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就是送你的,”張叔拍拍我的手說:“當時那麼說,就是想逗逗你。”
“這不好吧。”我有些不好意思。
“拿着吧,我真的拿你當親外甥,不單單是因為你是景兒的朋友,”張叔和藹的說:“就當見面禮了。”
“好吧,”張叔的語氣不容我推脫,“謝謝張叔。”
“有機會和景兒一起到東錦找我玩。”
“好。”
和張叔說了,轉頭也和太子說了一下。
和太子說的時候,沒見到執與的身影,不知道他去哪了。
“在意嗎?”
“啊?在意什麼?”
太子的眼神瞟向執與剛剛坐的位置,“在意七弟去哪了?”
“……”要說不在意是假的,但是我在意的原因是不希望碰到他。
“你們倆這次吵架比兩年前還兇嗎?”太子關切的問。
“沒有吧,”我想了想說:“但是這次的情況比上次複雜。”
“複雜在哪?”
“哪裡都複雜,”我放棄思考這個問題,“别問了,再問下去,我剛剛的好心情又要沒了。”
“行吧,你們自己看着辦。”見我也說不出個一二三,太子也放棄了。
“我回房了。”
接着窗外發出了吵吵鬧鬧的聲音,漸漸的吵吵鬧鬧的聲音越來越遠,他們走了。
我的心在此刻落地了。
躺在床上開始想些有的沒的,又想到下午果果說的,喜歡。
從沒人和我說過,喜歡一個人應該是什麼樣的。
我也沒有什麼喜歡的東西,所以也不能類比。
爹爹和娘親的相處方式可以稱之為喜歡嗎?我一直以為隻有成了親,人們才會互相喜歡。
大哥之前也說過他想找個練武的媳婦。不是找到了,成完親後,才會互相喜歡的嗎?
如果不是果果今天提到了這個詞,我應該永遠都不會去探讨這個詞。
喜歡,不應該是男女之間的嗎?男的和男的之間也有喜歡嗎?
說的是哪種喜歡?
想到之前執與問我喜不喜歡他,我說喜歡。那時候沒有想過是這種喜歡。
為什麼我現在會認為果果的說的喜歡,是這種喜歡?
在那間奶茶店,執與問過我怎麼看兩個男的牽手。那時候他說的也是這種喜歡?
牽手是這種喜歡的表現嗎?昨天在賣花的婆婆那裡也看到了一對男女牽手。
如果牽手是這種喜歡的表現,我和執與确實牽過手。
“啊~~”我在床上滾來滾起,完全想不出頭緒。
最終我還是放棄了,決定不折磨自己,平躺在床上放空自己。
刹那間我的嘴被一隻手捂住,接着我被他禁锢在身下。
突如其來的人讓我瞳孔地震,腦袋裡的血撞擊着太陽穴,太陽穴在突突的狂跳。
“别叫。”
我點點頭。
我與他視線交織,他的眼神裡沒有一絲波瀾,平靜似水。
這一刻,我體會到了什麼叫近在咫尺,遠在天涯。
這是第二次,在他眼睛裡清晰的看到我自己。
我的心又開始不舒服,這種不舒服不緻死,但是難忍。
擡了擡下巴,示意他把手拿掉。
他猶豫了一下,手在完全離開的我的嘴前,他反悔了。
我睜大了眼睛,不可思議的看着他。
他的表情開始為難,眉頭擰成麻花,眼底滿是掙紮。
“唔!”我表達出不滿,他對我的不滿選擇視而不見。
我逐漸開始惱火,開始反抗,開始用力掙脫他的禁锢。
在我用力掙脫的時候,嘴上的手随着我的掙紮開始晃動。
看準時機的我,一口咬住了他的虎口。
我停止了掙紮,他也停止了禁锢。
我把所有的情緒都發洩在這一口上,狠狠咬,直到我嘗到血腥味。
慢慢的松開口,才發覺他沒躲,沒叫,甚至連皺着眉頭都撫平了。
他的手還放在我的嘴邊,我看着他虎口處滲出的血迹,瞬間回複了理智。
猛然推開他,坐起來,捧着他的手說:“對不起,我剛剛……”
“氣消了?”
“啊?”我沒想到他開口會問這一句,定了定神,小聲的說說:“我又沒生氣,不是你先生氣的嗎?”
“你現在知道我為什麼生氣了嗎?”執與面無表情的問。
“你不說我怎麼知道,”我悠悠的回答,“先不說這個。先處理你的手,還在滲血呢。”
我把他的手擡到他眼前,“被人咬傷嚴重會喪命的,先去李軍醫的房間找些消毒的藥。”
“任将軍在。”執與說。
“那怎麼辦?”我捧着他的手,自責的說:“萬一很嚴重怎麼辦?”
“清緣,”他輕輕的喊我,擡眼對上他的眼眸,他的眼眸裡多了些許溫柔和笑意,“我房間有。”
“我去你房間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