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四日,夜。我好像昨夜又夢見他了,可是醒來我竟一點都不記得,隻在陽光晃過樹梢時候,恍惚間我記起。我有許多的話想要和他說,可是被擱淺,被課擱淺。下午時候陽光已經不太濃烈,部裡發了任務去做,太陽落山時候,我拿到的一瓶藍色包裝的水,我拿起它左右看了看,有楞,瓶身美觀,不過比他的瓶子窄了一些,他那個是綠色的。我拿到的時候就在想,這個用來插花不錯。我的目光看向遠處的藍天白雲,看向泛着橙色的宿舍樓,耳邊回響起曾經我們的話語。他說他喜歡自然的,他喜歡用好看的礦泉水瓶來插花,那時候我不明白,直到我遇見了它。我理解了。好像一切都是這樣湊巧,湊巧的解釋我們的行為。使之看上去合理。
都道是春困秋乏夏打盹,這幾日格外困倦,假使哪日困得暈倒在路上,大抵也沒什麼可遺憾的。喜歡的時間限制本身就是一直到不喜歡的那天。
前日和表弟讨論了一些事情,他同我說他是戀愛腦,又說他說了謊為了留下他的女朋友。我想不通。
于我眼中留與不留不過表面形式,人在心不在,又有何用呢?
晚間臨結束的時候,我和部長閑聊起天。我說起我喜歡的人,說起我們,我看向操場上亮起的白光,我總覺得,我們一直都在彼此身邊。
不,準确來講,是他已經進入到我生活中的各個角落,無處不在。
于是我頻繁的想起。】
她看着我笑了笑,“那沒有結果好可惜的,不是在浪費時間嗎?”
我望着看不見星辰的夜空,偏過頭對她笑了一下,“喜歡一個人,怎麼會是浪費時間呢” 那可是放在心尖上的人,為了一件值得的事情,無論如何也不是浪費。
沒有任何事情比他重要。我還是這樣想。
“有很多現實問題是需要面對的”她想了想。
“我知道,他和我說起過,也點過我,所以啊,我在努力,努力解決” 我低笑一聲。
提起他,再疲倦也會來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