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八點二十到宿舍後就知道了這件事。”
兇手也是這個道理。
“當時警方還沒有抵達現場,是證人報警後,跑去群裡發消息,一瞬間各大群都開始轉發起來。”
所以?
“我的猜想是,死者和我一樣,他并不是跟蹤賀昌隆,偶然發現他的詭計後将計就計,而是和我一樣,在證人把消息發到群裡的時候才知曉,于是他上去殺人了。”
啊?
女警更沒聽懂了。
“不是,妹妹,你這個猜測離譜啊,兇手看到對方都報警了,怎麼還會跑去殺人?而且他怎麼知道不是谷遠宏殺人的?畢竟那個計劃死者也不會洩露給任何人。”
女警覺得太好笑了,如果是通過證人暴露的行蹤,那他還會頂風作案呢?
他也不怕當時有證人在?
萬一被抓了呢?
這不符合啊。
徐清煙沒有說話,而是盯着女警。
“是啊,兇手是怎麼百分百确認的呢?”
徐清煙一個反問,女警先是一愣,随即一個大膽而又離譜的想法瘋狂的在她腦海裡打轉。
“啊……你的意思是……”
“你……”
她驚訝的張大嘴。
“除非那個兇手是谷遠宏他自己!”
除非就是谷遠宏本人!
隻有作為當事人的自己知道,他不可能跑去後山殺人,所以他要跑去後山一探究竟。
隻有他有必要馬上去兇案現場确認!
甚至他都不需要識破對方是不是惡作劇,隻要知道自己被冤枉了,就氣沖沖的跑回了學校,去後山找賀昌隆質問,然後就會發現是賀昌隆的惡作劇。
兩人本來就不合,白天還打了一場,了解到賀昌隆的惡劣之後,谷遠宏就殺死了他,然後逃逸!
他就是兇手,隻是一場假的兇案變成了真的兇案!
“可不對啊!”
女警再次搖頭。
“你走在前頭,他在後頭,你從飯店走回來花了十分鐘,他也花了十分鐘,然後他騎車到後山要十五分鐘,再爬山五分鐘,你說過你走的時候是八點零五分左右……”
“那他到山上,然後和受害者發生争執,都還沒來得及下山就和我們警方撞上了。”
可警方到的時候,周圍沒有任何人啊。
如果是卡時間,也太驚險了吧?
“不,你們開車到學校,然後從學校開車到後山需要多久?”
徐清煙問女警。
“從警局開車到學校大概是十分鐘,然後學校開車到後山是十分鐘,五分鐘爬山到案發現場。”
所以警方是八點四十到半山腰。
“你沒發現嗎,你剛才計算的單位是有問題的,你說從學校到後山,是兇手騎車花了十五分鐘,而你們開車從校門口到後山是十分鐘。”
這個啊,女警立刻解釋:
“因為何雨的證詞裡提過,他沒有開車,選擇走路,而且和你是相反的方向啊。”
所以警方的推測時間路線是按照這個來的。
沒有車的前提下,和徐清煙一起,走路到學校,再從學校騎共享電瓶車到後山下……那十五分鐘和十分鐘的差别在于車不同。
“如果這個前提是錯誤的呢?”
女警怔住了。
“你是說……何雨撒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