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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17章 同床共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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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靠近民居,山坡上可用的柴薪并不多,元旻撿了快三刻,才堪堪夠合抱一堆。

回來的時候,地面已升起一堆火。火堆旁用拇指粗的五根樹枝紮了個架子,他的所有衣袍、阿七的外袍正鋪展開挂在上面,散發着潔淨的皂角清香,一滴一滴沁出水珠。

阿七蹲在水邊,正專心緻志搓自己那件沾滿血漬的中衣。

木架子橫擔還有空當,等着晾她自己的中衣。元旻注視了片刻,走過去将晾在上面衣袍調換了位置,那件他的中衣被挪了挪,挨着橫擔空當。

他盯着那空當,後退數步,滿意地笑了。又砍了根樹杈、将頭部削尖成魚叉,走向溪邊,果真叉上來幾條鳜魚,拿起來卻不知如何處理。

阿七已洗好中衣,擰幹水份搭上橫擔,兩件中衣緊挨着搭在一起。

見他拿着魚不知所措,她唇角彎了彎,雙眼亮晶晶的,接過魚拿到河邊,刮鱗、剖腹、掏内髒一氣呵成,再串上細枝,放在火上翻來覆去慢烤,如是這般折騰完,已是半夜。

讓傷者如此勞累,元旻頗有些過意不去,讪讪道:“你倒是什麼都會。”

阿七笑着說:“剛開始也什麼都不懂,野地宿得久了就都會了。”

見元旻臉色不虞,忙又說:“殿下是千金之軀,這些小節無需計較。”

火光将二人面孔烤的紅彤彤的,元旻借火光反複打量着她,仿佛第一次認識到她。

另一個她。

烤魚的翻動漸漸慢了,他湊近了細看,發現她雙目緊閉,呼吸綿長輕緩,竟就這樣坐着睡着了。

元旻輕輕從她手中拿過烤魚,一瞬不瞬看着她,荊钗布裙、粗布麻衣,也掩不住她眉眼的秀美靈動,睡顔在月光下分外恬靜,像一朵悄然綻放的優昙。

夜風吹來些涼意,他習慣性伸出手去攬她後背,想要抱起她送回去。剛接觸到她的後背,忽然觸電般縮回,雙頰滾燙、連着呼吸也粗重了幾分。

“男女有别。”他低頭輕聲說着,一遍又一遍,第一次領會這四個字的含義。

手僵在那兒半天,無可奈何地退開,他輕手輕腳脫下外袍,為她披上。

阿七小時候心思淺、性子活潑好動,興慶宮方圓一公裡内所有圍牆、樹木被她爬了個遍,還特别喜歡躺在樹枝上玩。飛得累了,無論身處何地、倒頭就睡。

他總在某個樹枝上、角樓柱子後、或是花園的角落尋到熟睡的他,輕手輕腳抱起來,一直抱回興慶宮偏殿,她都毫無知覺,睡得死沉死沉的。

“雷都打不醒,被人賣了都不知道。”

後來有一次,他抱着熟睡的阿七回去,正好馮姮過來看他。馮姮神色複雜看了他們許久,才艱澀地說:“阿旻,阿七是女孩子,男女有别。”

他不太願意相信,周圍女孩子都是香香軟軟的,像錦繡明麗的花,阿七卻像一株柔韌的新柳。

但是馮姮說的話總是很對,容不得他質疑。

馮姮又說:“她長大了是要嫁出去的,就像你大嫂嫁給大哥一樣,跟别的男子一起生活。”

他從小就想,若是将來為君為王,一定将阿七收為心腹愛臣,晝夜不離的那種。突然知道她是女子,心情空落落地郁悶了好幾天,她是女子……長大了要跟男子一起生活……

他冥思苦想了幾天幾夜,突然福至心靈。

有一個辦法,可以讓她即使是女子,也能留在自己身邊,一生一世都不分開。

.

晨風拂曉,院外的竹林簌簌細響。

元旻醒來,支起窗上木闆,看見老夫妻早已起床。

老漢在田間揮着鐮刀割麥,老太拿着個破碗在院裡走來走去,嘴裡“咯咯”喚着雞群,一隻骨瘦如柴的黃犬跟在她身後搖尾巴。

身後的闆床上,阿七睡得極沉,呼吸均勻而深長,他蹑手蹑腳走過去,坐在床沿許久,也未見她清醒。

這與世隔絕的窮鄉僻壤,時間的流速似乎都要慢上許多。

昨晚元旻一直等到後半夜阿七醒了,才同她一起歸來。

阿七一看房内隻有一張闆床,立即就要打地鋪,他怎麼命令都不管用,大有若讓他睡地闆、她就要以死謝罪的剛烈。

他盯着她肩頭的箭傷,注視了許久,竭力用最平淡的語氣說:“那就都睡床吧。”

幾乎一瞬間,阿七睜大了雙眼,難以置信地看向他,他感覺全身的血都沖到兩側臉頰,表情卻沒有絲毫變化。

終于,她低頭輕聲說“遵命”,然後躺到床上,不過須臾,就又睡了過去。

闆床很大,他先是遠遠躺着,注視着她泰然的睡顔,有些欣喜、又有些失望。

很困很累,卻怎麼都睡不着,先是輕輕往她身邊移了移,再移了一點,離她越來越近。他喉結上下滾動幾番,手心全是汗、慢慢攥成拳,閉上眼,在心裡默念。

“還有四個月。”

翻來覆去到天快亮才勉強入睡,朦胧之間,一聲大笑突兀鑽進睡夢。

“……何況殿下母子待她恩重如山,莫說隻是贈她簪子,即便是即刻要了她的人、要了她的命,她也絕無半個不字,你可敢試試?”

如一盆冰水兜頭澆下,他瞬間清醒。

他再也睡不着,推開卧房門走了出去,在牆腳找到掃帚,生疏地打掃起來。

老太看了他一眼,眉眼愈加溫和,也不阻攔。喂完了雞,又顫巍巍地往外走去,走到很遠地方的田埂停下,彎下腰慢慢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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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昌慶雲巷,洛川别苑。

錦瑟在精緻的紫檀月洞門架子床上醒來,藕色軟羅帳低垂,繡滿胭脂色的芙蕖。床的對面搭着一張榻,榻上的人睡得并不安穩,鴉羽似的睫毛不斷顫抖。

本想叫醒他,卻又看到滿地衣袍上幹涸的血迹,不由打了個寒顫,輕手輕腳躺回原位,動也不敢動。

錦瑟本來叫什麼無人知曉,六歲前她沿街乞讨,所有人都叫她“花子”。

六歲後她被一個自稱“媽媽”的人養起來,教些吹拉彈唱、骨牌雙陸,還說她是什麼“瘦馬”,她至今不知好好的人為何被稱作“馬”。

養到十五歲又換了個名字,叫豆蔻。

後來,她才知道,所有“瘦馬”滿了十五歲,都會變成“豆蔻”。

那晚,盛裝的她坐在倚翠樓的高台上,競拍初夜、價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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