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尋歡并沒有阻止她,他隻是跟上去,任由她肆意花光他的錢。
泡泡沒什麼金錢觀念,她今天才第一次知道什麼是銀子。所以她并不知道李尋歡究竟給了她多少錢,也并不知道自己把這些錢花光是怎樣的概念。
李尋歡始終都沒有阻止她。
她便一直心滿意足的花下去。
但李尋歡卻并不是一個沉迷花錢的人。否則的話,他也不會把全部财産都送給林詩音。
同樣的,他也不是一個會沖動行事,過完今天便不想明天的人。
他總是思慮周全,他總能照顧好身邊的每一個人。
可即使是這樣的一個人,卻也有想要花錢買醉的一天。
他已經買了十年的醉。
這十年裡,他究竟喝了多少酒?他根本記不清楚。
似乎醉着的時候,比醒着的時候還要痛苦。
現在他不想再買酒了,因為他已經回到了京城。
可是他依然痛苦。
他幾乎每時每刻都會想起即将到來的重逢……所以他才索性陪泡泡買遍一切她想要的東西,隻為了能夠暫時忘記這些煩惱。
她是他生命中的一個意外。
但是說來奇怪,當她用那雙漂亮的藍綠色豎瞳專注的看着他的時候,他似乎當真……不再痛苦。
那些已經深入骨髓,已經和他融為一體的痛苦,似乎在對上女孩眼睛的一瞬間,都會暫時離開他。
自己養的小貓開心,他便也會覺得放松。
他可以獲得自由。
在泡泡幾乎把羊肉串看到望眼欲穿之時,老闆終于烤好了她的羊肉串,她興奮的接過來,先嘗了一口,然後眼睛一亮,立刻獻寶一樣的把剩下的肉串喂到李尋歡嘴邊,驚喜道:“好吃!李尋歡也吃!”
李尋歡不禁一笑,他輕輕咬下一塊肉,然後道:“謝謝泡泡。”
羊肉的确很好吃。
鮮嫩,軟滑,那膻味也處理的剛剛好,保留了羊油的香氣,又讓口感更加輕盈。
泡泡眨着眼睛看他,忽而道:“李尋歡,你不要難過了。”
李尋歡一愣,道:“你覺得我在難過?”
“這很明顯!”泡泡歪着腦袋,思索片刻,猜測道:“是不是因為泡泡買了太多東西太沉了?泡泡可以自己抱着!”
李尋歡不禁一笑,輕聲道:“不是……”
他話音未落,忽而見泡泡那雙藍綠色的眼眸忽而瞪大,目光瞬間變冷,緊接着,女孩已然向着一個方向飛速跑去。
李尋歡立刻跟上去。
泡泡追的很認真,很專注,連手裡的羊肉串都忘記繼續吃。
李尋歡注意到,她在追一個街道盡頭一閃而過的紅色身影。
那是一個孩子的身影。
泡泡一直追着那個孩子,偏偏那孩子腳步也極快,眨眼間,就見他消失在一個宏大的府邸大門中。
泡泡想也不想就要沖上去。
可是下一秒,李尋歡卻拉住了她的手腕。
“就是他殺死了那些村民!陷害我!”泡泡甩了甩手腕,卻掙脫不開,急切道:“泡泡追!李尋歡放手!”
李尋歡沒有放手。
他微微皺眉,若有所思的看着那孩子消失的大門。
那般熟悉。
興雲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