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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第二百零四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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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他這種賤狗的口水,怎麼配髒了男人的腳?

他仰頭看男人,喉嚨裡不自覺地發出讨好的嗚咽。

舔不夠,怎麼都舔不夠,他還保持着張嘴的姿勢,喉嚨裡都是男人腳底的死皮。

男人看他這副賤樣,眼裡的不耐煩變成了赤裸裸的鄙視,帶着幾分施舍般的憐憫,仁慈地用腳底闆拍了拍他的臉:"好了,又不是以後都不給你舔了。 "

他立刻仰起頭,眼巴巴地問:"那主人今晚還能賞我嗎?"

男人哼笑一聲,腳趾夾了夾他的耳垂:"那得看某條蠢狗待會兒的表現了。"

"我肯定好好表現!"他趕緊表忠心。

男人懶洋洋地擡了擡下巴,"現在趴下,馱我去刷牙洗臉,然後給我穿鞋襪。"

他立刻四肢着地趴好,手掌朝上給男人當腳踏。

等男人踩着他的手穿上拖鞋,他弓起背,熟悉的重量壓下來時,他脊椎條件反射繃直—這個壞主人總愛突然往後仰,他得随時準備好支撐男人的重量。

果然下一秒,火辣辣的巴掌就落在屁股上:"發什麼呆?駕!",腳趾抵着他下巴一蹬,兩隻穿着拖鞋的腳一左一右踩在他頭頂,塑料底碾着發旋。

其實他更喜歡主人光腳踩他—溫熱的腳掌,調皮亂動的腳趾,但現在這樣也不錯。

感受着男人頑皮的腳趾時不時揪一下他的耳朵,或是用拖鞋帶子磨蹭他的後頸,這種頑劣的小動作讓他渾身發軟,偷偷放慢速度,好讓男人能多玩會兒,甚至故意晃了晃腦袋,讓男人的腳趾能更好地揪弄他的耳朵,玩得更順手,天知道他最愛男人這樣随意玩弄他的模樣。

聽見頭頂傳來輕笑,知道男人玩得正開心,他抿着嘴偷樂—當主人的玩具,本來就是他最享受的事。

拖鞋底突然重重一碾,"爬這麼慢...故意的?"

"嗯..."他小聲應着,縮着脖子偷笑,被男人逮個正着。

男人立刻來勁了,腳趾在他頭發裡亂鑽,玩得更歡。

結果就是,這個壞主人讓他在卧室和衛生間來回爬了十幾趟。

到最後他胳膊直打顫。

"還耍不耍小聰明了?"男人還是穩穩地騎在他背上,腳尖踢踢他發顫的胳膊。

他喘着搖頭,心裡卻甜滋滋的—能被主人這樣玩,累死也值了。

洗漱完畢,他就跪在玄關,捧着男人昨晚脫下的皮鞋,像捧着一件聖物。

袖口蹭過鞋面,擦掉影響完美的一點浮灰。

他捧起男人赤裸的腳,嘴唇虔誠地吻過每一根腳趾,舌尖輕劃過溫熱的腳背。

為男人套上襪子,系緊鞋帶,動作熟練得像一種肌肉記憶。

最後,兩隻腳都這樣穿上鞋後,他低頭吻了吻兩隻腳的鞋面—而主人,像過去千百次那樣,一腳踩上他的臉。

皮鞋底壓着他的鼻梁,男人慢悠悠地調整松緊,鞋舌蹭過他的顴骨。

"啧,又歪了。"男人碾了碾,聲音裡帶着點不耐煩,"蠢狗。"

