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舟的腦子很有骨氣,但他的嘴和心顯然不受指揮,各有各的打算。
因此等到周末,江舟不但把陸家園二樓每個窗口的小吃都嘗了一遍,也沒錯過晨風的兩場比賽,不但大飽眼福,還漸漸看出點樂趣。
“我還納悶呢,那個人既沒有推人,也沒到進攻時間,怎麼就犯規了,原來是因為他拿着籃球走。”
江舟恍然大悟般點了點頭。
晨風端起碗喝掉剩下的那點蹄花湯,抹了抹嘴道:“對,球在手裡時,要不運球,要不傳球或投籃,拿在手裡走動就是犯規。那個鍋盔你還吃嗎?”
江舟垂眸看了眼手邊剩下的半拉耳片鍋盔,搖搖頭:“吃不下了。”
晨風聞言,伸手拿起鍋盔就咬了一大口,一點也不介意是江舟吃剩下的。
江舟似乎也習慣了晨風撿他剩飯的行為,明明昨天一開始還有些不好意思,每買一樣都要先分好,吃到後面高興了,就什麼都不顧了。
“籃球還挺有意思。”江舟撐着下巴,語氣有些意猶未盡。
小學四五年級後,江舟就被同性群體排斥在外,幾乎沒有接觸球類運動的機會。
上初高中後體育課雖然要學籃球,但就是練練三步上籃之類最基礎的技巧,不會打比賽,也沒講解過規則。
這就導緻江舟對球類運動一直處于一知半解的狀态,而且比起看不懂的比賽,他對跳水、遊泳這類能看到更多肌肉的運動更感興趣。
要不是這次連看晨風三場比賽,被對方投籃時漂亮的姿态吸引,江舟可能這輩子都不會知道,原來比賽時抱着籃球在場上走動是犯規。
聽到江舟的話,晨風眸光微閃,咽下嘴裡的食物,問道:“那,有沒有興趣打一下?”
江舟微怔,但很快他眼珠子一轉,試探地問:“你們學校打球的人很多吧?”
晨風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不在學校裡打,我帶你去個地方,現在應該沒人。”
江舟聞言,笑着點頭:“好啊。”
晨風見狀,高興得差點笑出聲,連忙低頭啃鍋盔,三兩口就把半個手掌大的鍋盔連餅帶肉地塞進嘴裡,然後起身對江舟做了個手勢,示意他跟自己走。
兩人一路離開雲京大學,晨風叫了輛出租車,帶着江舟前往雲京附小。
聽說要去小學,江舟終于明白為什麼晨風會說那裡沒人了。
小學一般不提供住宿,周末也沒有課程安排,當然沒人會圍觀他們打球。但同樣的,這種地方通常都不會讓人随便出入。
“進得去嗎?”江舟忍不住問道。
“放心吧,我初中開始就在那打球,和看門大爺很熟。”
至于為什麼熟,一是因為晨風以前就住在附近,二是他的父親曾是那所小學的校長。
雖然後來因父親工作調動,他們一家搬走了,但晨風還是經常跑去打球,畢竟免費,人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