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那十兩銀子,是辦事所需。這一兩銀子,我是萬萬不能收。我為姐來,你為妹。我是東家,你是遠客。怎麼論,都是姐姐該請你吃飯,更不能收你的銀子。”
一個執意給,一個執意不要。兩人推脫了一會,宋扶假意生氣,唬住了王月英,才退回了銀子。
這邊兩人剛安靜下來,那邊王月英給劉禮滿上了酒杯,遞上了銀錢。劉禮慌張的問她:“這這這,月英妹妹這是何意?”
“禮姐姐不必推脫。這二兩銀子,我希望你幫我轉交給一個叫蒙達的人。”
“她在獄中照顧我很多,唯一一個親人,在李家那場大火裡喪生了。等她出來後,你幫我把着二兩銀子交給她。”
“這二兩銀子,說多也不多,說少也不少。在她找到活幹,養活自己之前,也能幫她一段時間。”
劉禮收了錢,三人吃吃喝喝說說話,一頓飯吃到太陽要落山,才分開。王月英跟着劉禮,先回了劉家,才回了客棧。
到了客棧,王月英想着下午宋扶的話,心裡的疑問不減反而變得更多了。
當時借着讓宋扶救蒙達她們的話題,三人聊起了李家。宋扶說的都是話,都是王月英已知的。所以她将話題引向了黑衣人,她問宋扶,那群黑衣人是什麼人,怎麼會在平陽縣來去自由?
宋扶當時指了指天,拿天給她打比喻。告訴她,黑衣人背後的人,是個大人物,她們惹不起。
大人物,大人物,什麼樣的大人物能有這等手眼遮天的能力呢?
王月英想,這個大人物至少是個王,才能有這樣的權力。又或者像馮大人那樣的官級,才能調動一縣縣令,壓住惡行。
這樣的大人物會聚集在哪?
答案很明顯,京城。
王月英稍微想了一會兒,就繼續聽宋扶說黑衣人。宋扶給她解釋着解釋着,突然想起來一件事。記着王月英的名字的本子,被黑衣人拿走了。雖然那些黑衣人并不帶女人走,但記在名單上的名字,被呈上去,就會被那些人看到。被那些人看到,就會有被找上的風險。
她這話一出,王月英和劉禮都有些心驚。那些黑衣人她見過,在結合她們幹過的事,被她們找上,這可不是個好事。
雖然宋扶很快又說,那些人主要看來找李家的男子,不一定認真看名單上的女子,讓她不要太擔心。但這并不能完全說服王月英,現在張文清去向不明,生死不知;要是她再惹上這些人,她們一對恩愛夫妻,何時才能見面?
王月英想了一夜,即想人也想事,朦朦胧胧的睡了一夜。
清晨,王月英收拾了包裹,背在肩上。
下樓,見了掌櫃的,問清了劉禮交的錢,讓掌櫃的退了多餘的錢,自己又補上了花去的錢。把這一份錢,放到懷裡的口袋裡,去後院牽出了小黑,牽着它一路走到了劉家。
到了巷口,剛好遇到了,要去找她的劉禮。劉禮見到小黑,明白了她要離開。挽留了幾句,也沒攔住她的去意,反而是被她強硬的歸還了銀錢。劉禮講不過她,隻好收下。
到了劉家,見了劉計楚,她去意已定,三人都挽留不住她。王月英給了她們一些時間,讓她們給劉允寫一封信,趁着劉計楚寫信的時間,其他兩人慌忙的準備東西。
最後,信寫好後,信連帶着兩個包裹一起遞給了她。一個包裹是給她的,裡面有一些平陽縣的特産,還有她們家的吃的,一些幹糧和水。時間匆忙,都來不及去外面買。另一個包裹是讓她代交給劉允的。
王月英把兩個包裹都用手摸了一遍,不是她嫌棄,是怕她們往裡面藏錢。無論是她補的那十兩銀子,還是劉允的四十兩銀子,既然送到了劉家,就沒有再拿回去的道理。
無論是她還是劉允,都不希望這個錢再還回去。
果然,在兩個包裹裡,都摸到了銀子。她把銀子拿出來,交到劉計楚手裡。
“大娘,這錢我不能收。我隻是順路幫他送信,來的這幾日,你們家已經幫了我許多。就算是我幫忙送信對你們有恩,你們也早還清了。”
“你不能收,但這份錢是給允兒的,這份錢要收下,就算是幫我們一個忙,送給允兒”
“拿着吧。他信裡雖然說嫁了個有錢的妻主,但無娘家依靠,有些錢财傍身,才能不吃苦啊?”
“月英妹妹,你收下吧。幫我們把錢送給我弟弟,他孤身一人在外。我娘和我爹身體不好,我出不了遠門,不能跟你一起去看他。這些錢是我們唯一能給他的。”
三人輪番勸導,王月英也沒有收下。
“不是我不收這些錢,是拿回去,他也不開心。他給你們這些錢,就是要花到你們身上。你們開開心心的花了,他才會開心。”
“他嫁的那戶人家,家裡有錢,對他也好。等等,再等等,他一定會回來看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