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的圈子就那麼大點,還有事沒事就愛開個宴會社交一下,大多都擡頭不見低頭見。李恪和陸斯澤以前話都沒說過幾句,卻也能算是半個熟人。
陸斯澤正興緻盎然地準備回去把牛腩炖了,被點頭之交上來這麼冷不丁地一問,神情不免有些茫然:“那我應該在哪裡?”
李恪神情複雜,目光欲語還休般看着陸斯澤:“今天是洛緣回來的日子。”
陸斯澤這還真不太清楚。他當年和洛緣的關系還稱得上密切,隻是當時有些事情鬧得不算愉快,導緻對方出國後就沒再和他聯絡過,如今回想起來還有幾分唏噓。
陸斯澤眸色微沉:“和我又有什麼關系?”
看着陸斯澤這并不在意的樣子,李恪難免有些生氣:“你都不去接他的嗎?”
陸斯澤連他今天回來都不知道,更不知道對方在哪個機場落地,上哪去接。他神色有些莫名,施施然地端起酒瓶裡剩下的那點紅酒,倒進了高腳杯中:“他是一個有手有腳的成年人,又不會在機場迷路,哪裡需要我去接?”
“你……!”自己視若珍寶的心上人他人卻不屑一顧,李恪難免憤懑。但是他多少還知道這裡是公共場合,不想産生争執,壓低嗓音說道,“如果你這幾年的事情被洛緣知道,你覺得他還會像當初那麼愛你嗎?”
這種劍拔弩張的場合沈懿隻好把自己當個鹌鹑,一句話也不敢說。而520系統卻已經在他的腦海中磕着瓜子看起了戲。它大概天生就愛看這種狗血橋段,冰冷的機械音都掩蓋不住它内心的雀躍:“哇哦,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雄競修羅場嗎?!”
攻一攻二歡聚一堂,針鋒相對大打出手,除了另一個重要的主人公不在,這簡直是520夢寐以求的理想畫面!
沈懿看着自己身邊憑空飄出來的小球,一閃一閃地亮着粉色的光芒,像素小眼滴溜溜地打着轉:“你什麼時候能讓男人這樣為你沖鋒陷陣?”
沈懿顯然沒有這般廣大的理想抱負:“這輩子都不可能。”
文中的陸斯澤是個“情根深種”的渣攻。他分明愛洛緣愛得要死要活,自己卻沒有意識到。當年兩人訂婚未果洛緣遠赴他國之後,陸斯澤性情大變,身邊陸續跟過好幾個情人,但是都不長久。他就像品嘗不同款式的小甜品一樣,每一種都淺嘗辄止,吃多了會膩。
在原文中,自從洛緣離開之後,陸斯澤才終于明白了自己真正的心意。隻是他性子傲,死鴨子嘴硬,不肯低頭挽回。為解相思之苦,他流連情場,在不同的人身上拼湊出洛緣的影子。可當洛緣回國後,他卻依然不肯表達自己的情意,彌補以前的過失,甚至常常帶着和洛緣容貌相似的替身招搖過市,一舉一動都在誅洛緣的心,為日後的追妻火葬場奠定了基礎。
李恪則是和他截然相反的存在。
大部分萬人迷小說大概都是這樣的,書中出現的每個人都隻需要圍着主角轉,為他歡喜為他憂愁,為他蹬梯子摘月亮。李恪更是個中翹楚,他愛得大公無私光輝偉大,是洛緣至上主義的忠實信徒,為了他的幸福可以不顧一切。就連原文中最後的劇情,都是陸斯澤和洛緣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而李恪作為伴郎出現在他們的婚禮上默默祝福。
陸斯澤并不知道他表現出來的冷淡都被歸結為口是心非,李恪突如其來的怒火更是讓他莫名其妙:“我們兩個人的事情和你又有什麼關系?”
李恪的目光閃了閃:“我隻是作為洛緣的朋友看不慣你的做法罷了。”
陸斯澤沒興趣牽扯進這複雜的愛恨糾葛,起身便想走人:“如果你想去接他,自己去不就好了。我還有些事情,先走了。”
沈懿眼見金主大人起身,忙不疊地拿起書包跟了上去。李恪像是這才注意到旁邊還有個一直在看戲的人,目光冷冷地掃過沈懿的那張臉:“陸斯澤,你最好像你說的那樣毫不在意。”
如今早就立冬,天氣是一天比一天冷。剛一出門,沈懿就被寒風吹了個趔趄。陸斯澤見狀順勢握住了他的手:“很冷嗎?”
确實有點,分明剛從溫暖的餐廳中出來,卻一下将他吹了個透骨涼。沈懿低垂着眉眼,看向兩人交握在一起的雙手。陸斯澤的手指修長,骨節分明,觸碰起來如同溫涼的軟玉一般。
“好像是有點冷,”沒等沈懿回答他便自顧自地說了起來,将兩人的手一起塞進了他的大衣口袋裡,“這樣有沒有好點。”
其實這麼做根本是多此一舉。陸斯澤的司機早就已經開着商務車在門口等候接駕,不過再走幾步路便到了。隻是沈懿不好忤逆老闆的意思,兩個人硬是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膩膩歪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