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段書予忽然意識到,俐偲說的那句話是什麼意思。
你在哪裡不重要,體驗最重要。
此刻,她有種面對新事物的興奮感,卻又在這種興奮裡窺到一點對于未知的恐懼。
如果說,自己隻是旅人的話,旅程是多久呢?
“你想吃什麼?”
段書予拉回神思,看着這四面的美食,忽然選擇困難症,“你說呢?”
林谙彎眸笑,“不知道,其實我也是第一次來這裡。”
“鐵闆鱿魚吧。”段書予剛開口,立馬又搖頭:“不行不行,315打假過了,可髒。”
“315是什麼?”林谙很好奇。
“沒什麼。”段書予拉着林谙往前走,“蛋包洋芋,蛋包洋芋不知道有沒有。”
林谙心想,這人第一次來怎麼就知道這麼多食物的名字。
“你好像很喜歡吃東西诶。”
“我們大學的時候就是這樣吃的呀。”
“我們?”
段書予讪笑,“我和我朋友。”
往前走了一截,發現這裡确實什麼都有。段書予買了一份蛋包洋芋,瞥見周圍還有奶茶,又跑去買了兩杯,輕車熟路到不行。
林谙接過奶茶,記憶中是第一次喝這個東西。
逛這條街的時候,她發現一些情侶也是這樣,一人一杯奶茶,搭配一些小零食,有時候還要互相喂着吃。
“小谙,來,嘗嘗。”說着段書予的勺子就遞了過來,她把第一口喂給林谙吃。
林谙看着色澤鮮亮的土豆泥,還沒從先前的想法裡跳躍出來,就情不自禁張口抿了一下。
不習慣這種親昵。
但又無法抵抗。
鹹香的味道在舌尖化開,再看段書予時,發現對方正笑着看她,目光柔和。
那種笑容讓人想起便利店貨架上的糖果,想拆開外包裝,想吸吮,想嘗那種甜味。
“好吃嗎?”
“還不錯。”
林谙咽下,發現暫且忘記了土豆泥的味道,倒是段書予的笑容在她腦袋裡揮之不去。
“段書予。”林谙在鬧市中叫出對方的名字,她問她:“你說你有個朋友和我很像,有多像?”
段書予咬着吸管邊緣,含糊道:“哪裡都挺像的。”
“那你們是很好的朋友嗎?”林谙心思較為單純,完全沒意識到第一次見面段書予就吻她,那意味着什麼。
“嗯,特别好,我們認識十年了吧。”段書予一瞬不瞬看着林谙,細數:“像你這麼大的時候,我和她就認識了。”
“那她怎麼沒和你一起來呢?”林谙想當然問道。
段書予的笑容凝固在半空,她忽然覺得這是一個滑稽的反問句。
就好像死了的人對活着的人說:我為什麼突然就不能陪伴你了呢!
“哈~她去很遠的地方了。”段書予吸了一口奶茶,甜得泛苦,苦澀的同時看着林谙,又覺得是甜的。
“那什麼時候回來?”林谙對這個未知的朋友忽然産生了興趣。
“不知道。”段書予開了個不好笑的玩笑:“她不接我的電話。”
不接。
那是真正的越洋電話。
“那算什麼朋友。”林谙心想,就連我也不至于不接你的電話的。
“那你以後會接我電話吧?”段書予忽然靠過來,一隻手挽着林谙的胳膊,“你會嗎?”
林谙隻說了一個字:“會。”
段書予心潮翻湧,覺得心底某個空缺的部分被填補了一下。
“那就夠了。”随即很快轉移了話題:“好多吃的,想吃什麼我請你。”
林谙笑她:“都說我請了。”
“我請我請。”
于是,親吻狂魔有了一個新的綽号,叫請客大王。
*
時間好像一溜煙就飛走了。
從九點半到十一點半,驚覺有些意猶未盡。林谙忘了自己吃了什麼,隻覺得段書予投喂了她很多東西。
段書予體貼又克制,就連吃土豆泥,她和林谙也是用不同的勺子。
而林谙漸漸發現,要真正了解一個人,就一定要和她相處。
所謂的第一印象,是加分項,但不是決定項。
與段書予相處的細碎片段裡,林谙發現對方并不是那種令人讨厭的人。恰恰相反,段書予知分寸感,偶爾的肢體接觸也恰到好處。
以至于林谙想起自己說的那句“如果你再碰我,我就要打你”,忽然覺得自己有些好笑。
時間用飛的。
一起逛完一整條街,又倒過來逛了一遍,直到夜幕真正降臨。
想起明天要上班,林谙隻好叫停:“快十二點了,還是得回去了。”
段書予意猶未盡,“也行,不過剛剛我好像發現了一個秘密。”
勾起好奇心。
“什麼?”
“等會兒告訴你。”
兩人原地折返,渡過那座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