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刀,沒有紮中夏暗歌,卻捅到了夏暗歌身旁同樣伺機而動的霍晞身上。
李媚當時就吓傻了,她崩潰地松開手,大哭:“我沒有想捅他!我原本是想捅夏暗歌的!我隻是想捅夏暗歌,想劃花她的臉,讓她以後再也沒法勾引男人了……怎麼會傷到霍晞啊!嗚嗚……”
她一面嚎啕大哭,一面急切地向身邊人證明自己——就仿佛,所謂的“捅夏暗歌”是什麼正義到不言而喻的事情一樣。
霍晞瞪大了眼睛,呆呆地望着自己的傷口,仿佛還沒有回過神來。
場面一片混亂。
龍沫沫仇恨地盯着夏暗歌,嘴裡污言穢語不停:“XXX!這次算你運氣好!你個XXX……”
有人在悄悄拍照,有人手忙腳亂地出主意:“快報警,快叫救護車……”
“先幫他包紮吧……”
“怎麼會有刀啊……”
“夏暗歌也是好命……”
鄭豔本已怒極,回身便想扇她心中的罪魁禍首一巴掌,然而看見女孩冰冷的目光,預料到她不會坐以待斃,又生生憋了下去,剛想謾罵敲打一二,便聽到有人說要報警,她心中警鈴大作,厲聲道:“不能報警!今天的事,學校自會解決,你們誰敢在學校發聲之前說出去,就等着被開除吧!”
黃方英臉色煞白,連連拍着胸口,好一會兒,才顫聲道:“鄭老師,現在當務之急,是把這孩子送到醫院去啊!”
“這是刀傷,醫院發現了會報警的,你是想讓我們都被開除嗎?”鄭豔從牙縫中擠出如蚊蠅般的聲音,她威脅地看了黃方英一眼,“傷在肩膀上,應該沒什麼大事,先讓醫療室的人過來,把傷口簡單處理之下,再去醫院……”
她目光閃爍,湊近了,盯着黃方英的眼睛道:“光高不會有學生因為鬥毆而動刀,今天的事情,都是學生玩鬧,不小心弄的意外……今天這事,說到底,一切的罪魁禍首,都是夏暗歌。”
黃方英心中一顫。
“一個男生因為她被捅,這件事要是鬧出去了,夏暗歌的名聲也不好聽,霍晞家裡窮,隻要錢給夠,沒什麼是不能解決的。”
“一旦報警,事情就鬧大了。”
“這個錢,學校肯定不會出,我們得想個法子,讓夏暗歌出錢……”
“我們也是為她好,她爸媽也不想讓她背上案底吧?”
黃方英心中一動,連忙附和:“對,我們都是為她好,她爸媽肯定也不希望我們報警……”
話音還沒落下,警笛聲響起。
鄭豔整個人身子一下子彈直了,大喊:“誰!誰報的警!”
衆人面面相觑,沒有人回答。
角落裡的少女,不知何時已經不見了。
夏暗歌用老人機報了警。
從她選擇以表擋傷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她必須得報警。
她必須得賭赢,自損八百也得賭赢。
在老師“你為什麼不任她打,等老師來了再說呢?你為什麼要反抗呢?擋了就是互毆!”的指責下,十三歲的夏暗歌甚至真的考慮過成為一個完美受害者的可行性。
然而随着在光高圍觀實際案例和查閱相關法律,她很快發現,不行。
無論是法律規定,還是校方的實際操作,施暴者所遭受的懲罰和受害者的痛苦根本不是一個概念。
被打到鼻青臉腫,老師大概率也是各打五十大闆的調解,甚至她不止一次地聽到光高老師譏諷身為受害者的瘦弱貧窮男生“他們怎麼不打别人,就打你呢?”
——這是在施暴者明确地說了:“沒什麼原因,就是走在路上看他不爽。”的前提下。
被打到傷筋動骨,可能才能得到一句無關輕重的道歉。
受害者要自掏腰包在醫院花掉一個底層家庭一兩年的積蓄,躺在床上受苦受難,甚至留下終身後遺症——因為沒到殘疾的地步,所以施暴者不需要承擔法律代價。而施暴者的懲罰僅僅是道歉,以及低級别的記過——這種記過期限内沒有再犯,次年就會被消掉,隻能恐吓住夏暗歌這種從小到大檔案清清白白的乖孩子(她一開始甚至不知道這種記過次年會消掉),對于龍沫沫這種初中就以霸淩聞名的滾刀肉,根本沒用。
除非她明确地終身殘疾——跟後遺症是兩個概念,這種級别需要她真的癱了瘸了瞎了聾了——對方才有可能真的受到嚴懲,但考慮到年齡,往往也不過是幾年牢獄之災,甚至在對方家長的操作之下,緩改無也不是不可能。
光高老師的說法完全就是個道德陷阱,事實上成為完美受害者完全解決不了問題——這已經不止是賠本買賣了,這完全是血本無歸。
黃悅曾譏諷為此不平的夏暗歌:“這個世界本來就是弱肉強食的,讓強者付出點代價就不錯了,怎麼可能真的讓強者的待遇和弱者一樣。”
“霸淩者一般家庭條件和自身條件都比較好,受害者一般本來就是讨人嫌的底層,前者對這個社會的價值更高,這很正常啊。”
“事情已經發生了,學校肯定是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啊。”
夏暗歌隐約地記得自己當時似乎激動地回複了一些幼稚的理想化的“可是人人生而平等”“這不公平”之類的話。
但現在的夏暗歌不這麼想了。
一切發生皆有利于她,她不能沉淪在“弱者”身份中自哀自怨,她應該利用她所能動用的一切資源來實現自己的目的,哪怕不那麼絕對光明,不那麼絕對正義。
天無絕人之路,她很快從無數個案例中發現新的規則:夏國對人身傷害判得很輕,哪怕是一個爛瘡滿身、傷人害己、劣迹斑斑的無賴沒有任何緣故地殺了一個億萬富豪,在受害者家屬沒有通過一些特殊的方式努力的情況下,殺人者也可能死改緩,緩改無期,最終二三十年就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