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有蘅帶着段北宥走進富安苑。
“姑母,我回來了。”她擡頭看了一眼,羅夏氏闆着臉坐在那裡,目光中帶了明顯的嫌棄,“阿衡,是不是你覺得我這個當姑母的太好說話了?”
“姑母,我……我知道自己做的不對,可北宥是我親表弟,他跟父母走散了,孤苦無依的在街上流浪,我遇着了,若不把他領回來,他就得變成叫花子,我實在不忍心,我知道姑母菩薩心腸,也……”
“哼,我可沒你說的那麼好!
羅夏氏騰地站起身來,快走幾步到了夏有蘅他們跟前,她圍着兩人轉了幾圈,眼神如同刀子剜肉般紮進小北宥的心裡,他周身一哆嗦,拔腿要往外跑,被夏有蘅拉住了手,緊緊地将他拽回到自己身邊。
别怕!
她給了小北宥一個安慰的眼神。
段北宥想起娘親的話,萬事要忍耐,為了能活下去沒什麼不能忍的。
他又習慣性的咬住唇,縮着脖子,低着頭,如同一隻被驚吓了的小鹌鹑躲在夏有蘅身後。
“這孩子不能留在府中。”
羅夏氏又重新坐下,冷冷地道。
“姑母,我知道不能再給您添麻煩了,所以想帶他出去租房住,這趟是回來謝謝姑母這段時間的照顧,也順便收拾一下東西,姑母,臨走,阿衡給您磕個頭吧,謝謝您!”
說着,她跪下恭恭敬敬地給羅夏氏磕了頭。
段北宥懵懵懂懂的也要跪下,被她撓了撓手心制止了。
他跟羅夏氏并無瓜葛,而且,羅夏氏如此德行也實在是受不起一個純良可愛的孩子一跪!
以後她要告訴北宥,男兒膝下有黃金,不可輕易與人下跪。
看着夏有蘅挎着一個小包袱,牽着那個小男孩的手出了富安苑,林嬷嬷有些不解,她看向羅夏氏,“夫人,您不是說要把表姑娘送進公子屋裡嗎?這麼輕易就讓她走了,公子那頭怎麼辦?”
“走?她那麼容易就走得成嗎?”
羅夏氏連連冷笑。
“她怎麼走不成?這段時間她往忠義伯府送帕子,也賺了有十兩左右的銀子吧?在京都,租一個獨門小院一年也不過五兩銀子的租金,她……”
林嬷嬷說到這裡,忽然打住,眼睛急速地眨巴,眨着眨着,她猛然一拍大腿,道,“哎喲喲,瞧瞧老奴這腦子怎麼就把租房最基本的一條要求給忘記了!”
京都官府早有明令規定,但凡想要在京都城内租房住的,必須有當地三個人或者是一戶官員人家做擔保,如果有人膽敢沒有任何擔保就租房給他人,一旦被揭發,那麼就要承受三到五年的牢獄之災!
試想,誰肯為了一年五兩銀子的租金而去蹲大獄呢!
所以,夏有蘅怎麼走的還得怎麼走回來?!
一旦她回來了,就是她自己想要住進羅家,那都得看羅夏氏願意不願意了!
屆時羅夏氏正好提出要她給兒子當妾,她還敢不答應嗎?
“她要是不肯放棄那個孩子怎麼辦?”
林嬷嬷問。
“先答應她,以後再尋機會把他除了,不過一個六歲的小娃兒,管他是被拐子拐了,還是掉進湖裡淹死了,誰說得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