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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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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高迦米拉卻不像她的兄弟那樣驚喜,她看出了伊西多爾進步神速的原因。他單手馭馬的技能一流,像是早已習慣,因此隻需注意托穩長/槍保持平穩(而且他原本的平衡能力就很好)。而這正是大多數人無法立即掌握的,她還記得約内斯剛開始學馬戰時習慣不了單手馭馬,弄錯了指令讓馬匹不斷後退。然而他的馬也不聽話,好幾次都沒跑出一條直線,長/槍撞上綁在稻草人身上的盾牌了都不知道要轉彎後撤,直接跨過後方圍欄把他掀翻在地摔斷了左臂,這也正是他缺席朝聖的原因。而伊西多爾一個商人之子,應該不太有機會騎馬,他是怎麼訓練的?

提到單手馭馬她首先想到的居然是鮑德溫。他們曾一起騎馬出行多次,很難相信這個右半邊身體不便、走路都微跛的少年卻能夠利落潇灑地騎行。

由于那時麻風病已經侵蝕了他的視力,不能暴露于強光下,他們大多在清晨或傍晚出行,選擇耶路撒冷周圍的郊外,錫安山或者橄榄山旁生長着灌木的原野,或者是巡幸沿海城市時在沙灘上騎馬。他們像一對外出打獵的年輕領主夫婦,沒有身份與疾病的限制,任憑皂莢木和番石榴的枝葉刮擦過衣角、晨昏的微風拂過耳鬓,她曾認為這段快樂的時光能持續得更久。

坐騎的靈活充分飾去他原本的不便,她覺得馬背上的鮑德溫很自由,精力充沛、鋒芒畢露,那雙平日裡看起來有些憂郁的藍眸裡此刻燃燒着一團明亮熾烈的火焰,有着少年人獨有的自信與驕傲,仿佛世間沒有他辦不到的事。他僅用左手握着缰繩,娴熟利索地收緊長度并将多餘段纏在掌心,這樣輕微幅度的動作就能讓坐騎通過馬嚼子傳來的松緊震顫判斷主人的指令。

“纏松一些,如果你不想勒破傷口的話。”她有時會這樣勸他,得到的回應常常是一個有些許不耐的眼神:“我有分寸。”

她還記得那天準備完畢後他回頭沖她露出一個略帶挑釁的笑,露出左上嘴角的犬牙,撕破優雅乖巧的假面,反倒更像個活生生的人。“可别輸給我呀,達芙涅。”他說。

完全放開、沒有顧忌時鮑德溫的騎術能發揮得很好,有時甚至能赢過她。他從不像那些隻顧及儀态的貴族子弟,走在哪裡都像走在儀仗隊裡,把搖腰杆挺得僵直、高高昂着頭,需要加速時他會伏低身體、任憑帶起的疾風卷亂微卷的金發,放任坐騎悠閑地慢跑時會随着它的動作微微晃動——像醉酒者的漫步,看似懶散,實則保持機警,随時做好掉頭、加速的準備。還有,可能是由于單手控馬,他勒馬的動作灑脫不羁,有種别樣的帥氣。

“你是左撇子嗎?”那時她對他的觀察還不細緻,以至于問出這種愚蠢的問題。

鮑德溫猛得收緊缰繩,原本還在試圖超過她的坐騎嘶鳴一聲,減速并掉過頭來往山下慢慢走去,隻留給她一個背影,“六年了。我已經不分慣用手了。”或者說,都習慣了。

她留意到他的右手自始自終垂在身側,沒有握拳也沒有扶住任何東西。他從未在她面前暴/露過右手。達芙涅好像意識到自己說錯了什麼,她必須彌補,“你的馬術是誰教的?練習時間有限卻騎得這麼好,你比尤裡烏斯強多了。”

“我自會呼喚父母之名,便開始贊頌上帝;自能蹒跚而行,便以木劍為杖策;自能夠在庭院中奔跑,便試着攀上馬鞍;自會書寫姓名,便開始了解亞曆山大與凱撒。我被他們以一個信徒、武士、國王的身份培養。”他聲音沉緩,沒有一點傲慢,反而有些落寞憂傷,“開始得早,習慣得早罷了。”

說着他自嘲一笑,“至于單手馭馬,是一位來自聖拉澤羅*的騎士教我的。恐怕也隻有他們敢教我。”

(*聖拉澤羅騎士團,收容患麻風病的騎士,輕症者尚可戰鬥。)

“不是還有我嗎?”她驅馬迎上,與他同列,“隻要你想,我便與你同在。”

一瞬間她看到他向自己投來驚詫或驚喜的目光,但那隻是一瞬。十五歲的鮑德溫将被風吹亂的額發夾到耳後,伏低了身子,兩腿一夾馬腹沖了出去:“跟上我,才能與我同在。”

潮濕的初春西風把他帶着笑意的聲音吹散。但她很清楚,那個眸中有火的少年人又回來了。

然後她看到了同樣意氣風發的伊西多爾,以及那雙相似的藍眸裡相似的驕傲。

她明白了自己選擇他的原因。

(3)

她對他來說是解藥也是毒藥。這是事實。

達芙涅為他帶來内心的歡愉,同她在一起時甚至會有自己是個正常人的錯覺,故而他不再有所顧忌。

他想要在她面前扮演一個率性單純、充滿生機的少年人,而不是話語裡滿是機鋒、身體卻日益衰弱的年輕國王。于是有達芙涅陪伴和無達芙涅陪伴的鮑德溫差異便越來越大,甚至分不清哪個才是真實的自己。

他沒對這位來自薩克森的小姐說她點燃了他對外界的興趣;他不想從出生到死去都呆在同一座城市;他想做個普通人,把王位讓給姐姐,自己同她歸去......這些想法都太異想天開了,就算是十三歲的他也不會如此天真大膽。他明知自己不會做。

他也沒對她說過又把自己折騰病了。鮑德溫曾經聽法蘭克來的朝聖騎士們吹噓自己如何追家鄉的姑娘,在她們面前表演騎射、探究怎樣翻身下馬最帥,結果摔得很慘,最幸運的屁股也腫了半個月。

他曾在心裡無數遍嗤笑這群低俗的蠢貨,最終卻發現自己早已淪為他們中的一員。缰繩當然會把左掌傷口弄破,騎得太快則會擦破腿,更可怕的是回來後弄得一身臭汗很容易引起潰爛感染。于是,這半個月來他一直斷斷續續地發低燒。

所以為什麼要好好保養身體以求苟延殘喘呢?他癱倒在床上破罐子破摔地想着,反正又不可能痊愈。以前在書上看到一句話,“慢活早死,快活晚死。”*如今他可能理解了其含義,小心謹慎地度過枯燥的一生,與早死無異;痛快充實地活着,“把心智和身體伸展到極限”,即便二十出頭就死去,也算過完漫長的一生了。難道亞曆山大和耶稣隻活了三十三歲,他們的一生就不能算漫長嗎?

(*出自帕維奇《雙身記》)

想通了後,鮑德溫在床上舒服地閉上眼,繼續計劃明天和達芙涅的“約會”。可是為什麼非她不可呢?他想。因為他們是同一類人。因為她激發了他心底掩埋已久的渴望:對生命力的渴望,對縱馬馳騁的自由的渴望,以及征戰沙場的渴望。他被作為一個信徒、武士、國王培養,而她提醒着他:過去認為自己能做到的,現在依舊能。

我不僅僅是一個病人。

達芙涅在沙漠裡救下了他,由此誕生了第二個他;她引燃了那把火,它必将他的靈魂與肉/體燃燒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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