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禾聳聳肩,拿着合同回了3608。
其實這合同她也看不懂,總歸鄭語森不會騙她,雲禾就索性直接翻到最後一頁,簽上字,就把合同扔到一邊,自己又重新躺回床上追起了劇。
鄭語森下午三點才起床,當她再次出現在雲禾面前的時候,又恢複了以往明媚精緻大美女的模樣,與早上那個蓬頭垢面的女人大相徑庭。
“走啊!吃飯去。”鄭語森穿着一條紅色絲絨裙,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羊絨大衣,臉上畫着精緻的妝容,倚靠在3608的門框上沖雲禾挑了下眉。
雲禾:“可現在是下午三點,我們……吃什麼飯?”
“哦!”鄭語森一拍腦門,“不好意思,忘了。”
她從外套口袋裡掏出了個阿瑪尼的氣墊,打看對着自己的臉看了又看。
“可是我妝都畫了,還是全妝,不能浪費啊!”
“那就去吃個下午茶吧!”
鄭語森帶着雲禾,開了将近一個小時的車去了海邊,熟門熟路地走進了一家看起來十分溫馨的咖啡廳。
咖啡廳的服務員看應該跟鄭語森很熟,看到她進來還熟稔熱情的打招呼。
“怎麼樣,這裡是不是很好看?”她們選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透過明淨的窗戶,能看見海邊,還有天際邊那火紅的太陽,更為這家店添置了幾分溫馨與浪漫。
“嗯,很美,也不枉費這一個小時的路程。”
“其實城裡也有很好吃的店,開車帶你來這麼遠是怕被鄭業林發現。”
店員端來了兩杯奶茶和甜點意面,雲禾記得鄭語森并沒有點餐。
鄭語森看出來雲禾的疑惑,微微一笑,“這家店開了很多年了,之前經常和小桉一起來,就喜歡吃他們家的榛子巧克力巴斯克,每次來都點,所以這裡的員工都知道我的喜好,你也嘗嘗。”
雲禾拿起勺子挖了一勺面前色澤誘人的巴斯克蛋糕放入嘴中,味道真的很不錯,巧克力的醇厚和芝士的鹹香相得益彰,不算很甜,這是對甜品的最高評價。
明明一天沒吃飯的人是鄭語森,但她卻沒有動面前的食物,隻是一直面帶微笑的看着雲禾。
“你不好奇嗎?鄭業林是我們的親叔叔,但現在我們卻鬥的你死我活?”
雲禾搖了搖頭,專心吃着面前的小蛋糕,“這是你們家的事情。”
鄭業林這個人,雲禾隻在鄭爺爺的葬禮上見過幾面。她對鄭業林的印象很深,因為鄭業林跟鄭語森鄭桉森一樣,完全繼承了鄭家良好的外貌基因。他的長相十分好看,雖然年過四十,但幹淨利落的五官襯得他十分年輕,臉上甚至連皺紋都沒有幾條。
“但是我想跟你說诶。”鄭語森單手托着腮,就一直直勾勾的盯着雲禾看,在雲禾和她對視上的那一刻,鄭語森還給她抛了個媚眼。
雲禾頓時起了一身雞皮疙瘩,這鄭家人真的,一個兩個都不正常。
“哈哈哈哈!不鬧你了。”鄭語森大笑兩聲,端起面前的奶茶猛吸了一大口。
“鄭業林,是我們的小叔,我爺爺的小兒子,他比我爸小十多歲呢!”
鄭語森的奶奶走的早,生下鄭業林沒幾年就去世了。鄭崇華一個人撐着公司,工作忙碌,大兒子鄭季林又一心投入國家科研事業,所以鄭業林從小就是被保姆帶大的。
鄭業林很聰明,雖然從小沒有父母親人的陪伴,但他也長成了個獨立自主的人,隻是性格上稍微有些固執和叛逆,盡管如此,鄭崇華還是對鄭業林有這十分的期望。
大兒子跟他不算很親,一心追尋科研夢想,所以對于留在自己身邊的二兒子,鄭崇華難免會有些許溺愛。
可惜鄭業林辜負了鄭崇華的期望,他十八歲生日那天,跟一群不知道從哪兒認識的小混混出去打架,将對方一個人捅成了重傷。
“那是……是二十四年前了吧?”鄭語森努力回憶着。
那一年鄭崇華都六十五歲了,雖然年紀上去了,但身體一直很硬朗,心态也很年輕,直到鄭業林出事,鄭語森第一次知道,什麼是一夜白頭。
那一年鄭桉森兩歲,鄭語森也才七歲,但她卻清楚地記得,父母帶着他們姐弟倆急匆匆的從國外趕回來,敲開了老宅的房門,看到一夜之間,神态疲憊蒼老的鄭崇華。
鄭季林作為鄭業林的哥哥去警局與對方進行調解,但對方也是海城有權有勢的人,堅決不和解,一定要鄭業林坐牢。
那時候的森野雖然隻是個中型企業,但好在有潛力,在海城還是有一定地位的。受害人的父母似乎也是發現了這點。在他們孩子脫離了生命危險,回家冷靜好幾天後,突然又提出來了和解,隻要賠錢就行了。
本來這事就可以這樣過去了翻篇了,但是這時候,鄭崇華忽然站了出來,拒絕了和解。
“被告方拒絕和解?”雲禾聽的一愣一愣的,“鄭爺爺不是很喜歡你小叔嗎?為什麼會拒絕和解?”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爺爺在小叔房間裡發現了什麼?當時爸爸勸過爺爺,但爺爺把爸爸叫去書房聊了很久,從書房出來後,爸爸也同意了不和解。”
“但我覺得應該是爺爺他不想替我小叔擺平這件事,他之前可是軍人,那麼高風亮節的一個人,怎麼可能用權勢金錢去擺平我小叔的犯罪事實呢?他過不去心裡那關。”
鄭業林當時還在拘留所,當聽到鄭季林讓他好好在牢裡改造的時候,他沒哭也沒鬧,隻是問了鄭季林好幾個問題。
[這是爸爸的意思嗎?]
[那我是不是不能高考了?”]
本來過失緻人重傷的刑期最多隻有三年,但是在法院判決的時候,跟鄭業林在一起的那個混混突然翻了口供,說鄭業林才是主謀,而且是故意持刀傷人,還拿出了他們當時的短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
“這個我知道原因,後來我父母跟我說過。好像是那個混混一開始看我們家有錢有勢,害怕把我小叔供出來會被報複,結果後來發現我們家不管我小叔,拒絕和解,他才大着膽子,供出了小叔,一下從主謀,變成了從犯,而我小叔,從從犯,變成了主謀。”
“你知道後來我小叔被判了多少年嗎?”
“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