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蕭喜内心倉皇失措,她回望身後,朗月抵着暴雨與那團捉摸不透的黑影大戰三百回合,龍吟不斷,水色婆娑,朗月的每一次發力都以最透支體力的方式對外沖擊,以此迂回時間,也神不知鬼不覺地将蕭喜與威脅的距離拉開。
封印既破,無論怎麼掩飾引魂針的氣息都已經無濟于事,朗月能做的隻有阻擋,不斷地阻擋,不可放棄。
蕭喜狠狠咬了咬下唇,忍住内心流露出的本能裡的哪怕一絲一毫的怯弱,最終将視線鎖到了爛入泥沼的廢墟之中。
她必須要把封印之劍找出來。
此時此刻,時間緊迫,若單單希冀依靠人力在偌大的廢墟之間挖出東西,無異于掘地三尺,大海撈針,最終徒勞無功。
蕭喜沒有猶豫,直接将手咬破,濃稠的血液被暴雨稀釋,如水流一樣,湍急地沒入她腳下的泥地。她俯身以血作咒,以水為引,以地畫符,頃刻之間,混着泥土腥味兒的血水就得了生命,迸流向前,閃爍起耀眼的紅光,在茫然的大雨裡,似一團突兀的火焰,不羁地燃燒。
“泣之我血,畫地為符,與我同心,爾于何處,還不現身?!”蕭喜忍着血符吸食靈力時近乎要透支身體的疼痛,放聲道。
紅光聽到召喚,照亮了院子裡每一個角落,每一寸泥土,每一粒微塵,和每一滴落雨。
“蕭喜你在做什麼?!”朗月朝蕭喜的方向喊道。
這是蕭喜被紅光吞噬後,聽到的最後一句話。
聲音漸漸遠去,最終在耳畔散去,沒有給蕭喜留下任何回答的時間。
紅光過于耀眼,竟讓她的意識有些恍惚,好不容易鎮住心神時,光芒已有微弱之勢。她終于能把目光探出去,并驚訝地發現在她不遠處的前方,一道劍身定定的立在那高處,看起來居然有幾分熟悉……劍身被血光包裹着,叫人看不真切,僅僅可窺見幾分輪廓,頗像朗月時常佩戴在身的黑柄劍,也就是芍七的真身。
可是盡管如此,蕭喜依舊沒有認為這柄劍與黑柄劍有什麼其他更深的聯系,因為這道劍身給她的感覺很不一樣——相較于芍七,這柄劍有着截然不同的劍氣,這劍氣怨氣極重,帶着零零碎碎的破碎感,悲戚可悲……
可是……這把劍也不像那柄封印之劍。那……她的血符為何帶她尋到的是它?
……
忽地那柄立身虛空之中的劍顫起劍鳴,似在呼喚。
蕭喜伸手過去,方才看起來遙不可及的劍影竟然被她輕而易舉地握在了手中,劍身帶有溫度,絲毫沒有似外表一樣拒人于千裡之外的逼人寒氣,很令人意外,這柄明明可悲哀怨的劍,握在手心裡卻有着赤誠之心般的暖意。
她還沒來得及看清手中劍的模樣,四周頓時升起燎原烈火,将蕭喜活生生的堵在中央,頗似燭窩地帶,層層火焰将她當成了擦亮黑夜的燭芯。
烈火所及之處是片瓦不留,寸草不生。
蕭喜忽然發現自己的重心開始不穩,地在晃動,她愕然看到四周擴散的火苗迅速繞動起來,像哪吒遺失于火海的風火輪,晃動得她眼睛生痛,神智恍然。
她感受着因視野受限而隻可看到方寸的大地不斷地震顫,帶動她虛浮的腳步。
她真心覺得自己被掩藏在視野之外的巨大生物當成了一支晃動在油盞裡頭的蠟燭,他端着這隻油盞瘋狂地奔跑着,跨過百年歲月,朝着前方叫人喘不過氣的風火時代不停狂奔。
太叫人窒息,蕭喜攥着拳頭抵住心口,一遍又一遍問自己是不是在做夢……
她,蕭喜,一舉來到了兩百多年前的時代,懷揣着手中之劍的信念——它希望蕭喜可以幫它找到它的主人。
……
兩百多年前——
那時候還沒有滄淩城這個地名,因地處南方,并未與北上的京城有過多的來往,故而此地經濟貧瘠,人煙稀少,開耕的地皮更是屈指可數。
這裡叫作豫縣,遍地村邑,草屋紮根。
