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錯誤,點此舉報(免註冊),舉報後維護人員會在兩分鐘內校正章節內容,請耐心等待,並刷新頁面。
回到上面我說的,因為我有份工作,餓不死,所以我不結婚也不影響我活着。而我的鄰居他女兒,大概工作賺的比我少個兩千塊。我想,這兩千塊,可以改變許多東西。我有這多出的兩千塊可以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一個月的工資應付吃喝,還能給點父母,有時候節約點,還能攢錢(當然我已經開始有計劃地儲蓄了)。這樣的情況,我雖然過不上富有的生活,但是我已經在生活的重壓下有喘息的機會了。
我二十幾歲,做什麼都是最好的年紀,唯獨結婚這件事,隻有在我二十幾歲,才有最多的選擇。我在做很難的選擇。
現在的男人不願意付出了,就像我父親說的,時代變了,沒有男人會追着女人當舔狗了,意思是讓我主動點。但我相信,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最熱情的階段就是追求的階段了,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之前,男的都沒積極過,結婚過後估計徹底行同路人了。我不是否定女生要采取積極的行動,我的意思的,這個頭,得由男生開。女生積極的回應就是對一段感情的認真對待。我沒有搞砸任何一件事,我很努力地謹慎地活着。我沒有後備力量,我自己就是自己的後盾,所以,我要相信自己,我感謝自己,我最愛自己,然後是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