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兒沉默着看向律師,眼神中帶有求助。
如果不記得,他會說不記得。
如果記得母親手裡沒有拿東西,他會說沒有。
一個小孩兒能記得大半年前母親手裡拿着什麼東西,說明那東西有特殊之處。
林重的沉默,雖然無法在法庭上作為證據,但現階段對阿穎而言,幾乎等于承認。
當時蔡維屏手裡拿着的大概率就是那個生理鹽水瓶。
李雪鳳保存了留置針,卻沒能保存鹽水瓶,說明蔡維屏最終成功将鹽水瓶帶出了案發現場。
房間裡有那麼多人在場,她是如何當着衆人的面帶走這件罪證的?
林王寶芬發病時,連救護車都不許叫,明顯是不想驚動任何外人,所以蔡維屏沒有合适的借口離開房間。
有一種可能性是,當時李雪鳳抽取了用于沖管的生理鹽水後,瓶子剛好空了,蔡維屏趁這個時間以丢棄為名将瓶子扔掉。又或者,暫時藏在随身包袋裡——如果是大尺碼的女包,如托特包,應該能夠裝得下鹽水瓶。
但僅靠這兩種借口她最多隻能離開房間卻沒有理由出村屋大門。而瓶子隻要還留在家裡,李雪鳳總應該有辦法拿到……
更大的可能性似乎是,當時李雪鳳反應慢了半拍,意識到保存鹽水瓶時已經晚了、蔡維屏等人已經離開,所以她隻能保留被蔡維屏遺漏的留置針。
但連林重一個小孩子都能注意到母親拿着鹽水瓶移動,當時的大人們——尤其是懂醫的李雪鳳——真的看不出她行動的任何異常?
留置針得以保存,而鹽水瓶卻被銷毀……
留置針和鹽水瓶作為破案證據而言,能保存的信息量是相似的,主要是外部指紋和内部成分殘留。不同之處隻在于留置針因其進入患者體内,還能保存一部分患者體/液;而鹽水瓶上的标簽可能指向其生産商和開出處方的診所信息。
由于林王寶芬用藥都來自李雪鳳供職的診所,而診所的生理鹽水有穩定的供貨商,因此銷毀生理鹽水并不能抹去這方面信息。
那為什麼要銷毀鹽水瓶呢……它在這起案件中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
關于鹽水瓶的每條思路最後都通向了難解的死胡同,阿穎不由得重新思考留置針在這起案件中發揮的作用。
作為負責為林王寶芬輸液護理的人,李雪鳳保留了留置針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另外用于日後指證真兇。
李雪鳳沒有将它保留在自己家,而是藏在了診所的雪櫃,為了防止她的父母将其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