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華麗璀璨的夜色,成了他書寫的背景。
手指慢慢滑動,一個大大的弧度,再往上勾起來,最後是一橫。
G。
一豎下來,再一個大大的弧度。
D。
接下來的事情有點難,因為汽車再平穩,玻璃都有些颠簸,權志龍費了好大力氣,才讓那個形狀看起來不至于奇怪。
一顆醜醜的心。
江留月的心砰砰直跳,她大概能猜到,卻忍着不說,隻是緊緊盯着自己被帶着走的手指。
這次時間有點長。
畢竟Alice這個單詞,有很多個字母。
玻璃都有些寫不下了,最後一個e,看起來都有些可憐兮兮的。
GD❤Alice
最後一個字母寫完,權志龍松開了江留月的手,改為緊緊的将她抱在懷裡,好久好久都沒
有說話。
“……哥。”
江留月試探的叫了一聲。
“志龍哥。”
權志龍深深的呼吸,将臉埋在她的肩膀上,不知道是在撒嬌,或者是在做什麼。
“貴順啊,你今天開心嗎?”
“嗯,超級開心的。”
“那你喜歡志龍哥嗎?”
“喜歡。”
“那,會喜歡多久?很久很久嗎?”
“嗯,很久很久,可能會到我變老了之後也喜歡吧。”
江留月記得小時候看過的書本扉頁裡那麼寫着一行讓她印象深刻并深以為是愛情極緻的字
眼:
與子相好,相期百年。
喜歡一個人,就要喜歡一百年,那是多麼長的時間啊,頭發肯定都白了吧,直接說一百年
好像太虛假,她幹脆換了另一種比較容易理解的方法告訴權志龍。
“……”權志龍忽然沉默了,他将懷裡的江留月更摟的緊了些,額頭頂着她的肩膀,眼睛
有些虛無的看着窗外的繁華景象。
這個喜歡,比他想要得到的還要久遠的多。
也許不是永遠,但是,人的一生,也給的七七八八了。
那麼長的時間,他權志龍,一定能站到歌謠界的頂峰,封王稱霸,沒錯吧?
就算是到了那個時候,他的小女孩也像現在一樣喜歡他,沒錯吧?
權志龍覺得有點莫名的悲哀,更多的是一種得到太多反而不知道如何才能不讓對方受傷的
無措。
他不知道要怎麼做,才能和江留月這樣純粹皎潔的喜歡相襯。
可能他還隻懂得喜歡,不懂得愛,才會覺得有些沉重。
可他并不讨厭,不抵制,隻想快一點強大,讓這份喜歡能輕盈的像是春天的一隻黃鹂鳥,
落在他的肩頭,日夜纏綿。
“你去吧。”
權志龍費了好大的力氣才說出這句話,他吐字都有些艱難了。
話語出口的瞬間,卻又有些如釋重負。
“诶?”忽然聽到這個沒頭沒尾的話,江留月忍不住愣了一下。
“當模特,回到YG,你去吧,真的不喜歡學校,也可以不去,要是想去舞台,也去吧。”權
志龍想了想,又補充道:“不過舞台要和我一起才行。”
“為什麼……”
江留月好一會才反應過來,眨巴眨巴眼睛,有些歡喜卻有些疑惑。
她的歡喜刺痛了權志龍的雙眼,他吸了吸鼻子,惡聲惡氣的說:“怎麼,不願意去了?想
上學的話————”
“不是!!志龍哥~~志龍哥謝謝你~~我好喜歡哥~~”
江留月連忙搖頭,興高采烈的摟着他的脖子撒嬌的晃了兩下,然後咬了咬嘴唇,飛快的在
他臉頰上啄了一口。
權志龍摸了摸自己的臉,輕輕的笑了。
卻并不是那麼開心。
他慣來很會看女孩子臉色,知道怎麼讨人歡心,隻是這次,雖然猜中了對方的心思,讓對
方展露了笑顔,自己卻不是很開心。
“好啦,别鬧,快要下車了。”
穩住自己的情緒,他伸手按住江留月亂動的身子,防止她摔倒,又将棒球帽仔細的給她戴
好,将發絲攏到耳朵後面去,最後小心的拿出剛買的新口罩給戴上。
兩個人下了車,江留月在原地跺了跺有些發麻的腳,權志龍則盯着那輛公車發了會呆。
車廂裡亮着燈,玻璃上的痕迹看的很清楚。
他想要再多看一眼,車子卻随即啟動,眨眼間的功夫,就轟轟烈烈的開往那不滅的霓虹深
處,消融不見。
這是一個繁華到每個人都随時會被洪流淹沒的城市。
裡面生活着一個叫做GD的少年,還有一個剛來到不久的叫做Alice的小女孩,他們兩個都在
掙紮着,試圖以這個名字在城市裡殺出血路,闖出天下。
權志龍心中猶然不安。
霓虹太刺眼,人流太擁擠,他和他的小女孩,真的能走進去,走上去嗎?
若幹年之後。
GD和Alice這兩個名字,掌控了這個城市、這個國家甚至亞洲的霓虹和人心,封王加冕,家
喻戶曉。
那個時候,總是被人GDGD的喊着的權志龍,才明白自己當初那種不安和沉重從何而來。
被吞沒的不是GD和Alice。
是權志龍和他的小女孩貴順。
而江留月說的那個關于喜歡到老去的承諾,也逐漸露出了本來的面目。
所謂的白頭,不過是伴随第二天的陽光蒸發消失的霧氣。
【甚至不曾讓天下場雨,就結束了的我的愛情。】
江留月在自己的出道主打曲裡那麼唱,一個人的舞台上,空蕩到讓她淺笑的樣子看起來有些
寂寞。
與子相好,相期百年,不知中道,棄我而先。(注)