這種毫無意義的行為。
認命一般放空大腦,隻剩下手指抓着筆在複寫紙上一遍又一遍臨摹勾劃,這樣一來,原本大腦裡還有印象的詞語完全變成了空白。
凱厄斯工整的手寫體在我眼前扭曲成一團,最終變成複寫紙上一個又一個整齊又機械的英文或是希臘字母,那些字母又聚在一堆變成凱厄斯刻薄抿緊的嘴角,我覺得自己可能永遠也無法學會這兩門高深的語言。
這種練字過程往往要持續一個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