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方雷林是一種極其叛逆固執的生物。
越不讓他做什麼,他越要做什麼。
自打給方敏分了房間,他更是變本加厲。
每天晚上不着家了,遊蕩在各種飯局酒局卡拉OK局之間,喝得醉醺醺的,沾着各種廉價香水回家。
張良英不願意讓這些劣質的香氣損壞兒子的嗅覺,一兩次之後就讓方雷林回家後洗幹淨了再回房間。
方雷林答應得很幹脆。
她一開始還挺得意,以為用方飛鴻拿捏住了方雷林。
可很快她就發現,方雷林的幹脆,是另有陰謀。
他每次回家,借着酒意直接就摸進去了方敏的房間。
一直到三四年級,方敏突然覺醒了一般,趁有一次張良英和方雷林吵架,建議張良英離婚。
她問起來,方敏隻說“不喜歡爸爸”。
但張良英不是傻子,她大概知道原因。
畢竟那幾年,方雷林送她的金飾都多了。
大概是看張良英沒有領悟她的暗示,方敏把房門鎖了。
後來上了中學,方敏主動提出住宿,隻有周末回家,家裡相安無事了幾年。
張良英就當方雷林老了,人也正常了。
她終于有了經營一個家庭的實感,開心得飯都多吃了幾碗,人也肉眼可見地圓潤了起來。
按照别人家的經驗,日子就該這麼一天天好起來的。
可老天爺打定了主意考驗她。
方敏上高一的時候,無意中發現方雷林出軌了。
那一天本來是方飛鴻拿着方雷林的手機在玩遊戲,方敏叫他吃飯叫不動,直接動手從弟弟手裡搶過了手機。
就在這時候,一條短信跳了出來:林哥,人家癢~
早在兒童時期就已經被強迫“性啟蒙”的方敏,一眼就看出來這條短信的含義。
她毫不猶豫點進了短信,翻看方雷林手機的信箱,不出五分鐘,方雷林和不同女人之間露肉的短信和彩信已經被她看了個遍。
她以為自己拿到了絕佳的刺激張良英離婚的武器,興奮地找到張良英,告訴她證據确鑿,建議母親提出離婚。
這是個過分自私的孩子。
張良英聽到女兒的話,心裡産生的第一個想法就是這個。
方敏好像完全不考慮張良英沒有獨自謀生的能力,也不考慮張良英是否有離婚意願。她直接拿來證據,堅定地相信張良英會和其他女人那樣,不能接受丈夫出軌,然後提出離婚。
而且,由于丈夫是過錯方,完美符合張良英的要求。
從表面上來看,是這樣的。
但是方敏弄錯了一件事。
那就是她的母親也是一個活人,有自己的想法和需求。
這件事的後果就是,方雷林把方敏看他短信的錯算到了張良英身上,大吵大鬧要對她動手。
張良英不願意背這口鍋,也嚷嚷起來,指責方雷林偷腥不會藏。
妻倆當着孩子面又一次大吵到差點動手。
方敏難得地長了一次良心,她從廚房裡拿出菜刀卡在自己的脖子上,威脅方雷林如果再對張良英動手,她就自殺。
方雷林是個講究人,在家裡見血不吉利,所以他隻能氣呼呼地作罷。
他抓了鑰匙離開,不知道去了哪個三的床上,大半個月沒回家。
沒聯系。
也沒給張良英錢。
她慌了。
想起方敏有方雷林的□□好友,心慌意亂地讓方敏在網上聯系方雷林,讓方敏服軟說服父親回家。
方敏看她的眼神她至今記得。
冷,失望。
像在向她确定,又像在嘲笑。
在那雙漆黑的眼瞳深處,似乎還藏着一句話:你做錯決定了。
但最後,方敏什麼都沒說,她照着張良英的要求給方雷林留了言。
有了台階,方雷林哼着歌回了家,一切就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