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中葉,愛德華.墨菲提出了一種啟發性原則,這就是被譽為“二十世紀西方三大發現之一”的墨菲定律,既“任何可能出錯的事情最終都會出錯”,廣泛被人們運用于“怕什麼來什麼”的故事或事故總結中。】
“這種時候你就别給我上課了!幫我盯緊他!”
鳥嘴法杖頂端側面的翅膀裝飾此時變成了一雙潔白的羽翼在高空疾馳,李華和騎掃把的女巫一樣騎在法杖上,抓着法杖的手指因為用力而發白,根本不敢去擦臉上因為撲面的冷風流而的出生理性眼淚,一張嘴就灌進滿肚子的冷風。
即便如此,李華依舊集中了所有精力和視力去追蹤夜空中的一抹奇怪色彩,那是某個幾乎徹底透明化的生物。
“本!”淚流滿面的李華對着那個生物撕心裂肺地喊,“本!!!求求你你别飛了我害怕!我恐高啊!“
要想知道事情為什麼哥譚的夜空會出現這麼一副他逃他追,他們全部插翅開飛的奇異場景,需要将時間倒退回半小時前。
當時是本傑明和李華到達哥譚的第十一個小時,他們正在商量怎麼去小巷裡從小混混們手上換來一些基礎生活物資。
但兩人畢竟在來這個世界之前都沒幹過這事,等李華換好衣服,沒經驗的兩人站在小巷裡讨論等下誰當誘餌的時候,才意識到有一個非常嚴峻的問題需要解決。
經常打架的朋友們都知道,面對力氣與自己相差懸殊的對手,想把人打死很容易,點到為止留條命很難。
尤其是沒有打過架的新手,保不準就打到哪塊位置把人打死打殘。
現在的李華以上兩種情況都占了。
而且那根金屬制的鷹嘴法杖即使是普通人拿着也可以捶死人,更何況是現在穿着可愛裙子有buff加持的近戰專精魔法少男。
為了避免搞出人命,李華提議:“要不我來當誘餌,你去背後抽他們冷子吧。你打架經驗不挺豐富的嗎?”
他已經和666号确認過了,有BUFF吃一槍也死不掉。
本傑明:“但我真的沒有從背後打暈普通地球人的經驗……好吧,準确來說是用我振這副樣子打人的經驗。”
李華:“那你輕點敲,大不了之後我們兩個強行把他們摁倒綁起來。”
本傑明:“我覺得這個可以,那我們先出去搞條繩子和鋼管什麼的吧。“
666号聽他們兩個愣頭青說了半天,實在是聽不下去了:【所以你們為什麼不用神奇的魔法呢?】
為什麼要把簡單事情複雜化,直接用[時]牌時停把人定住然後摸兜走人不就好了嗎?為什麼要在這裡商讨怎麼敲人腦殼?
【李華你還記得你是個法師嗎?你還記得你手上拿的那玩意是法杖不是鋤頭嗎?控制技能為什麼放着不用,放在那裡是能收利息嗎?】
一直都是近戰法師的李華:“……”
一直喜歡莽就完事的本傑明:“……”
不好意思,幹這種事情實在沒經驗,近戰又太上頭,一時忘了。
李華心虛地縮了縮脖子:“那我們還要出小巷嗎?”
666号自系統運行至今從沒帶過學生也沒帶過小孩,但它現在真是的和自然界中帶幼崽的無數生物感同身受,沒好氣道:【解題思路都給你了,怎麼解答自己想。】
本傑明:“那這樣的話我當誘餌就好了,到時候你直接——”
“咔哒!”一聲清脆的機械聲響起,聽到這動靜的本傑明立刻将還在思考那聲音是什麼的李華護到身後,緊張地轉向聲音發出的位置。
“我聽到你們說話了,誘餌?哈哈,看樣子是同行啊?”一名舉着手.槍的男人從小巷深處的影子中走出,他瘦得脫相,眼窩深陷,蒼白的臉上是數道抓痕,舉着槍的手都在不住顫抖,露出滿口爛牙,“這樣你們遇上我們也是報應,快把錢交出來。”
李華看到槍的時候就準備先把本傑明拉開,畢竟自己挨一槍死不掉但本傑明就不一定了。
但他剛剛一動,那個家夥突然開了槍,雖然子彈偏得連大象都打不中,但這家夥毫無預兆突然開槍的舉動還是吓得李華腳一縮。
為什麼?他明明舉了手,而且動作也很慢啊?
“是瘾君子。”本傑明說,“他的思緒是混亂的,你不能用普通人的邏輯去理解他。”
“第一次見我這種毒蟲,哈?”那名瘾君子僵硬的扭頭看向李華,那姿勢和他詭異的樣子讓李華想起恐怖片裡的僵屍。
這是李華第一次在現實中見到瘾君子,那遠比他在學校禁毒宣傳片上看到的還要駭人。
“别用那種眼神看我!”那名毒蟲又突然發起了火,怨毒的眼睛死死盯在李華身上,又轉而呓語似的碎碎念,“給我錢給我錢給我錢給我錢……”
李華起了一身雞皮疙瘩,要不是顧忌那家夥手上還有把槍,他真的要直接拉着本傑明跑路了,這場景待久了感覺SAN值都要清零。
“我們的錢也不多了,如果你想的話都可以給你。”
本傑明顯然也不想在這個地方多呆,他将口袋掏空,将裡面為數不多的零錢展示給瘾君子看,卻不知他這個舉動讓他的袖口後移了一些,露出了炫目的表盤和表帶。
瘾君子貪婪的目光立刻越過本傑明掌心的零錢,鎖定在了袖口下的手表,他為數不多還在活躍的腦細胞告訴他——這玩意比零錢值錢多了!
于是他狀似要拿零錢,中途卻突然朝着本傑明的手腕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