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明珠說服了老礦長。
或者說,報紙上副總理的笑容和個體飯館的标牌放在一起太矚目,太有說服力。
總之,老礦長不再堅決反對她這個煤企子弟兼個體戶在國企的地盤上做生意。
如果說工商所頒發的個體戶執照,隻是在法理上賦予了擺攤合法性;那麼,老礦長的同意,則是在礦務局這個相對封閉的小社會中,讓擺攤具備了現實可操作性。
走的時候,老礦長拿走了那份報紙。
賀明珠沒說什麼,反正家裡多的是。
這期報紙她足足買了一百份,差點把報刊亭的存貨都買光,就是備着有人質疑她的小生意時,請出這份有副總理加持的“尚方寶劍”。
——什麼,你說擺攤違法?
——對着這張報紙,你再說一遍,到底是誰沒有領會中央精神?
光是想想這個畫面都要爽飛好嗎?
最擔憂的問題終于得到解決,賀明珠心情大好,決定要給受傷的大哥好好補一補,趁着周末不用備餐,大清早坐公交去農村集市。
臨近過年,有農民牽着自家養的羊,在集市上現殺現賣,生意好得很。
賀明珠大手筆買了半隻羊,和老闆商量後,加了點錢,又搭了顆羊頭和一副内髒。
本地人不愛吃羊頭,嫌髒,嫌膻,還嫌處理麻煩,買的人少,羊頭賣不上價,老闆答應得爽快,還特地挑了隻大頭。
花錢一時爽,搬貨悔斷腸。
賀明珠吭哧吭哧地扛着血糊淋刺的半扇羊屍,左手拎着一隻死不瞑目的羊頭,右手提着一串滴血内髒,半身血漬,遠遠一看,跟那剛殺人分屍完似的。
路上的人看得一愣一愣,不知道還以為這是漢尼拔,鍋裡剛炖上人。
好不容易回了家,顧不上換衣服,賀明珠操起家夥就開始拆羊。
羊排羊拐彎羊蠍子羊蹄,半隻羊在她刀下分崩離析。
這隻羊估計活着的時候天天曬太陽,補鈣補得特别好,骨頭賊硬,賀明珠拿普通菜刀都砍不動,去廚房翻出許久未用的大砍刀。
刀不夠鋒利,她又翻出磨刀石,唰唰唰開始磨刀。
正在這時,有人推門而進。
賀明珠穿着半身染血的衣服,頭發上沾着剛才砍肉時飛濺的肉沫,手上一把寒光閃閃的大砍刀。
因為逆光,她眯着眼擡頭看去。
來人大驚失色:“老三,你終于也受不了老大,把他幹掉了嗎?!”
“二哥!”
聽到熟悉而久違的聲音,賀明珠一下就從地上蹦起來了。
她激動地朝來人撲過去:“二哥,你終于回來了!”
來人正是賀家老二賀明軍,他穿着舊軍大衣,半長的頭發,帥氣的臉,混不吝的氣質,雜糅在一起,就是國企社會最唾棄的無業小青年。
見自家親妹提着刀就沖過來,賀明軍忙将手裡的編織袋放下,空出手去卸賀明珠手上的大砍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