他閉着眼,感受鞋底的紋路刻進皮膚—高中時是籃球鞋粗粝的防滑紋,現在換成了定制皮鞋冷硬的棱角,可那股居高臨下的壓迫感從未變過。

男人換腳時,鞋底的紋路正與他記憶完美重合—右鞋跟三道平行線,左鞋底總粘着會議室的咖啡漬。

他看不見男人的表情,但能想象男人垂眸時的那副漫不經心的高傲樣子:眉頭微皺,眼神裡帶着鄙夷,嘴角噙着輕蔑,像在打量一條怎麼也教不會規矩的劣犬。

光是想到這兒,胸口就燒得發燙。

等男人終于滿意了,他才重見天光,額頭立刻抵回地闆,等待男人踩着他的背出門。

左腳、右腳,沉甸甸的力道碾過後腦,像蓋章一樣烙下男人的痕迹。

他伏低身子,順勢從男人□□鑽過,起身時,已經亦步亦趨地跟在了男人身後。

早餐時,他照例安靜地在一旁,等男人用完餐。

狗奴隻配吃主人的殘羹剩飯,主人太了解他的口味了—碰到他愛吃的,主人會故意隻咬一小口,剩下的全推到他面前。

他捧着碗,像得到恩賜的小狗一樣狼吞虎咽,連男人指尖沾到的醬汁都舔得幹幹淨淨。

下班後,男人常帶他去僻靜的公園散步。

男人的鞋帶松了,他會先警覺地掃視四周—有路人時,他蹲下身快速系好;若四下無人,他便直接跪伏在地,讓男人踩着他的臉或後腦勺,慢條斯理地調整鞋帶。

走累時,男人會找個隐蔽的石凳坐下。

他立刻跪下去,低頭用牙咬開男人的鞋帶,舌尖不小心蹭到皮革,鹹澀的汗味立刻滲進來。

牙齒勾住鞋跟往外拽,鞋子脫落的瞬間,他悄悄深吸一口氣—悶熱的皮革混着淡淡的酸澀,是主人走了一天的味道。

男人早看穿他這德性,鄙夷地嗤笑一聲,“啧,賤狗。”腳掌不輕不重地踹了下他的臉,卻也沒阻止他偷偷摸摸的嗅聞。

他讨好地蹭蹭男人的腳踝,牙齒咬住襪口,一點點往下褪。

襪子卷到腳尖時,男人配合地擡了擡腳,他趕緊叼着塞進鞋裡,再用鼻子把鞋子推整齊。

然後翻身一躺,後腦勺枕在男人鞋面上,眼巴巴望着男人。

男人的腳掌直接踩上他的臉,腳趾惡意地夾他的鼻尖、碾他的嘴唇,像玩一塊橡皮泥,腳底的紋路在他臉頰上壓出紅痕。

他呼吸裡全是男人,熱烘烘的,帶點汗濕的鹹。

能為主人的腳解乏,是狗奴的榮幸。

有時沒有座位,他就弓起背充當男人的人肉坐墊,或直接趴下任男人騎在腰上。

趴下當坐墊,跪下當腳凳,馱着男人散步更是家常便飯。

男人總愛突然往後仰,他得時刻繃緊腰腹穩住重心—這三年來,他從最初爬十分鐘就腿軟,到現在能馱着主人逛完整座公園。

“今天能撐多久?”男人漫不經心地問,腳掌在他臉頰上蹭了蹭。

“兩小時……沒問題。”他喘着氣回答,護膝早就磨破了不知道多少副,可隻要主人還在他背上,他就能一直爬下去。

能這樣伺候主人的腳,他這狗當得值。

男人賞他□□,就是對他最大的認可—要是主人心情不好,他連碰主人腳趾的資格都沒有。

不過現在,他伺候得越來越好了,幾乎每天都能吃到主人的腳,光是想想就讓他興奮得發抖。

遇見主人之前,他或許還有那麼點可笑的尊嚴,可自從他在廁所隔間跪下心甘情願祈求主人不要趕走的那一刻,那些虛僞的堅持就徹底粉碎了。

那時候他才明白,他活着的意義就是被主人踐踏、被男人使用,他的存在就是為了取悅主人。

主人就是他的神,他的信仰,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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