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說,據身邊已經“提前退休”的有錢人說,隻要有一千萬現金就可以很輕松地退休了。
林子夏的反應是:“賬上有一千萬現金的人占比是多少?”
臨睡前,林子夏看到一組數據,全國不超過兩千萬人月薪過萬,這意味着賬上有一千萬現金的人隻能是極少數人?再者說,賬上有一千萬現金,然後呢?提前退休!退休後幹嘛呢?
大概率會收到這樣的回答:“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啦!”
林子夏想不明白: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随時開始,沒有一千萬也可以做的,為什麼要等有一千萬,又或者為什麼要給自己設定一個“前提”?如果目的是做自己想做的事,那随時都可以開始。
當然這裡有一個限制性信念:
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掙錢!
做自己想做的事真的不掙錢嗎?
事實證明,不一定。
那做其他就能掙到錢?
事實證明,也不一定。
既然都不一定,那為什麼又要糾結呢?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吹起了一陣風,凡談掙錢,必指掙“大錢”,随随便便開口都是一千萬或一個億的量級。鑒于,每個月收入過萬的人也不到兩千萬,可見掙大錢這事不具有普遍性。
林子夏基于最近兩個月的測試,發現所謂的财富自由并不是由所需的财富上限決定的,而是取決于生存所需的财富下限,即最低限度,而高出最低限度的部分,基本可以歸入“欲望”的行列,可以去追求,也可以不追求,這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當然,在決定要不要去追求這樣的“财富”上限前,得先捋清楚自己跟錢的關系,而不是人雲亦雲。
錢當然很重要,有錢會減少很多“不快樂”,但有錢也并不意味着就“更快樂”。
那什麼才是真正的“快樂”?又或者人一定要“快樂”嗎?
對于林子夏而言,這是一個好問題。
失眠的夜晚,總是顯得貓咪特别鬧騰。一會跑酷,一會玩玩具,一會打架,一會上廁所,一會上樓又下樓,一會又開始跑酷,一會從枕頭的左邊跳到右邊,又從右邊跳到左邊,一會又踩着枕頭上的頭發……好不容易消停,天也快亮了。
望向窗外,一彎亮晶晶的新月挂在朝霞微抹的天空,随手寫了兩句詩行:
又一個失眠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