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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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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此刻所有人變幻莫測的神色都看在眼裡,沈長甯毫不意外,她看向三叔公,在對方輕輕點頭表示首肯後,沈長甯才把這一切的真相說出口。

“昨晚,我去找了三叔公,告知了他沈長安篡改遺囑的事情。雖然三叔公初聽此言時并未相信,但現在,三叔公親自核實過遺囑,已經确認了我的話。”

她的聲音越來越堅定,眼神也愈發決然,“我在那晚知曉了沈長安的陰謀後,便提前一步替換了我父親的印章,如今這份遺囑上蓋着的,便是我替換後的那個假印章。”

少女擲地有聲的話讓在場的人愣住了,片刻後,衆人一邊看向低垂着腦袋沉默不語的沈長安一邊低聲交頭接耳起來,仿佛不敢相信這居然是真的。

而此時,三叔公終于說話了。

他環顧一圈,目光深沉,沉默片刻後,他緩緩開口:“各位親戚,長甯所言不假,這份遺囑确實是僞造的。”

三叔公的聲音不大,卻極具威懾力,頓時将靈堂中的所有目光都吸引了過去。

他輕聲繼續道:“昨晚,長甯找到我時,我并未相信她的話,認為沈長安雖是養女,可一直對茂山孝順至極,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做出這種事情。然而,當我今天仔細查看那份遺囑時,我才發現,原來我也被蒙在鼓裡。”

他頓了頓,深深歎了一口氣,低沉的聲音中透着一絲難掩的憤怒:“我今日拿到所謂的遺囑,看到那份印章後,才确定僞造一事确實是真的。因為這份遺囑上,印章處,茂山的‘茂’字上的左上角少了一點,這确實是個僞印。”

随着三叔公的親口證明,衆人的最後一絲疑慮也終于煙消雲散,至此,沈長安僞造遺囑一事終于徹底敗露。

靈堂内氣氛凝重,親戚們紛紛議論,沈長安的臉色逐漸變得蒼白。

而沈長甯卻仿佛早已預料到這種情況,臉上神色沒有絲毫變化,她站在堂前,面無表情地看向沈長安:“沈長安,現在人證物證俱全,這下你是認還是不認?”

沈長安看着沈長甯,啞口無言,她惶恐地挪動視線,面對衆人目光,一張臉上蒼白如紙,根本不能再說出任何狡辯的話。

見她這般,三叔公的臉色也冷了下來。

“既然如此,那,”

眼看竹籃打水一場空,之前的精心布局都已經被毀壞,眼看沈家的家産再與自己沒有半點關系,沈長安終于再無法維持自己苦心經營多年的僞裝,在極度的貪婪與自私下徹底暴露了

她猛地上前一步,在衆人面前憤怒地大聲說道:“是,遺囑确實假的,可那又如何,你們别忘了,我雖然不是沈茂山的親生女兒,但我是他的養女,所有人都知道我是沈家的女兒,我理應有份家産!”

她的聲音中充滿了挑釁和憤懑,顯然在試圖用養女的身份來為自己争取家産。

衆人聞言皆臉色一變,既是不敢置信平日裡乖巧可愛的人撕破了臉皮後竟然是這樣的猙獰可怖,也是不敢置信她剛剛才被揭露了僞造遺囑的事情,下一瞬就能如此坦然地提起自己養女的身份。

然而與衆人驚愕的反應不同,面對沈長安的歇斯底裡,沈長甯的眼神卻無比從容,仿佛早就料到對方會這麼說。

她淡淡地看了看在場的所有人,然後開口道:“沈長安,你所說的養女身份,并不能賦予你繼承家産的資格。”

聞言,沈長安冷笑道:“我怎麼沒有資格?是,沈長甯,你是沈茂山的親生女兒,我确實比不過你,可我也是他的女兒,按照本朝律令,養子與親子無異,可同分家産,隻是兩者所分的家産多少不同而已。”

随着這句話一說出,靈堂中的衆人頓時變得更加憤怒了。

因為沈長安說的沒錯,大燕律法中确實是這樣寫的。

如果是從前的沈長甯,或許也會被她唬住,但很可惜,此刻站在這裡的是從千年以後穿越過來的沈離,她做了十年的律師,最熟悉的,就是各項律法條文,最得心應手的,就是借用律條為人辯駁。

而她從發現沈長安的陰謀起,便已經仔細鑽研過大燕朝的律令。

這個時代的律法比不上後世完整,但也已經初具雛形。在《大燕律》中的《家産篇》,對于繼承權便給了詳細的規定。

“在《大燕律》《家産篇》中的第三條,便有詳細描述,繼承權首先是由直系血親來繼承的。對于直系血親的認定,首先必須是父母所生的子女。而至于養子或養女,雖然在生活上得到家庭的照料與照顧,但這種關系在法律上并未完全等同于親生子女。”

少女利落幹脆的聲音擲地有聲,一時間,靈堂内所有人都忍不住驚訝地看向沈長甯。

似乎是從未想到,沈長甯一個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閨閣小姐,竟然對本朝律法如此數熟悉。

而沈長甯卻并不在意衆人的目光,隻冷靜地繼續說道:“沈長安,既然你說自己是沈茂山的養女,那麼你應該知道,古代對養子女的繼承權有嚴格的限制。根據《大燕律》規定,若想讓養子女享有繼承權,必須經過正式的收養程序。”

“具體來說,根據《大燕律·家産篇》新修的第六條規定,‘非親生之子女,若欲繼承家産,必經家族長輩同意,并由地方官員立案注冊,方可繼承’。換句話說,你若想以養女的身份繼承沈家的家産,便需要沈茂山為你去官府開具收養證明,證明你是他收養的女兒。”

聽到這裡,沈長安再無法克制自己的情緒,她幾乎是咆哮起來:“證明我是沈家的養女?我從小被收養,在沈家長到如今,所有人都知道我沈長安是沈茂山的女兒,是他收養的孤女,他視我為親生女兒!這還不足以證明嗎?”

“不足以。”

沈長甯冷冷地回應道:“沈長安,即便你說自己在沈家長大,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沈家的養女,甚至父親視你為親生女兒,都不足以證明這一點,因為這隻是個人情感上的認同,無法代替法律規定。”

沈長安僵滞在原地,不敢置信地看着沈長甯。

“你并沒有官府承認的收養證明,也沒有一份能夠明确指出你具備繼承資格的遺囑,因此你的身份根本不可能被法律真正認定,你也無法擁有正式的繼承權。”

沈長甯看着她,目光冰冷刺骨,讓人幾乎不寒而栗。

“針對這種情況,事實上即使我父親心有不舍,也無法改變家族财産的分配規則。”

她的聲音清晰而堅定:“更重要的是,根據《大燕律》中的相關規定,‘家族财産的繼承,依照血緣關系優先,繼承權的歸屬,須依家庭内部的嫡長子繼承制度’,也就是直系血親的優先權。”

“也就是說,即便我現在承認了你的養女身份,可你既不是沈家嫡女,也未在遺囑中提到你有繼承權,那麼依照律令,所有的權利便都應歸屬于我父親的嫡出子系,也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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