基于此的又五百多年前,豫縣人妖混雜,往往矛盾激增。
單以力量定勝負的話,凡人不敵妖,早先時候常被妖物欺壓,無口申冤,難言苦難。
這兒的妖怪們雖然武力強悍,但心思簡單,可以說是妖怪群裡最底層的那一批。五百餘年前,他們的老祖宗經常欺壓村子裡面的人,雖然表面上說起來比較難聽,但說實話倒也沒幹出什麼坑害人命的荒唐事。
那時地方上窮,連基本上的吃穿問題大家都得絞盡腦汁地去解決,人是如此,妖怪亦是如此。有時候氣候不好,找不到吃食,妖怪們就會仗勢欺人,搶村子裡的糧,喝村子裡的酒水,偷村子裡的家畜家禽。
村子裡的人隻能忍饑挨餓,痛恨極了妖怪。
後來豫縣這塊偏僻之地終于被不少修真門派發現,那些身為凡軀,卻參悟靈根的修真之人可比這些鄉巴佬的妖怪強不知道多少倍。
他們短時間内便将妖怪老巢一鍋端去,人成了長久的主宰者,維持了五百多年。
如今五百年已過,生活用度上的條件也比之前好了不少,人們安居樂業,待在修真門派的陰庇之下好生過着日子。妖怪們也漸漸死了那條心,自個兒安分了起來。
本以為兩個種族就會這樣一直安守本分,各自生活在自己的領地裡,互不幹擾。
但妖怪們終歸低估了人心,他們不知道凡人這種東西竟然能這般記仇,盡管壽命極短,可在代代相傳的曆史軌迹中,事情本來面目在凡人的口中扭曲得是一次比一次強。
因為不知道從什麼時候,從未故意坑害人命的妖怪就變成了人們耳熟能詳的殺人不長眼的地獄修羅,凡人殺心漸起,影響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們。
五百年的時光,足以濯清無數輩凡人的血脈,足以更換萬事萬物的面貌,足以更換老早幾代修真門派的初心。
人妖共存?
可笑。
這世上,凡人怎麼會容忍像妖物這般天生便可擁有無數人夢寐以求卻求之不得的靈根?
如果強大的東西不能握在自己手中,那便是對自己最大的威脅,如若這般,不如毀掉好了,威脅也就可以消失了。隻有這樣,适者生存的遊戲法則才會真正作用到人的身上,隻有握住了生殺權才算是握住了真正的主權。
自那以後,豫縣就不再是從前的模樣了,妖成為了人們口誅筆伐的命中點,是夢魇,是他們做夢也想要抹殺幹淨的禍害。
天大地大,可妖物卻不再有容身之地。
不少妖是死的死,被殺的殺,被抓走拿去煉修真門派學徒的法器也是常有的事情。
少五便是這亂世時代下的不幸者,因為他就是人們口中的罪大惡極的妖物中的一隻。
在很小的時候,家裡父母雙全,家中七兄弟,和和睦睦,簡簡單單的生活着。
可天忽然變了,父母被修真門派抓走,聽說被當成了門派弟子練劍的亂靶,早就被攪成了兩灘腐肉。
家中七兄弟裡,少一少二帶着剩下的兄弟們四處避難,白日隻能躲在陰嗖嗖、發着爛臭味兒的陰溝子裡,晚上才可以活動,活成了老鼠模樣。
後來,大哥二哥為了護住弟弟們,不幸落難,被人抛屍在了荒野。弟弟們去尋找的時候,大哥二哥身上被秃鹫叼走了好多塊肉,殘缺的部分留着暗黑色的血漬,裡面爬滿了白花花的蛆蟲,叫人作嘔。
少三從小病弱,但自從大哥二哥走後,他不得已撐起一家人的頂梁柱,逃難時落了風寒,還是走了。
有一次,剩下來的四個兄弟為了躲避追殺,不得已跑進人迹罕至的沙漠,裡面黃沙障目,找不到水源,看不到希望。
後來,他們的蹤迹還是被凡人發現了,他們回去告密,修真門派竟然設下幻局,于荒漠之中造了一隻淬滿了毒的湖泊,等着妖物自投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