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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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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鶴城還是很冷,抽根煙的功夫小鶴便冷得打顫。在台上為了形象美觀隻穿了背心和襯衫,現在站在風口裡舍命陪王森,有點撐不下去。

小鶴去過很多地方,從南往北走走停停最後到達鶴城,這裡應該是最後一站了。

“冷嗎?”王森注意到縮着脖子攏肩躲在身後的人,他抽完最後一口撚去火星丢進台階下的角落裡,“走了,進去了。”

酒館裡的歌聲要持續到淩晨兩點,對面的粉色燈光要卻要亮到天明。小鶴今晚沒再上去唱歌,陪着王森坐到打烊。

散場了,王森沒起身的意思,小鶴偷偷瞟了他一眼,才發現王森正大光明地看他。

“你先走吧,我要等對完賬。”王森擡了擡下巴,“有外套嗎?”

“有的,森哥。”

“走吧。”

把舞台邊上的木吉他收回琴盒,小鶴往身上套了一件軍綠色厚棉襖背上吉他往外走,離開前他對着坐在角落裡的王森點頭示意,對方又在抽煙,眯着眼朝他擺擺手。

淩晨兩點,連路燈都不亮了。

小鶴穿過冷清的街道,往住所走去。他到了鶴城後找了家小旅館,單人間,老闆收他一百一個月,小鶴付了五百塊住到九月。

九月過後,仙鶴向南遷徙,他了了最後一樁事後要和仙鶴一起離開。

小單間隻有不到七八個平方,一張單人床一個床頭櫃。小鶴從枕頭下掏出一本花了封面的陳舊日記,他趴在床上,就着床頭昏黃色的燈光,記下了今天的事情。

“2002年5月14日。今天唱了兩首歌,被人叫去陪酒,他叫王森23歲,看場子的打手,認識很多人。”

寥寥幾筆,王森變成他日記本上扁平标簽化的人物,小鶴咬着筆杆子對着本子沉思片刻。

王森,23歲……

他自顧自地搖了下頭,合上本子塞回枕頭下。

他是來鶴城找人的,找一個活在别人口中的人,小鶴隻知道他左臂上有個傷疤,也叫小鶴。

或者換個簡單的說法,小鶴并不叫小鶴,他真名叫餘晖,他隻是化名小鶴來鶴城找另一個“小鶴”。

小鶴左臂的紋身下,掩藏着一塊凹凸的瘢痕,紅色的落日正好将其蓋住,不仔細觀察是看不出來的。留疤時的疼痛小鶴至今難忘,他發誓一定要把這些疼痛如數奉還。

王森是鶴城的街頭混子,也許他能盡快幫他找到“小鶴”。

淩晨四點,小鶴摸着左臂的紋身輾轉反側,五年了,這是他離家流浪的第五年,前途未蔔的逃亡路上,小鶴換過好多個名字。他叫羅平,他叫趙二強,他叫阿坤,他可以叫任何一個名字,但獨獨不能叫“餘晖”。

“餘晖”。

和太陽一樣,餘晖是他留在這世界上的最後一點證明。

之後一個星期,王森沒再主動找過小鶴喝酒,他每晚都來看場子,有他坐鎮,過來喝酒的熟客們都會給他面子,很少鬧事。

王森年紀也不大,卻在道上混了六七年。十五歲的時候跟着當時還是開棋牌室的金老闆做小弟,後來金老闆生意越做越大,十五歲的王森也越長越上路子,身高馬大肌肉結實。金老闆待他不薄分了幾家檔口讓王森管着,在鶴城混了這麼多年,王森早就從小弟混成了森哥。

森哥叫着叫着把他叫老成不少,和人打交道也是和氣生财以退為進,但他以前不是這樣的。

早年間鶴城拉幫結派鬥毆頻繁,金老闆為了争地皮搞開發,王森沒少和人沖鋒陷陣,他仗着自己年輕火氣旺,抄着鐵棍不要命地往人太陽穴上掄,打架打出了名氣,後來都知道金老闆手下有個拼命三郎。

拼命三郎是為了報知遇之恩,十五歲那年他爹被人砍斷了腿,王森被迫出來謀生,隻有金老闆願意留着他,給他錢帶他見世面甚至提出可以供他上學,可王森的确不是個讀書的料子,金老闆也就此作罷。

兩點又快到了,台上的小鶴調整好狀态,他擡手讓配樂和鼓點停下,陶醉地踮腳打節拍閉着眼哼起一段新的旋律。

“荒野的路啊,讓我在泥濘裡掙紮。

年複一年,尋不到我的人啊,

我想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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