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俞翻開了那本書。
第一頁空白,到了第二頁,書上開始有了文字和圖片。
一根黑色的羽毛筆被畫在了紙頁上,旁邊還有一些類似說明書的文字。
“老約翰的羽毛筆:
‘才子佳人的時代已經過去,現在的年輕omega都太淺薄了,’老約翰在報紙上憤憤評價道,‘他們不再喜歡詩歌,而是去追求年輕鮮活的身體,還有金錢,我的天呐,omega居然會染指屬于alpha的事業,他們明明什麼都不懂!’
‘知道你又老又窮了。’——來自某年輕alpha。
當您擁有老約翰的羽毛筆時,您可以把它送給您的仇人,對方有幾率會變得過于自信一段時間。”
林俞:“……”
他又翻了翻後面幾頁,發現是一片空白。
林俞閱小說無數,他很快便想明白,這應該就是自己的特殊能力。
隻是不知道該怎麼用。
于是,在接下來的兩個小時裡,林俞用了各種方法來研究這本書的用途,且無一成功。
最後林俞選擇了收手。
倒不是他不想研究,隻是他發現,書頁的邊緣有些發紅,還隐隐發燙。
書生氣了。
林俞默默合上書,鄭重地把書放到書桌的左上角。
算了,等明天書氣消了,再繼續研究好了。
第二天,林俞醒來,繼續進行關于這本黑書的研究。
中途,他還收到許燭的消息,說由于他的房子是被異種燒掉的,所以異種管理局會給他賠償。
當時林俞正在試圖将自己拍的照片放在書頁上,看這本書會不會有反應。
這是他今天的第五十二次嘗試,前五十一次都失敗了,林俞想了很久,才想起來自己其實身邊還有一張照片。
照片觸碰到書頁,如同一滴水,融入了書頁之中。
書頁上漸漸浮現出照片的彩繪版,旁邊的文字也越來越清晰。
“???的照片:
從照片中,我們解析出了三分愛慕,四分刻意,兩分心驚膽戰。
什麼?還有一分?
那當然是某人的拍照水平。
括弧,滿分一百分。
将照片放在枕頭底下,某人的心情就會變好,當然,偶爾某人也會因為胡思亂想而心情變差。”
猝不及防看到這段話,林俞手一抖,差點把書扔地上去。
他克制住自己,合上書,一臉平靜地摔到床上,把身體埋被子裡。
這書怎麼還帶嘲諷主人的。
林俞下意識将手伸到枕頭下面,卻摸了個空。
……都忘了,照片喂書去了。
靜靜在被子裡埋了一會,林俞起身,從新買的東西裡找到小型打印機,熟練地把某個隐藏相冊裡的照片打出來。
三十二張,林俞很清楚這個數字。
他花了兩年時間,拍下了這三十二張照片。
最新一張照片上,男人撐着一把黑傘,淡青色的靜脈血管沿着手腕蜿蜒而上,在冷白的膚色上格外明顯。
他穿着一身灰色大衣,更顯得肩寬腿長,身材比例優越。他垂下眼,看向鏡頭的方向,神色中還帶着些許笑意。
這張照片是昨天樓殊送林俞回家的時候,林俞假裝看智腦拍下的。
正好在那一瞬間,樓殊看向了鏡頭的方向。
這是林俞拍的三十二張樓殊的照片裡,唯一一張正臉照,所以林俞很喜歡。
将這張照片放到枕頭底下,林俞重新縮回被子裡。
他大概明白了那本書的使用方法,把某樣物品貼到書頁上,那麼就會顯示這樣物品的一些特性。
雖然林俞不知道對物品的具體要求,不過就目前而言,已經夠用了。
所以現在,林俞需要開始另一項重要活動。
他打開作家助手,開始接着碼字。
雖然請了兩天假,但林俞不能真的一字不動,不然接下來會很艱難。
趁現在有手感,林俞決定多寫一點。
碼字的時間總是過得很快,林俞寫了四個小時,終于寫了三千字。
他碼字速度很慢,所以日更對他來說,顯得有一些痛苦。
林俞寫文兩年,一共就寫完了兩本,其中還有一本是腦洞合集。
寫第一本的時候由于沒有存稿,每天痛苦日更,導緻他寫完後緩了好久,才終于開始準備寫下一個長篇。
而現在,林俞寫完一章,緩了會兒,繼續寫下一章。
他明天要去婚檢,後天要結婚,時間安排有些緊,不一定能有時間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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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林俞去醫院婚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