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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默的心沉下去,突然聽到院子角落傳來腳步聲。
他猛地轉頭,看到一個黑影抓着個包撒腿就跑。
他大喊:“站住!”
黑影是個瘦小的男人,跑得像兔子,可陳默咬牙撐着傷痛,一把撲倒他。
包掉在地上,裡面是白色粉末和一本破舊的賬本。
男人被按住後,哆嗦着喊:“我隻是拿錢辦事的,别殺我!”
小李拷住他,問:“誰讓你來的?”
男人低聲說:“是王老闆,張強的老大。他說東西不能落警察手裡。”
陳默看向陳琳:“琳琳,這賬本是怎麼回事?”
她低頭,眼淚滴在地上:“我偷的不止是貨,還有張強的交易記錄,裡面有他和王老闆的勾當。我想用這個換自由,可是……他們要殺人滅口。我隻能死攥着這個東西,保住自己的命。”
*
警方根據賬本挖出一個跨市販毒團夥,王老闆落網,張強的勢力徹底崩塌。
陳琳作為污點證人,配合調查,換來三年監禁。
判決那天,她站在法庭上,回頭看向陳默,眼裡滿是愧疚:“哥,對不起,我又讓你失望了。”
陳默搖搖頭,眼眶發紅:“你是我的家人,哪來的失望?無論怎麼樣,你都是我妹妹,哥哥永遠不會放棄你。”
探監那天,玻璃隔開兩人。
陳琳瘦得像一陣風就能吹倒,可眼神比從前清亮。
她隔着玻璃按住他的手,低聲說:“哥,小時候你總說我沒良心,跑了十年,我才知道,你是我唯一的家。”
陳默喉嚨哽住,想起小時候她搶他碗裡的紅燒肉,搶輸了就哭着找媽媽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