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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積小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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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心性不同,節奏也不一樣。對于林子夏來說,琴隻是“道器”,因為要上課,就有了每周的赴約,而每周上課帶來的卻不僅僅隻有“技藝”的學習,是知與行的配合,更多的是“心”的流動。這種長期穩定的專注力和覺察力的“訓練”,就像打井一樣,隻要方法正确,每一下“功夫”都不會白費,一通百通。《中庸》有言:緻廣大而盡精微。中國古代文人的修身養性之“技/藝”上的“知”,不管是琴棋書畫劍花酒茶,還是易經八卦五行武術,在底層上都是一脈相承。因此,根據自己喜好任選其一,然後像打井一樣,下“功夫”“力行”,一旦打到了“井水”,就足以養性,就足以“由藝入道”,就像《庖丁解牛》裡的庖丁說的:“臣之所好,道者,近乎技矣。”

當然,也總免不了面對某些“狂熱者”的靈魂拷問:“這麼好的東西為什麼不傳播出去?!”

如果換做以前,林子夏或許還會“動搖”,甚至理所當然地認為好東西就應該傳播出去。不過,現在她反而隻會淡然一笑。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大家總是想當然地認為“好東西”就要“傳播”出去,讓更多的人“受益”。真是如此嗎?“我”認為的“好”,在别人那裡就也是“好”嗎?“我”不遺餘力地“傳播”,别人就會不假思索地“接受”嗎?事實證明,這不過是自以為是的單方面想當然而已!

經過多年的摸索、反複驗證與取舍之後,林子夏給自己定了一個原則:非其人勿授!因為人隻能被篩選,不能被教育。《易經》六十四卦裡有一個“蒙”卦給了林子夏很大的啟發,卦辭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噬告,再三渎,渎則不告。” 蒙卦的這句卦辭雖然看似不起眼,實則是在看透人性之後給出的“解決方案”。

首先,“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直接了當地指出“教”的人與“學”的人各自應有的“态度”。不是老師求學生來學,而是學生主動來找老師求學。學習是需要本人的主動性!生活中,一個不想“學”的人,别人再怎麼“喂”也沒用,這種人往往是“喂到嘴邊”也不願意張嘴的。因此,對于教的一方而言,要有”眼力”,選“主動求學”的人教,不要跟“不想學”的人白費口舌。再延展到日常中,人總是不可避免地“好為人師”,避免成為“好為人師”的人,也可以用這個方法:“當别人來問你,虛心請教的時候,你才說;不來問,就不要‘好為人師’。而對于‘學’的一方而言,永遠不要等着别人‘喂’,要主動學,這就是常說的‘學習力’,有學習力的人遇到任何問題都會找到解決的辦法。”

其次,“初噬告,再三渎,渎則不告。”這句就更有意思了!在主動請教的基礎之上,真誠相告,但如果一個人在同一個問題上反複地“問”,這時候也不用再多說。這種情況一般不是“悟性”有問題就是“态度”有問題,總之,多說無益,不如不說!

教與學是一個相互的過程,教的一方用心教,學的一方用心學,雙方經過一定周期的穩定互動,才會彼此都有收獲,否則就是在彼此消耗。自從林子夏明白了“蒙”卦的告誡之後,再也不内耗了,人不對不教,态度不好不教!

當然,結果也在意料之中——門可羅雀。一部分人過不了第一關,因為“不合适”;還有一部分人則在第二關被淘汰,因為“不用心”。最終留下的為數不多的兩三個确實讓她“滿意”,因為彼此“用心”!對林子夏而言,如果有“合适”人願意“用心”學,她很樂意教,如果沒有也就不用教了,落得清靜。

說來也巧,每當林子夏以為自己不用教了的時候,就會有人找上門。非周末的下午,阿水姑娘來到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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