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崇古是新上任的兵部尚書,他和老鐵二十幾年就是鐵哥們兒,二十幾年當中,不論到了哪,兩人從沒斷過聯絡,雖然後來一個去了虎牢關,另一個留在帝京成了兵部尚書,二十幾年的交情總算是交情,讓查一查線索,想來不難,況且,這樁案子說到底也是公事,于公于私,劉崇古都應該會幫這個忙。至于蕭煜那頭麼,私孩子,本來就爹不疼娘不愛的,還要讓他回去走自己的爹的門路,也太難為人了!
“公事公辦,若是兵部那頭真走不了,我來。”蕭煜還是一張冷臉,說着冷冷的實誠話,絕沒有言不由衷。他雖則是肅王的私孩子,到底也是親生的種,他的爹主要恨他不肯親近,要是他肯放下身段開口去求,十有八/九能成。
“這事不用你,你先去看看那北戎活口醒沒醒。”老鐵人盡其才,直接把蕭煜派去會一會那半死不活的北戎人,反正他會北戎話麼,真有什麼有用的消息,别人去都是鴨子聽雷瞎擺劃,他去了才有用。
蕭煜出去以後,老鐵默了好久才終于開腔:“是這麼回事兒,北戎那邊過來人了,說是要談一談這樁案子,人選……他們指名要你。”
“……”
三變一時呆住了,呆頭鵝似的響一聲:“嗯?指名要我?為啥?我又不會北戎話,再說了,我也沒招誰惹誰……”,說到這兒,他自己醒過味來,讪讪住了嘴,不說了。
還說沒招惹誰,招惹那北戎小王,就等于招惹了整個北戎王庭,若是小王不受寵還好,偏偏是北戎狼主最受寵的小兒子,依着北戎的習俗,将來是要承繼王位的!
今次這樣指名道姓地要人,鐵定是那北戎小王的主意,北戎那邊派來的使者嘴還挺硬、挺會說,一說陸弘景與那群東西交過手,二說陸弘景是他們那隊兵的頭兒,找他,于公于私都有說法,就是他了!
“他們也說了,不是你去就不談,我估摸着他們大約知道一些情況,興許知道的還不少,要不……你去一趟?”老鐵這是先禮而後兵,其實,若是頂頭上司一言不發直接把他派出去,也不是不可以,隻不過先知會一聲到底要好看一些,所以麼,老鐵打算找他說一說這事兒,說得通就說,說不通,軍令如山,一道軍令下去,不去他也得去!
“你都把話說絕了,我還說個什麼勁兒呀?去呗!怕他怎的!”三變脖子一梗,雙眼皮兒一翻——去就去,老子怕過誰!
“……那就和他們定好日子了?後天怎麼樣?”老鐵嘬着牙花子,牙疼似的吸吸着,出來的音都像是咬牙切齒。
“哪天都成,你說了算!”三變就這點好,什麼東西,一旦應承了,十匹馬都拉不回,既然如此,定日子還不是随便,後天就後天,十九就十九,該來的,反正躲不掉。
這邊定好了日子,那邊三變喝的藥藥效也将将到頭,傷處又開始抽疼,老鐵見他疼得冒冷汗,也不好多說,簡單交代幾句,這就放他回窩去了。
三變忍着鑽心的疼,磨磨蹭蹭地走着,剛走到關防衙門外,迎頭碰見在門臉旁傻站着的幹兒子,也沒力氣說話,一條好胳膊朝前一遞,他就把他攙着走了。起初是攙着走,走着走着,攙就成了半扶半抱,做幹爹的隐約覺得有點兒不大對頭,可還沒等他細品,營房到了,再後來,傷口疼得他沒心思想這那,幹脆撂下不想,一心一意熬疼。
當天傍晚,到了飯點,龍湛打飯回來,搬張凳子坐到陸弘景床前,輕輕扯一扯他蒙到頭頂上的被子,怕驚着他似的嗡了一句:“吃飯了。”。陸弘景正疼得死去活來,哪裡吃得下,懶得應,躺被子裡挺屍,沒提防龍湛又扯被子,又嗡一句:“肉粥,吃了好。”
怎麼能什麼都不吃呢,吃了傷才好得快!什麼也不吃,流出去的血從哪裡補?補不回來,你臉色一直這樣牆似的白,我心裡不知怎麼的,總是悶悶的難受,嘴裡發苦,吃什麼都不香……
這樣複雜的話,龍湛說不來,他隻懂說“吃了好”。
陸弘景煩他,貓叫一般喵出倆字:“不吃!”,帶鼻音的,聽着像撒嬌。
龍湛讓他“喵”得一愣,不知怎的又一酥,腦子裡搭錯一根弦,手底下陡然一動,他把他掀了出來,舀了一勺子粥直送到他嘴邊。不吃。還送。又不吃。追着送。
陸弘景讓他纏得沒了脾氣,一張嘴狠吃一勺,又張嘴,再狠吃許多勺,直吃到一碗完了,才想:這死小子挺有主意啊,敢當老子的家了!
二十的老子到底不甘,擡腳踹了一下十二的兒子,兒子正好背轉身坐着,被他踹個正着,雖說那一腳沒什麼力道,也吓了個好歹,他掉過身來問他:“嗯?”。
是疼得受不住了踹我一腳?
還是不服我強喂你要踹我一腳?
“……沒事,你吃你的去。”
老子忽然覺出自己挺孩兒氣,蔫頭耷腦地讓兒子外頭吃飯,少來惹事。
龍湛出去吃飯的當口,陸弘景忽然想起有件挺要緊的事還沒跟老鐵說,這就又艱難起身,去了趟關防衙門。待到龍湛吃完回來,進門不見人,又不知人去了哪,他忽然有點兒茫然又有點兒慌,定了定神,他摸到自己鋪上坐下,坐了一會兒,沒啥好看,就看了一會兒自己的手——手是大手,他個子大,手也生得大,手背上青筋綻着,是常年不得好生活的樣子,手指頭倒長,長出了本分,怪不得有那專門養小扒手掙錢的盯牢他不放,對于“空空兒”來說,手指頭是吃飯的本錢,越長越好,長而且尖,那就更好,好在他的手偏圓,特别在手指尖那兒,圓圓肉肉的,沒有一點貧苦相,哪怕長了一手心的老繭,也還是富貴堂皇。這麼一雙富貴堂皇的手,長在一個要飯要大的人身上,不知該算是陰差陽錯,還是必有後福。
起碼現在來看,他算是有後福的了。
跟了一個不着四六的“爹”,有了三餐飽飯四季衣衫,每天讀書寫字混吃等死,和之前比起來,那是一重天一重地。至于現在他幹的這些小媳婦兒似的活計麼,都不能叫活計,撐死算在混吃等死裡頭。他覺着自己占大便宜了。有時甚至覺得自己便宜占大發了,莫名生出一種惶恐,生怕将來天道往複,占多大的便宜還多大的罪!
然而他向來不是想得長遠的人,剛想到罪過便不想了,從席子底下摸出陸弘景送他的北戎筆,在紙上勾勾畫畫,怕人看見,左手擋着,右手畫。本來沒想畫來着,起頭練的字,練着練着,那些缺胳膊少腿的慶朝字就成了一個個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