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要不要參加我們的派對?”金發淺得發白,瞳孔顔色是青色的沙灘,Asher在陽光下伸手打招呼。
他站在草坪上,皮膚很白,穿着适合配膚色的淺綠色毛衣。
擡起手時,寬松的毛衣下露出一截線條流暢的手臂,Asher是個講究的男生,也許前不久才刮過體毛。
耐不住部分白人毛發旺盛,在陽光的加持下,那些新長出來的絨毛也和他的發色一樣,透明得發光。
“不好意思,雖然我很想去,但今天下午還有點事情。”林溪謠的回答像隻會說fine, thank you的、對英語還很笨拙的中國留學生,逗得Asher和他的朋友們笑了起來。
“下次可不能拒絕Asher的邀請了。”他的鐵哥們态度是戲谑。常見的白人體型,看上去比Asher大了一半,形象像是為他出頭的大哥。
外國人的頭骨普遍長得比亞洲人窄小一些,Asher的骨架也很小,但僅限于和同種族之間的男性對比。
他從上到下軀幹部分的骨架和普通亞洲男性平均大小差不多,因此比林溪謠要大一些。大得剛剛好,不會被襯托得像個女孩子。
這顯得他們有點般配。
當今世界主流的審美是能夠上鏡的立體五官,即使是處在占據優勢的白種人之間,Asher也毫無疑問是個美男子。
美中不足的也是他的身材。看起來有點幼稚。不像實際年齡的二十歲,而是像十五、十六歲的青少年。
在人人都愛卷健身秀肌肉身材的美國,他因為外表年幼、身材瘦削,實際并不受到同文化下女孩們的歡迎。
林溪謠和Asher是在兩個月以前認識的。
這個月是她到美國的第三個月,如今,她已經完全适應了這裡的生活,甚至入鄉随俗,參與了他們大學生必備的健身環節。
——僅限于校内的健身房。
她是這個學校的預科生,号稱民主燈塔的國家,不如它對外宣傳的那麼開放和包容。黃色皮膚的人,除非是已經歸化後的本國人,很難融入當地人的圈子。
即使是本校的本科生,也不一定能融入當地白人的圈子。所以林溪謠沒有試圖參入任何運動社團,盡管它們看起來都很有趣,而是在校内健身房辦了一張半年的會員卡。
對她一個宅女來說,已經是巨大的進步。更多時候,她選擇呆在圖書館裡,因為人生地不熟,沒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這種生活習慣完全吻合西方文化裡對于書呆子nerd的定義,哪怕她換成透着紅色的白皮膚,在美國的校園裡也有很大的可能成為被校園霸淩的對象。
相似的人之間會有雷達。林溪謠在圖書館見過幾次Asher,他長得很精緻,她們也很有緣分,或者說是默契。
每次她從光是看着就能治好失眠的大串密密麻麻的英文字母裡擡起頭時,就能看見他剛好看過來的臉。
有一瞬間,Asher讓她想起了遠在大洋彼岸的噩夢。但他們終究是不一樣的,Asher的美麗和帥氣似乎更加接地氣。仔細看的話,能發現他新長出小點點的毛囊,和略微有些不對稱的左右臉。
她們在圖書館相遇幾次後,Asher在林溪謠坐在草地上曬太陽的時候過來向她搭讪。身後還有很多高大的男性、女性朋友們在起哄。
原來Asher不是會受人歧視的書呆子,恰恰相反,他是美國白人精英中産家庭培養出來的,成功的階級守門員——這個大學的花滑運動員明星。同時,他申請本科的成績單上寫滿了A和A*。
和Asher關系變得密切起來的契機是他的英語真的很不錯。雖然這樣說有些奇怪,相比于帶着各地口音,或者經常把某個音節吞進去的母語者,Asher像聽力配音員一樣語速适中的清晰口語減輕了林溪謠的對話壓力。
盡管她發現被其他人評價是天才的Asher算不上一個對普通人有耐心的青年,每次和她聊天時,卻表現得極為包容,還會貼心地指出她用詞用得不地道的地方。
林溪謠不笨,尤其是在有生存的壓力下。有了Asher的幫助,聽說讀寫裡,聽和說的短闆很快被補齊。Asher對她的好感肉眼可見地漲了一大截。
至于林溪謠這邊,她當然知道Asher對她有好感。雖然目前,也許是此生對戀愛都不會再感興趣,這不妨礙她利用Asher練習英語。
最起碼在這段時間裡,她也提供了讓Asher分泌戀愛荷爾蒙的情緒價值,稱不上一個愛情騙子。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人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她以為外國人對性保持着開放的态度,絕不會吊死在一棵還沒發芽的樹上。
可事實就是,Asher變成了一塊甩不掉的牛皮糖。他注意到了林溪謠内心的抵觸,意識到他隻是被她利用來學習英語。
令人疑惑的是,他非但沒有生氣,反而更加熱情地對她發起了告白。
考慮到Asher可能會在這個學校繼續讀研究生,因為這座城市的花滑産業更成熟,林溪謠也許會在預科結束後換一個地方讀本科。
再一次拒絕Asher的派對邀請,她怕在滿是本地人的派對裡沾上什麼擺脫不掉的東西,幹脆連可能還會再和他碰面的圖書館也不去,回到了公寓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