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當天夜裡,他帶我去到縣令的家裡,更深露重,奢侈的府邸除了巡邏的士兵,其他人早已入睡。
我手裡握着從死掉的士兵身上扒下來的匕首。
雲昭好幾次欲言又止,可最後又收回了要脫口而出的話。
我們站在縣令的房門前,我剛想推門,雲昭攔住了我。
“你去書房找證據,殺人的事,我來。”
我執拗不肯,他犟不過我,隻能随我一起進了房間。
縣令熟睡,越是靠近,我握匕首的手越是發抖。
那張堆滿橫肉的臉,我至今忘不掉那日他站在梨花樹下,說着冠冕唐虎的話。
二狗他做錯了什麼,就要被當做替罪羊?
難不成就因為他是梨花巷的人,一個從貧民窟出來的人?
他一心想着為國出力,可是給他承諾的人,讓他滿懷希望,帶着一腔熱忱向往美好未來的人,卻是将他推向地獄的人。
我目光發狠,但剛靠近床邊,碰到了他床頭牽扯着的鈴,雲昭反應再快一劍切斷了連接更多鈴的絲線。
縣令還是驚醒了,他睜眼目光看到我的臉,剛想大喊,雲昭用布捂住了他的鼻口,在他想出手的時候,我搶在他前面,撲上去将手中的匕首狠狠紮進他的胸口。
雲昭驚訝望着我,他手上捂着他鼻口鉗制力道不減,直到等他完全沒了氣息,雲昭才松手。
我死死握着匕首,渾身顫抖,看着汩汩鮮血流了一地,我眼淚終于大顆大顆掉了下來。
雲昭用縣令的血畫了一個狐狸的頭。
我想起來,他先前殺人之時,帶的也是狐狸面具。
他将我帶到屋頂等他,他找到書房裡的證據才一起出了城。
四下無人,隻剩月色溶溶,映着我渾身是血,相比較他的衣裳幹淨整潔。
“李小花,哭吧,沒人了。”
他這句話,将我壓制許久的情緒撕開了一道口子,我終于忍不住,放聲大哭。
我李小花,今年十六,又沒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