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害的……我害死了她……”
鄭萊兒的聲音顫抖着,一遍又一遍地回響在空氣中。
最開始,這句話如同驚雷般在狹小的審訊室裡炸響,李歡和方惠民第一反應都以為找到了兇手,可以出去敲門結案了。
方惠民屁股都已經撅了起來,然而,在鄭萊兒說第三次時,他像被無形的鎖鍊牽絆,屁股又緩緩放了下去。
鄭萊兒這精神狀态,明顯不對勁。
貿然說結案肯定是不對的。
但放任她這麼下去,就是耗上一天,他們也未必能問出來東西。
李歡想了想,動手倒了一杯熱水給她:“你别激動,先緩緩。我們也不趕時間。”
最後一句是假話。
但有時候,假話是套真話的必備品。
果然,在喝下大半杯熱水之後,鄭萊兒漸漸冷靜下來。
她依舊呢喃着,給李歡他們道歉,道了歉仍低着頭,語調怯怯的:
“是因為我的報警電話嗎?她是不是因為我的電話才……想不開的?”
她以為是自己打了電話報警,方敏才死的。
她以為,方敏是自殺。
鏡頭裡,李歡搖了搖頭:“不是。是車禍。”
她沒有提“謀殺”,因為目前為止,隻有方敏的那個同事指出是謀殺,而且他們從方敏的手機裡隻提取到方雷林的錄音這麼一個可疑信息。但那不能證明什麼。
知道是自己誤會了之後,鄭萊兒明顯松了一口氣,眼淚卻落了下來。
她仰起臉,任由淚水在脫妝的臉上留下痕迹,對着空氣道歉:
“對不起……還是我錯了。我不該打那通電話……”
“鄭萊兒,你指的是不是你的報警電話?”
“嗯。”
方敏很久以前就說過,她要離家出走的。
也是在很久以前就告訴過她,如果有一天,警察找上門,她就想辦法去死。
她根本不相信方敏那麼謹慎的人會突然出車禍。
還正好是在她打電話報警的時間。
“鄭萊兒!”方惠民感覺和她溝通跟鬼打牆一樣,話說着說着又說回頭了,心裡一陣不爽,高聲喝止了她。
“方敏是在你報警之前出的事,你最好别再這麼裝神弄鬼的。”
“我沒有裝神弄鬼。”鄭萊兒用手臂擦去臉上的淚痕,對上李歡的視線,目光中滿是嚴肅認真。
“如果是報警前出事,那就是她察覺到了我會報警,所以才自殺的。”
她言之鑿鑿,方惠民不耐煩啧了一聲,正要再說點什麼威脅她時,一旁的李歡卻開了口:“你們之前發生過什麼?為什麼你會有這種想法?”
辦案這麼多年,李歡早已練就了一雙火眼金睛。
像鄭萊兒這個年紀的年輕人她見多了,心狠的、聰明的她都見過。
多的是會騙人的,連眼睛裡透出的光都能唬人。
他們或裝出無辜可憐的模樣,或故作淡定,經驗老到的刑警都要花些時間才能分辨。
當然,也有不會騙人的。
這類人眸光明淨,所有情緒都寫在臉上。
鄭萊兒就是這樣的。
就像在走廊裡她毫不掩飾對随處大小睡的方雷林的關心,就像她毫不掩飾她對方敏的死的懊悔。
此時此刻,鄭萊兒也沒有掩飾她的堅定和認真。
她堅定地認為,方敏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