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樓裡的住戶,在知道她是一個陪酒女之後每次一見到她就恨不得退避三尺,看她的目光仿佛她是什麼髒東西一樣。
而一些腦滿腸肥的男人總是用那種色眯眯的眼神看着她,又換來女人們的指桑罵槐,什麼狐狸精賤.婊.子這樣的話她聽了不知道多少遍。
記得曾經有一次她看見樓下那家的小姑娘因為不小心摔倒在地上哇哇大哭,就把自己買來當早餐的面包給了她,結果孩子媽媽從後面沖出來一把打掉她手裡的面包,嘴裡罵着“什麼人的東西都敢要,也不怕哪天得髒病!”
那個媽媽一路罵罵咧咧地扯着孩子回了家,嘴裡警告孩子離自己這個不要臉的女人遠一點。
等這一大一小回了家,她沉默地撿起地上的面包,擦幹淨包裝袋上的灰土後一口一口地吃的幹幹淨淨,當時的屈辱和怨怒直到今天她依舊難以忘記。
“你叫何晴沒錯吧?”談話進入正題,餘姜也像之前一樣安靜地開始記錄。
何晴點點頭:“是的。”
裴越:“你在朝歌會所工作有多久了?”
提起她的職業,何晴眼神還是會有一絲閃躲:“差不多快三年了。”
“怎麼想到去會所工作?天天喝酒對身體負擔很重的。”裴越是老手了,自然知道怎麼讓人放下戒心。
何晴歎了一聲氣:“手裡缺錢,朋友說那裡掙得多,介紹我去我就去了。”
何晴家在農村,家裡還有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
何晴的父母重男輕女,生的兩個女兒在他們眼裡連兒子的一個指甲蓋也比不上,家裡的吃穿用度全都緊着金貴的兒子,兩個女兒多吃半個饅頭都要被唾罵是個就知道吃的賠錢貨。
尤其是何晴這個大女兒,從小就負擔了家裡的所有家務,洗衣做飯帶弟弟妹妹,吃不飽穿不暖還要忍受父母的動辄打罵,曾經因為實在嘴饞偷吃了一個雞蛋被生氣的何爸打個半死,還要忍着疼伺候他們吃喝。
就這樣何晴長到18歲,無意間聽說她媽要把她嫁給村裡一個四十多歲死了老婆的鳏夫,就為了收一個彩禮以後給兒子娶媳婦。
何晴過夠了這樣的日子,就跟着村裡一個對她有意思的小夥子偷拿了幾百塊錢跑了出來。
剛開始兩個人關系很好,何晴找了個小餐館給人當服務員,男的賣力氣給人裝卸貨,兩人都勤快,一起租了個小房子,日子過的還不錯。
結果才過了一年,那男的被朋友拉着去“漲見識”,讓一個風.騷的小姐勾去了魂,不但把他和何晴兩人辛苦攢的錢都花在了那個女人身上,還在她的蠱惑下欠了一大筆外債,還不上錢的男人甚至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女朋友的身上。
多虧何晴機智,提前識破了他的意圖,趁他不注意收拾東西偷偷跑了。
但經過這件事後,何晴也已經心灰意冷,再加上她身無分文,吃飯睡覺都成問題,索性也一頭紮進了這金銀場,至少不用擔心再被人給賣了,而且掙的也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