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那年我13歲,我哥19歲。
那天很難忘,即使記憶模糊了,這輩子也不會忘的。
那時我哥上大一,我還在上初中。
我哥已經帶我逃離黎田生了,他一上大學就帶我走了。
剛開始有安甯生活的時候,我真的不太确定我可不可以一直幸福下去,但是我是我哥。
不過那段時間确實有一些不真實,耳邊少了黎田生的咒罵,也少了胡紅的冷眼。
你感受不到黎田生生打我。
我真的以為我在做夢,但我掐了自己一把是疼的,我就确定這是現實。
和我現在的生活對比,我覺得我沒被黎田生打死真幸運,幸運是因為我有我哥。
我哥真的做到了。
讓我之後的生活都很幸運、幸福。
雖然晚上還是會做噩夢,但是我可以依偎在我哥的懷裡。
我哥那時候并沒有住寝,因為他要兼職養活我和他自己。
那個時候他很累,我就很乖,沒有讓他操過心。
那個時候沒錢,但至少不會渾身是傷,不會夜夜做噩夢。
不會連個家都沒有。
黎田生的家從來都不是我的家,有我哥的地方才是家。
我猜我哥我們從認識起就愛我了吧。
但我不能肯定。
記憶難忘的那天是11.6号,那個冬天格外溫暖。
我們在屬于自己的家,吃着我哥做的飯。
鼻頭酸酸的,眼睛濕濕的,這種感覺我再熟悉不過了,那是我在黎田生那兒才有的感覺。
那時是因為痛苦,但現在是因為愛。
不過我也隻是哭了哭,笑了笑,我哥可能看懂了,我為什麼哭。
他輕輕的摟着我,我緊緊的抱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