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鏡十年的重圓》
開篇攻受就是三十出頭,事業有成,英俊儒雅,奮鬥十年,都是行業裡的精英翹楚,鋒芒收斂,嘴角總噙着笑意,追求者無數,卻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都沒成。
受是區域主管,晚上經常應酬,飯局之後KTV,他的聲音很好聽,即使訓話時也讓人如沐春風,所有人都猜測他唱歌很好聽。受在KTV從來不開口。
有時候團隊裡來了新人,膽子大的撺掇受唱一首,點着很老很老的情歌,覺得受就應該唱那些很有味道的老哥。
受隻是笑笑,搖着頭,“我不會唱。”
新人待要再勸,團隊裡的老人就會給她使眼色,“你看一眼點歌台。”
新人低頭一看,那些經典的,流行的老歌,下面都有一個人的冠名(相當于歌單廣告位表白牆),“××愛×××”,後者赫然就是受的名字。
受笑起來時,漂亮的眼角有了一絲淺淺的紋路,城府與浮沉都積澱下來,造就這個男人的紳士風格。
但也曾年少輕狂,徹夜不眠,也曾刻骨銘心,換着花樣唱給他聽。
攻幼稚地把受唱過的所有歌都承包了冠名權,刻着相愛的痕迹,和老闆一商量,一出手就是十二年一個輪回。老闆當年也是不懂通貨膨脹,随着經濟騰飛,KTV越辦越大,開滿各大城市,和攻的一紙合約續到今天。後來老闆也看開了,反而以此為噱頭,做了一組歌單,“相愛的人必唱的情歌”。
來來去去的情人深情對唱,而最初的一對不知不覺已經分手十年。
往事如煙。
許多人明裡暗裡地打探過歌曲冠名的人是不是受,受一笑置之,不承認不否認。
大家猜測是初戀。
受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看着屏幕時,眼神仿佛十幾年沒變過。
至交感歎,這麼多年眼睜睜看你沒點過一次歌,從不看歌單,可你看屏幕時眼睛像少年時。
受笑意更深了些,“怎麼可能沒變,我眼角都長皺紋了。”
“上了年紀就喜歡唱歌經典老歌,你一在,我都不敢點。”
“你點,不用顧忌我。”
“我一點,那句詞兒就會跑出來。”
受不知道攻為什麼這麼些年都沒有撤過,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也不主動撤。或許習慣,或許忘了。
應酬太多,次次都要來KTV受刑,受有時候懷疑這是攻對他的報複。年年下來倒也看開了。
并非刻意等待,隻是時光已經至此。
分手時不夠體面,不甘也灰心。
城市的另一頭,攻看着手機的扣款短信,看了一眼就把屏幕倒扣。
十二年的合約,并非一朝扣款,而是經年累月,陸陸續續,像一把刀子慢慢地磨。
這是最後一次。
分手還要互相無意地折磨。
合約結束那天,受一個人包場,看着冠名一個個消失重新進入競價,握着的話筒的手微微顫抖,張口時才發現,早已經忘了怎麼發聲。
攻遲來一步,KTV老闆為難地告訴他,已經被包場了。
他裝作不在意,穿過KTV走廊,一排排包廂寂靜如嶺。攻有些心慌意亂,忍不住推開一間間包廂,漫無目的,他也不知道找什麼。
于時光之中,他遇見了他的少年。
受始終背對着攻,默默地聽完一首歌,倒數一段時光的結束,他轉身,隔着門上的玻璃窗,擡眼對上攻的目光。
片刻,仿佛商務會面一樣,冷靜克制,“别來無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